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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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概况

2000年1月6日,国土资源部印发国土资发[2001]11号文件《关于建立土地有形
市场促进土地使用权规范交易的通知》,指出:土地要素市场是社会主义经济体系的
重要组成部分,遵循市场规律配置土地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建立和完善土地
有形市场,是当前培育和规范土地要素市场,深化土地管理改革的重要工作和关键环
节。建立有形市场,是要通过设立固定场所,健全交易规则,提供相关服务,形成土
地使用权公平、公开、公正交易的市场环境。
2000年9月30日,省国土资源厅印发鲁国土资发[2000]184号文件《关于深化土
地管理改革积极推进城市化进程的意见》,提出加强土地有形市场建设,为土地交易
提供场所,放开搞活土地二级市场,制定土地市场准入、交易、竞争规则,规范土地
市场运作。
2001年6月, 市政府印发《关于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实行土地“五统一”管理
的意见》和《关于印发〈东营市土地储备管理暂行办法〉等四个办法的通知》。建立
了“机制、体制、法制”三位一体的全新的土地“五统一”管理运作模式,对土地一
级市场的招标、拍卖、挂牌交易作了明确规定,对土地二级市场的交易制定了交易细
则,为建立和完善土地有形市场奠定基础。
2001年6月20日起, 东营市城市规划区和独立工矿区内的城市建设用地,实行土
地“五统一”管理,实现政府对土地一级市场的高度垄断。即对农用地或未利用土地
转为建设用地,集体建设用地或划拨方式使用的国有土地交易流转的,必须由政府实
施严格控制管理,依法经政府批准办理转用、征用、出让等土地手续。在政府垄断土
地一级市场的基础上,放开规范土地二级市场,建立和完善了东营市土地有形市场。
2002年10月18日,市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大厅--东营市土地评审交易中心正式启
用。市土地评审交易中心是东营市土地交易市场的承办机构,按规定的职责和程序具
体负责东营市中心城范围内土地有形市场的运作,并接受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
监督和检查。
自土地有形市场建立到2002年底,办理了大量的土地审批等业务。2002年,全市
实现土地资产收益37389万元。共办理各类建设用地交易2024宗,面积864公顷。其中,
一级土地市场412宗,面积394.22公顷,出让总价款52125万元,政府土地收益340 14
万元。在土地一级市场中,协议出让383宗,面积364.32公顷,收益29617万元;招标
出让4宗,面积6.75公顷,收益784万元;拍卖出让20宗,面积20.77公顷,收益30 00
万元;挂牌出让5宗,面积2.38公顷,收益61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