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体制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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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体制沿革

1983年10月,东营市成立,辖东营区、河口区、广饶县、垦利县、利津县。在此
之前,广饶、垦利、利津三县隶属于惠民地区。其中广饶、垦利两县的供用电由淄博
电业局管理,利津县的供用电由惠民电业局管理。东营市建市初期,东营地区的电力
行业管理由惠民电业局负责。
1986~1990年, 随着东营市的建立以及工农业生产的快速发展和胜利油田的大规
模开发建设,地区用电量急剧增加。1986年1月9日,经山东省电力工业局研究决定,
设立山东省电力工业局东营电力办事处,具体负责东营市工农业生产和胜利油田开发
建设用电的管理、协调工作。东营电力办事处成立以后,业务范围日益扩大,管电职
能日益完善。
1990年5月14日, 为适应东营市工农业生产和胜利油田开发建设的需要,经山东
省电力工业局研究决定,在东营电力办事处的基础上成立东营电业局,负责东营电网
的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调度、统一管理,为胜利油田生产、黄河三角洲开发以
及城乡人民生活提供电力服务,行使东营市管电职能,负责计划用电、节约用电和安
全用电的管理工作,经营和管理山东省电力工业局在东营市的电力资产。至此,东营
市管电机构实现了由临时办事机构向一个经济实体的转变,由行业协调单位向政府管
电职能部门的转变。从此,东营市有了正式的电力行业管理部门。
东营电业局成立后,在接管淄博电业局的220千伏胜利站、110千伏东营站和陈官
变电站的基础上,初步理顺了油田与地方供电关系,形成了东营地区电网。同时,也
把包括胜利油田在内的供电服务纳入法治化管理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