第四节 电力设施保护和反窃电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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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电力设施保护和反窃电工作

1981~1982年期间, 垦利县电网输配电设施被盗、破坏情况严重。仅1981年,垦
利县14条输配电线路中有71基杆塔的98条拉线、 19条拉杆、153个UT线夹、34个楔形
线夹被盗, 造成线路停电5次。 1982年5月5日, 垦利县电业局与县公安局联合印发
《关于加强电网输配电设施安全保卫工作的报告》明确规定各农电管理站的线路和管
辖范围和各受益大队群众护线范围、职责。
1994年,东营市人民政府公布成立东营市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 (东政办发
[1994]40号),为全市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1997年7月21日, 东营电业局在西城区济南路支线延伸施工过程中,刚刚架设完
成的40余基础电杆被盗,经济损失严重。
1999年, 按照鲁电集团供[1999]144号文件《关于建立三级护线网的通知》精
神和要求,建立东营电业局三级护线网,制定《东营电业局输电线路三级护线网管理
办法》(东电保[1999]6号) 和《东营电业局输电线路三级护线管理工作考核实施细
则》(东电保[2000]4号) ,对全市各县区护线工作实行风险抵押金制度和月报表制
度。
2000年,按照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工作部署和安排,加强“警企共建”工作,不断
加大警企联心、联手、联动、联查的工作力度。7月5日,全市保护电力设施暨反窃电
工作会议召开,会议部署为期两个月的全市集中整治行动,成立东营市公安局电业公
安办公室,走出了一条警企共建、联手联动、依法治电的新路子。是年,河口区电业
局与公安机关和胜利油田供电公司配合,对从胜利油田专线及生产线上接管的、用电
秩序混乱的企业和村庄进行大规模的整治行动,净化了胜利油田供电环境。
2001年3月29日, 在全省保护电力设施暨反窃电工作会议上,东营电业局副局长
赵可标作了题为《打防结合,集中整治,努力营造良好的油区供用电秩序》的典型发
言。东营电业局、东营市公安局分别被评为2000年度全省保护电力设施暨反窃电集中
整治行动先进单位。 3月,河口区电业局在义和镇大王村至蒲台村之间架设线路时,
发生部分村民哄抢施工工具及物资现象,工程施工受阻。4月7日,全市保护电力设施
暨反窃电工作会议在东营宾馆召开。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长君、市人大副主任王
丁海等领导参加会议。东营电业局局长马士林、市公安局副局长孙继长、市检察院副
检察长王传经、市经委副主任王泮青、市法院副院长万永海、市司法局副局长李士杰
以及东营电视台、东营广播电台、东营报社和全市各县区公安局、电业局分管领导及
有关部门负责人共120人参加会议。
2002年3月26日, 在全省保护电力设施、反窃电暨电力公安保卫工作会议上,东
营电业局、东营市公安局分别被评为2001年度全省保护电力设施暨反窃电工作先进单
位。 4月24日,全市保护电力设施暨反窃电工作会议在东营电业局召开。东营电业局
赵可标副局长主持会议,东营电业局马士林局长,市公安局副局长甄思声出席会议并
讲话,市公安局、电业局有关处室负责人和各县区公安局、电业局的分管领导及有关
部门负责参加会议。会议部署全市保护电力设施及反窃电“宣传教育月”、“百日破
案会战”实施方案,为确保今年保护电力设施及反窃电工作目标和任务的实现奠定了
基础。 10月15~25日,东营市公安机关、电业部门联合开展保护电力设施清查废旧物
品收购站点专项治理活动。此次活动中,全市出动公安警力、电业协查人员共52人次,
车辆65台次, 发放宣传材料1000余份,检查收购站点118处,其中涉及收购电力器材
收购点28处,取缔无证经营和非法收购站17处,收缴电力器材约15000公斤。
2002年度,东营市共查处涉电案件110余起,挽回经济损失4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