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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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财务管理

1974年,垦利县革命委员会电业局设立财供机构,分别负责财务、供销工作。是年,
垦利县革命委员会电业局制定并执行《加强财供管理的暂行办法》。1976年,垦利县
革命委员会电业局设立财务供应股,调整会计科目,财务管理步入正规。1980年,垦
利县革命委员会电业局财务机构开始对企业的经济前景进行测算,制订年度预算,编
报三项资金使用计划,制定并分配各项经济指标。财务管理实行购物审批制度,并对
各农电管理站实行办公费用包干制度,超支不补,年终结算。
1980年11月10日, 广饶县革命委员会电业局明确对外作业收取服务费的标准。1
982年,广饶县革命委员会电业局财务工作实行年终、季终、月终财务分析制度。9月,
进一步明确资金开支权限和价格费用报销手续。 1983年9月,广饶县供电局制定《会
计室岗位责任制》。
1986年东营电力办事处成立时,既没有足够的资金,也缺乏足够的财务人员。
1988年9月28日, 沙营变电站投产以后,东营电力办事处开始有了电费收入。截
至1990年底, 电费累计收入726万元。在此期间,山东省电力工业局没有对东营电力
办事处和东营电业局进行成本等各项经济指标控制,采取支出认可、收入上缴的管理
办法。
1989年3月, 东营电力办事处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和主设备固定资产卡片,为
东营电业局资产管理奠定了基础。
1993年7月会计制度改革后, 东营电业局执行工业企业会计制度和山东电力工业
会计核算办法。东营电业局属非独立核算单位,利润由山东电力集团公司统一核算,
资金管理核算实行收支两条线,所有收入全部上缴山东电力集团公司,所需经费及更
改、大修、基建等资金由山东电力集团公司按预算拨付。
1996年9月30日, 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投融资体制改革的要求,东营电业
局实行生产、基建财务并轨,将在建工程管理细化,分解为基建工程支出、技改工程
支出、大修理工程支出三个明细科目,规范核算各项在建工程。
1997年,东营电业局财务管理正式使用微机记帐,实现会计电算化,提高了会计
核算质量和工作效率。
1998年,东营电业局全面实施财务预算管理,制定《财务预算管理实施细则》,
以资金管理为中心,重点加强城农网资金的管理,加强预算外支出的审批和监督,不
断理顺完善资金管理程序,预算管理的预控、在控作用得到切实发挥,各项工程、成
本得到在线控制。
1999年10月,为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利用率,东营电业局成立东营电力结算
中心,集中各单位的银行帐户,形成资金规模,盘活资金存量。
至2002年底,东营电业局财务管理部门经历了“计财科”、“财务科”、“经营
部”、“财务部”的沿革,财务管理部门的职能也由简单的会计核算,按时编制会计
报表,到健全完善财务会计制度,帐簿、台账,实现了会计的统一化、标准化、制度
化。相继出台《资产管理办法》、《生产成本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等一系
列内部管理办法和内控制度,使财务监督、财务控制和财务管理做到有章可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