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市国土资源局机构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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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市国土资源局机构沿革

机构沿革
1983年10月1日,东营市正式成立,市属部委办局办事机构相继成立。1984年8月
16日,市政府办公室以东政办发[1984]42号文件批复市农牧局设立“土地管理科”。
1985年11月22日,市编委以东编发[1985]069号文件批复成立“东营市土地管理处”,
隶属市农牧局,为副县级行政单位,编制10人,其中行政3人,事业7人,同时撤销原
土地管理科。 办公室驻地在西城原油田老防疫站,1986年5月迁至东营汽车站北邻胜
华路东,市农牧局新址办公。
1984年市城乡建设勘察测绘大队成立。 1986年市编制委员会以东编发[1986]0
11号文件批复,撤销市城乡建设勘察测绘大队,成立市测绘管理处,为副县级单位,
隶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市测绘管理处下设工程地质队、测量队2个科级单位。1987
年各县(区)经市政府批准相继设立测绘管理办公室,设在各县区城乡建设委员会规划
股(室)。
1987年6月29日, 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和省政府关于城乡地政统一管理、
依法管理土地的要求, 根据省编委鲁编[1987]135号和市政府东政发[1987]76号
文件批示,东营市土地管理局正式成立,为正县级市政府序列行政单位,原土地管理
处撤销。1987年7月10日,“东营市土地管理局”印章正式启用。1987年8月28日,市
编委东编发[1987] 019号文件决定:市农牧局、城乡建设委员会、市政建设局的有
关土地管理业务和工作人员移交土地管理局,核准市土地管理局下设办公室、地籍管
理科、建设用地科、政策法规科为行政科室,定编15人,局下设“东营市土地利用规
划管理站”,为正科级事业单位,定编10人。随着土地管理业务和工作范围的扩大,
相继增加科室、 经济实体和人员编制。1987年8~10月,全市三县两区相继成立土地
管理局, 乡镇配备土地管理员;有1/3以上的乡镇成立土地管理站。到1987年底,全
市土地管理人员145人,其中市级23人,县级59人,乡级63人。70%以上的村也建立土
地管理领导小组,初步形成土地管理网络。
1988年5月25日,市编委以东编发[1988]031号文件批复“土地利用规划站”由
10人增编到15人。 1988年6月27日,市土地管理局办公地址由市农牧局院内迁往五台
山路北端路东188号新建的市土地管理局院内。
1988年9月27日,市编委以东编发[1988]068号文件批复成立“东营市土地开发
服务站” ,为市土地管理局下属的科级事业单位,定编5人,经费自筹。1988年7月7
日,东营市劳动局以东劳司字[1988]第06号文件批复成立“东营市土地管理局劳动
服务公司”,为集体企业单位。
1989年4月10日,市编委以东编发[1989]015号文件批复市土地管理局增设“土
地监督检查科”,为正科级行政单位,不增编制,人员内部调整。
1989年10月13日, 市计划委员会以东计发[1989]第118号文件《关于申请解决
矿产资源管理机构人员编制的报告》 ,向市编委提出申请。1990年6月15日,根据省
委组织部、 省编委鲁编[1987]7号文件精神,市编制委员会印发东编发[1990]19
号文件《关于设立市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的批复》,决定设立东营市矿产资源管理办
公室,核定事业编制2人,与市计划委员会工业交通计划科合署办公。
1992年6月24日, 市编制委员会以东编发[1992]21号文件同意将东营市测绘管
理处更名为东营市勘察测绘管理处,同时加挂东营市勘察测绘院的牌子。“一个机构,
两块牌子”,原性质、级别、人员编制和经费来源渠道不变。
1993年3月2日, 市编委以东编发[1993]4号文件批复成立“东营市土地估价交
易所”,为市土地管理局下属正科级事业单位,经费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核定
编制5人, 所需人员从市土地管理局机关和事业单位中调剂解决,不另行增加人员。
1994年9月14日,市土地估价交易所成立并举行挂牌仪式。1993年4月23日,市土地管
理局办公地址由西城五台山路188号迁往东城府前街146号新建的土地管理局办公大楼。
1994年4月1日, 国务院150号令颁布后,根据省政府鲁政发[1994]38号文件精
神, 1994年7月26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东编发[1994]19号文件《关于成立市
矿产资源管理局的批复》,批准成立东营市矿产资源管理局,为东营市地矿行政主管
部门,代表市政府行使统一监督管理矿产资源的职能,归口市计划委员会,为副处级
机构,编制暂定7人,其中含领导职数2人。
1996年4月2日,市级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召开,根据东发[1996]19号文件《东营
市市级机构改革实施意见》,保留东营市土地管理局(简称市土管局,正处级),是市
政府统一管理全市土地、城乡地政工作的职能部门。
1996年9月17日,根据东发[1996]19号文件《东营市市级机构改革实施意见》,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东政办发[1996]82号文件《东营市地质矿产局职能配置、内设机
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市矿产资源管理局改称市地质矿产局,副处级机构,由市计划
委员会管理,主管全市矿产资源、地质环境和地质勘察行业工作,内设管理科、财务
科2个科室,机关编制总额8人。
1996年,根据东发[1996]19号文件《东营市市级机构改革实施意见》,东营市
勘察测绘管理处改称东营市勘察测绘局,为市建设委员会管理的副县级事业单位,主
管全市勘察测绘工作。
1999年2月8日,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市劳动局、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以东体改
发[1999] 3号文件批复,市土地管理局劳动服务公司改制为东营市华鑫工贸有限责
任公司,注册资本60万元,全部由内部职工出资。
1999年5月26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以东编发[1999]8号文件批复设立“东营市
土地管理局经济开发区分局”,为市土地管理局派出机构,接受市土地管理局和东营
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双重领导, 负责开发区内土地的统一管理。核定行政编制2
人,可配备科级领导职数2人。同时,为土地利用规划管理站增加事业编制2人 (由15
人增至17人)。
2000年10月, 经省委、省政府鲁委[2000]273号文件批准市土地管理局、地质
矿产局合并组建成立东营市国土资源局。
2001年4月13日,市委、市政府以东发[2001]7号文件将原市勘察测绘局测绘职
能划归市国土资源局。市国土资源局是主管全市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规划、
管理、 保护与合理利用及测绘行业管理的市政府正处级工作部门。2001年5月29日,
东营市国土资源局印章正式启用。
2001年6月28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以东编发[2001]9号文件批复,对市国土资
源局所属事业单位进行调整。成立市土地储备中心 (挂市土地整理中心、土地利用规
划站、统一征地办公室牌子) ,为正科级事业单位,编制16名。成立市地租征收办公
室(挂市国土资源执法检查支队牌子),正科级事业单位,编制12名。成立市土地评审
交易中心,正科级事业单位,编制5名。均实行全额预算管理。市国土资源局原有的3
个事业单位(土地利用规划管理站、土地开发服务站、土地估价交易所)撤销,编制收
回。
2002年6月15日, 为有利于土地储备工作的开展,更好地协调各方面关系,促进
以土地资产为重点的经营城市战略的实施。 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以东编发[2002]3号
文件同意市土地储备中心升格为副处级, 配备主任1名、副主任2名。7月29日,为进
一步加强土地“五统一”管理工作,搞好政府土地储备,促进以土地资产为重点的经
营城市战略的实施。市编委以东编发[2002]36号文件批准市土地储备中心内设综合
财务科、 土地储备科、土地经营科、土地规划整理科4个职能科室。配备科级领导职
数4名。到2002年底,市国土资源局共有在职干部职工58人。
职位设置
1996年12月25日,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东政办发[1996]144号文件《东营市土地
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核准市土地管理局内设4个科室,分别
为办公室(加挂财务科牌子) 、建设用地科(加挂土地市场管理科牌子) 、地籍管理科
(加挂土地规划管理科牌子)、土地监察科(加挂法规科牌子)。机关编制总额19人,其
中,行政编制17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可配备局长1人,副局长3人,科级领导职数7
人。
1997年3月6日,市人事局以东人发[1997]第15号文件批复,核准市土地管理局
设置2个主任科员职位,2个副主任科员职位,2个科员职位。
2002年4月11日,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东政办发[2002]32号文件《东营市人民政
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国土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核准市国土资源局内设7个行政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挂财务科牌子) 、执法监察科
(挂政策法规科牌子) 、耕地保护科(挂规划科牌子)、土地利用管理科(挂集体土地管
理科牌子) 、地籍管理科、地质矿产管理科、测绘管理科。编制总额23名,其中行政
编制19名。 局长1名,副局长3名,科级领导职数7名。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作
为市国土资源局的派出机构,编制总额4名,其中行政编制1名,事业编制3名(从市国
土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中调剂),配备局长1名,副局长1名。
2002年5月11日, 市人事局以东人发[2002]79号文件批复,核准市国土资源局
非领导职务设置数量:2个主任科员职位,2个副主任科员职位,4个科员职位。

1987~2002年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地矿、测绘)领导干部任职一览表
表19-1
┌───┬─────────┬──────────┬───────────┬────────────┐
│ 姓名 │ 职 务 │ 任职批准文号 │ 任职起止时间 │ 备 注 │
├───┼─────────┼──────────┼───────────┼────────────┤
│ │副局长 │东政任字[1987]43号│1987.9.7~1994.4.9 │市土地管理局、党组成员 │
│王锡芝├─────────┼──────────┼───────────┼────────────┤
│ │局长 │东政任字[1994]6号 │1994.4.9~2000.11.27 │市土地管理局、党组书记 │
├───┼─────────┼──────────┼───────────┼────────────┤
│安家训│局长 │东政任字[1987]44号│1987.9.14~1992.12.7 │市土地管理局、党组书记 │
├───┼─────────┼──────────┼───────────┼────────────┤
│杨同德│副局长 │东任字[1989]19号 │1989.12.29~1991.10.23│市土地管理局、党组成员 │
├───┼─────────┼──────────┼───────────┼────────────┤
│盖炳群│纪检组长 │东任[1991]6号 │1991.1.15~1995.5.26 │市土地管理局、党组成员 │
├───┼─────────┼──────────┼───────────┼────────────┤
│陈公守│副局长(正县级) │东政任字[1991]20号│1991.10.23~1993.4.25 │市土地管理局、党组副书记│
├───┼─────────┼──────────┼───────────┼────────────┤
│ │副局长 │东政任字[1993]12号│1993.4.25~1997.9.23 │市土地管理局、党组成员 │
│王哲源├─────────┼──────────┼───────────┼────────────┤
│ │纪检组长(兼) │东任[1996]80号 │1996.4.16~1997.9.17 │市土地管理局、党组成员 │
├───┼─────────┼──────────┼───────────┼────────────┤
│柴纪强│局长 │东政任字[1992]14号│1992.12.17~1994.4.9 │市土地管理局、党组书记 │
├───┼─────────┼──────────┼───────────┼────────────┤
│崔金山│副局长 │东政任字[1994]4号 │1994.3.15~1999.5.29 │市土地管理局、党组成员 │
├───┼─────────┼──────────┼───────────┼────────────┤
│王振海│纪检组长 │东任[1995]39号 │1995.6~1996.4.16 │市土地管理局、党组成员 │
├───┼─────────┼──────────┼───────────┼────────────┤
│ │副局长 │东政任字[1995]10号│1995.6.14~2001.4.26 │市土地管理局、党组成员 │
│郝吉虎├─────────┼──────────┼───────────┼────────────┤
│ │局长 │东政任[2001]5号 │2001.4.26~ │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 │
├───┼─────────┼──────────┼───────────┼────────────┤
│ │副局长 │东政任字[1996]7号 │1996.4.23~2001.4.26 │市土地管理局 │
│陈美信├─────────┼──────────┼───────────┼────────────┤
│ │助理调研员 │东政任[2001]7号 │2001.4.26~ │市国土资源局 │
├───┼─────────┼──────────┼───────────┼────────────┤
│王春堂│局长(副县级) │东政任字[1996]6号 │1996.5~2001.2 │市勘察测绘局 │
├───┼─────────┼──────────┼───────────┼────────────┤
│ │纪检组长 │东任[1997]133号 │1997.9.17~2001.4.26 │市土地管理局、党组成员 │
│李光荣├─────────┼──────────┼───────────┼────────────┤
│ │纪检组长 │东任[2001]101号 │2001.4.26~ │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 │
├───┼─────────┼──────────┼───────────┼────────────┤
│王玉明│副局长 │东政任字[1998]26号│1998.9.9~2001.4.26 │市土地管理局、党组成员 │
├───┼─────────┼──────────┼───────────┼────────────┤
│徐宏云│局长(副县级) │东政任[2000]5号 │2000.3~2001.4 │市地质矿产局 │
├───┼─────────┼──────────┼───────────┼────────────┤
│ │副局长 │东政任[2000]20号 │2000.9.5~2001.4.26 │市土地管理局、党组成员 │
│束传银├─────────┼──────────┼───────────┼────────────┤
│ │副局长 │东政任[2001]7号 │2001.4.26~ │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 │
├───┼─────────┼──────────┼───────────┼────────────┤
│刘爱国│副局长 │东政任[2001]7号 │2001.4.26~ │市国土资源局、党组副书记│
├───┼─────────┼──────────┼───────────┼────────────┤
│张 波│副局长 │东政任[2001]7号 │2001.4.26~ │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 │
├───┼─────────┼──────────┼───────────┼────────────┤
│李振东│助理调研员 │东政任[2001]7号 │2001.4.26~ │市国土资源局 │
├───┼─────────┼──────────┼───────────┼────────────┤
│宋家敬│市土地储备中心主任│东政任[2002]7号 │2002.7.5~ │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 │
├───┼─────────┼──────────┼───────────┼────────────┤
│安守河│副局长 │东政任[2002]8号 │2002.7.17~ │市国土资源局 │
└───┴─────────┴──────────┴───────────┴────────────┘

注:以任职时间先后为序。
市国土资源局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配置表
表19-2
┌─┬───────────┬─────────────────┬─────────────────┐
│ │ │ 人员编制 │ 人员结构 │
│ │ 内 设 ├─┬─────┬──┬───┬──┼──┬──┬────┬───┬──┤
│序│ 机 构 │ │ 行政 │机关│ 离退 │工勤│部门│纪检│内设机构│ 科员 │工勤│
│号│ 名 称 │总├──┬──┤ │ 休工 │ │ │ ├─┬──┤ │ │
│ │ │额│ 计 │纪检│事业│作人员│人员│领导│监察│处│ 科 │办事员│人员│
│ │ │ │ │监察│ │ │ │ │ │级│ 级 │ │ │
├─┼───────────┼─┼──┼──┼──┼───┼──┼──┼──┼─┼──┼───┼──┤
│ │合计 │23│19 │1 │ │1 │3 │4 │1 │ │7 │8 │3 │
├─┼───────────┼─┼──┼──┼──┼───┼──┼──┼──┼─┼──┼───┼──┤
│ │部门领导 │4 │44 │ │ │ │ │ │ │ │ │ │ │
├─┼───────────┼─┼──┼──┼──┼───┼──┼──┼──┼─┼──┼───┼──┤
│ │纪检监察 │1 │1 │11 │ │ │ │ │ │ │ │ │ │
├─┼───────────┼─┼──┼──┼──┼───┼──┼──┼──┼─┼──┼───┼──┤
│1 │办公室(财务科) │3 │11 │11 │1 │1 │ │ │ │ │ │ │ │
├─┼───────────┼─┼──┼──┼──┼───┼──┼──┼──┼─┼──┼───┼──┤
│2 │执法监察科(政策法规科)│3 │211 │1 │1 │ │ │ │ │ │ │ │ │
├─┼───────────┼─┼──┼──┼──┼───┼──┼──┼──┼─┼──┼───┼──┤
│3 │耕地保护科(规划科) │2 │21 │1 │ │ │ │ │ │ │ │ │ │
├─┼───────────┼─┼──┼──┼──┼───┼──┼──┼──┼─┼──┼───┼──┤
│4 │土地利用管理科(集体土 │2 │21 │1 │ │ │ │ │ │ │ │ │ │
│ │地管理科) │ │ │ │ │ │ │ │ │ │ │ │ │
├─┼───────────┼─┼──┼──┼──┼───┼──┼──┼──┼─┼──┼───┼──┤
│5 │地籍管理科 │3 │211 │1 │1 │ │ │ │ │ │ │ │ │
├─┼───────────┼─┼──┼──┼──┼───┼──┼──┼──┼─┼──┼───┼──┤
│6 │地质矿产管理科 │3 │31 │2 │ │ │ │ │ │ │ │ │ │
├─┼───────────┼─┼──┼──┼──┼───┼──┼──┼──┼─┼──┼───┼──┤
│7 │测绘管理科 │2 │21 │1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