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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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组织机构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的全社会、全方位、群众性的
社会治安重大措施,也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为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1993年,按照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的要求,成立以柴纪强局长为组长,副局长
王哲源、纪检组长盖炳群为副组长,有关科室长和劳动服务公司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由王振海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治安
工作,下设局机关与公司3个治安小组,负责各自范围内的治安工作。1994年4月28日,
因人员工作变动,调整了领导小组,组长为崔金山。1996~2002年,根据工作需要,
多次对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对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2002年5月20日,
调整充实后的市国土资源局“创安”工作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组长郝吉虎,
副组长李光荣,成员闫洪溪、宋家敬、赵奎庆、张大喜、郭立友、李宝军、肖殿福、
李勋武。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闫洪溪兼任办公室主任。
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
1992~1995年,市土地管理局以全面贯彻实施《土地管理法》为主要内容,制定
《社会治安土地管理责任目标》和《关于认真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
明确了责任,层层落实,分解到人。进行广泛的学习、宣传,认真做好各项基础业务
工作。建立社会治安检查和汇报制度,落实了具体措施。未发生进京上访及集体到省
上访事件,维护了社会稳定。全面完成市土地管理局社会治安各项责任目标。
1996年,按照中央把“稳定”作为压倒一切的战略任务的部署,市土地管理局积
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从加强内部管理入手,
认真落实“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加强制度建设,办公室
设立门卫,坚持24小时值班,并建立登记制度。认真开展创平安小区和“十星级文明
户” 活动,成为全市首批平安小区达标单位。同时,积极支持“严打”斗争。199 6
年,市土地管理局被评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创平安小区单位活动”先进
单位和“群英助严打各界献爱心”先进单位。
1997年,为维护全市油区治安持续稳定,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创建全国
安全文明油区活动实施方案》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市土地管理局积极配合开展创建全
国安全文明油区活动。为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制定行之有效的措施,维护了油区
土地市场的稳定发展,积极为油田用地搞好服务,形成长期的油地联手共建新局面。
2002年,市土地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及省、市关于社会治安
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制定《东营市国土资源局二00二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
划》。认真贯彻执行领导责任制和责任查究制度。进一步健全局内的各项规章制度,
对部分规章制度进行修改、 完善, 切实做到事事有人抓,件件有人管。进一步落实
《东营市国土资源局治安防范办法》等局内部综治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特别加强了
对门卫工作的管理。由局综治办主任与门卫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规定:局门卫具体
负责办公楼院内的安全保卫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对进出人员、车辆搞好登记,特
别是公休日、夜晚对车辆进行严格登记管理,严禁收购废品、推销货物人员入内;每
晚10∶00前必须锁好院门,如有特殊情况,随时开门;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在岗,夜
间保证2人值班,每半小时巡回1次;如因工作疏忽发生治安事件,造成损失的,按损
失量30%罚款赔偿, 造成较大损失的,辞退直接责任人员,并追究相关责任;全年无
治安事件发生, 年终奖励1个月的工资等。积极发挥部门职能作用,认真做好矛盾纠
纷排查调处工作。一是实行领导分级负责制,由局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
抓一级,层层抓好落实。二是对矛盾纠纷调处情况实行台帐式、微机化管理,将所有
的土地纠纷的原因、基本情况、进展情况等都录入微机,以便随时掌握进展情况。三
是采取集中排查调处和经常性排查调处相结合的形式,确保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
为切实将矛盾纠纷解决好,市国土资源局还成立专门的调查组,到现场进行认真的调
查,按照有关法律做了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到2002年没有发生大的群体性事件,越
级上访的事件也明显减少。同时继续加大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确保综治工作万无
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