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政策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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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政策和服务

落实招商引资政策
为适应全市“大开放,大招商、大发展”的要求,为外来投资者提供最优惠的政
策,市土地管理局研究拟定关于招商引资用地优惠政策的建议,对市级工业园区范围
内的项目,授权开发区土地分局办理。根据东政发[1999]55号文件,对基础设施配
套分摊费用、地租、补偿费用进行测算,并与区外进行比较,制定了更加符合实际、
更易操作的土地优惠政策。对先进的工业项目和高新技术项目在土地出让价格上采取
“低门槛”政策。配合开发区管委会制定《土地出让价格优惠政策》,并报经市政府
批准。
1999年11月30日,市政府出台《东营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其中建设用地优惠
政策规定如下:
(一)在中心城市级工业园区内投资新建的工业项目:
固定资产投资在1000万元(含1000万元)至3000万元的项目,根据用地限额规定,
用地在30亩以内部分,免收10年使用期的国家和地方政府土地收益。
固定资产投资在3000万元(含3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项目,根据用地限额规定,
用地在50亩以内部分,免收10年使用期的国家和地方政府土地收益。
固定资产投资在5000万元(含5000万元) 至1亿元的,或经认定的固定资产投资在
1000万元以上的高新技术项目,根据用地限额规定,用地在50亩以内部分,政府承担
土地成本费,并免收20年使用期的国家和地方政府土地收益。
固定资产投资在1亿元(含1亿元)以上,需新增用地的,可根据投资者要求,经协
商给予特殊优惠。
(二)利用市内企业划拨土地投资举办企业的,可将土地使用权直接出让给新建企
业,政府收取的土地出让金可减让地价的60%。
(三)投资建设公用设施项目的,按划拨方式提供用地20年;BOT、TOT方式合作项
目,按合作时间提供划拨用地。
市政府规定的招商引资用地优惠政策的享受范围是“在中心城市级工业园区内投
资新建的工业项目”,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为用足用好土地优惠政策,对高级工业区
范围外的招商引资项目也参照了以上规定。同时对市委、市政府一时没有明确优惠政
策的大型工业和科技项目,积极献计献策,想方设法留住项目。
2001年,市国土资源局按照刘国信市长在全市实行土地“五统一”管理动员大会
上提出的“要把改革土地使用、供应方式与推进招商引资紧密结合起来,继续落实好
招商引资用地优惠政策,对好项目、大项目特别是高新技术项目,优先、优惠、优区
位供应土地,并按规定的比例将其缴纳的政府土地收益专项用于扶持企业发展,进一
步做好以地招商文章”的讲话精神,对原用地优惠政策提出修订意见。对于投资额度
大,带动性比较强的工业项目和高新技术项目实行更加优惠的政策。
到2002年底,全市共审批招商引资用地158宗,面积548公顷。
服务于全市招商引资工作
为适应招商引资形势发展的需要,确保市委、市政府关于投资软环境建设有关规
定的落实,2001年6月4日,市国土资源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软环境建设
的意见》。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打破常规,超前运作,积极做好基
础性和服务性工作,落实项目用地,改善投资软环境,促进招商引资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是选派1名业务骨干到服务大厅值班, 及时提供用地咨询服务。二是积极参加招商
办项目联审会议, 先后对830多个招商项目进行联审。三是对招商工作实行政务公开
承诺制度。对进入实质性阶段的招商项目,派专人组织协调,做好项目的征地、收地
和用地手续的报批工作。四是积极支持工业、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市国土资源局认真
落实市委、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对工业经济项目给予特殊的优惠照顾,对个体私营
经济用地及时提供优质服务。
2002年, 继续深化招商引资各项服务。结合开展“软环境建设年”活动,在精简
审批事项、缩短办事时限、优化服务环境上下功夫。一是精简审批事项,提高办事效
率。 国土资源局行政审批事项由原来的37项精简到16项,减少57%。其中,取消审批
事项9项,下放审批事项12项,保留审批事项9项,核准事项4项,备案事项3项。二是
减少办事环节,规范办事程序。按照“一门受理,联合审批,限时办结”的原则,对
局内部“一站式”办公大厅职能进一步完善,将各科室内业审批工作全部转入大厅,
变串联式审批为并联式审批。对保留的审批事项按科室职能进行分解,制定出每一审
批事项办文程序流程图,确定每个程序具体的责任人和办文时限。行政审批事项经集
体会审后予以落实,从而建立起高效、有序的内部联动工作机制。三是缩短办事时限,
落实服务承诺。将所有具备条件的审批核准业务的办文时限压缩到5~7个工作日内,
实行限时办结。四是实行首问责任制,开辟“绿色通道”,提供多方位服务。凡进入
市国土资源局大厅办理有关审批手续的用户,首问接待人即为该审批项目责任人,由
责任人填写“首问责任人联系单”,全程负责该项目的办理。对国家和省、市重点建
设项目、招商引资项目、高新技术产业项目的用地,开辟“绿色通道”,实行专人跟
踪办理。所有进入“绿色通道”的项目,只要资料齐全,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市国
土资源局将遵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重大事项“一事一议”的原则,随时办理各类
审批手续。市国土资源局的首问责任制作为典型在全市推广。
开展改善招商引资软环境活动
自2001年4月18日, 市国土资源局按照市委宣传部、市三讲办、市机关工委《关
于开展增强大局观念,营造优良投资环境教育活动的通知》,认真开展“增强大局观
念,营造优良投资环境”教育活动。集中全局工作人员开展以”立足本职工作,营造
优良投资环境“为主题的教育培训,邀请市招商办的人员作教育辅导报告。
2002年, 是市委、市政府提出的“软环境建设年”。4月28日,市委办公室、市
政府办公室以东办发[2002] 7号文件印发《“软环境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为
切实抓紧抓好此项工作,市国土资源局制定《东营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软环境建设年”
活动的实施方案》,提出“五个一流环境”的任务目标,并下发到各县区在全系统内
施行。 整个活动分3个阶段进行。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软环境建设年”活动领
导小组,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成立专门办公室,设立专门办公场所,建
立工作制度,抽调专人具体负责这项工作。二是紧紧围绕实现“五个一流环境”的任
务目标,制定开展“软环境建设年”活动工作措施。三是结合实施土地“五统一”管
理,认真落实招商引资政策,制定并实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等各项规
章制度,进一步完善交易大厅职能,逐步建立高效、有序的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