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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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事 记

清咸丰五年(1855年)

六月十九日黄河在河南兰阳铜瓦厢三堡决口,穿运河,夺大清河河道,由利津铁
门关北肖神庙以下二河盖牡蛎嘴入海。黄河夺清后,河道迅速淤高,决口改道频繁,
原大清河比较发达的航运业渐废;同时,黄河携沙填海造陆,孕育造就了近代黄河三
角洲大部分陆地。

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

八月省设垦务专局,县设司照房。原利津县署发的垦荒地领单、验单改为司照,
按户填发。

清光绪三十年(1904年)

冬在广饶县东北境黄河新淤之地, 设局招垦。开始设人、寿、年丰3局,共放垦
淤地36273亩。

1912年

是年曹州(今菏泽)、嘉祥、巨野、汶上等县,因水旱灾害,大批难民迁至利津沿
海,垦荒种地或海上捕鱼度生。

1920年

是年利津县署向垦荒农民颁发土地承垦证书。

1925年

秋军阀张宗昌统治山东, 横征暴敛,钱物并征,每两地丁银征17元,并预征到1
930年底。

1930年

冬广饶县设淤荒垦丈局,内分总务、垦放、勘丈3股。

1934年

秋全国进行土地调查, 山东分为8个调查区,广饶县属第八调查区。国民党中央
土地委员会派调查员1名到广饶县。
是年鲁西林埠黄河决口,有4200余名灾民迁来利津东北部沿海地区垦荒谋生。

1935年

是年国民党山东政府在利津县建立“利广沾棣治荒筹备处”。

1936年

春广饶县办理土地陈报。共产党员任天纵以黄丘乡土地陈报员的公开身份,与董
直夫、吕东甲秘密开展党的工作。
春广饶县国民政府在全县办理土地陈报,为了查黑地调整田赋,对土地逐块插牌
登记。经查全县可耕地78.6万余亩,人均2.55亩。
春海潮陡涨漫溢。在利津北部沿海地区垦荒的鲁西灾民,淹死甚多。

1938年

7月大海潮,潮位高达5米,海水侵入内地30余公里。广饶县内七区南部,六、四
区北部受潮害,土地严重碱化。

1941年

11月垦区土地整理委员会成立。清河区行政主任公署建立土地整理委员会,并颁
布《整顿垦区土地暂行办法》。成立土地清丈队,在垦区开始将一部分土地分给抗属
和雇贫农。

1942年

1月垦区土地局成立。 刘季青任局长,崔光进任副局长。土地局设秘书股、安置
股、公田管理股和土地清丈队。土地局积极丈量土地,安置外地流入难民,开垦拓荒,
贷粮贷款,组织生产,监督执行《整顿垦区土地暂行办法》。
4月清河行署召开会议,公布垦区土地政策。与会人员为区政权干部、小学教员、
村农救会长、自卫团长和绅士名流等。会议由刘郡(垦区行政委员会主任)主持,他提
出了建设垦区的方案,李人凤主任解释了土地政策及政府关于垦区土地的办法。
6月垦区土地工作会议召开。
6月7日垦区行政委员会在八大组召开县区土地工作会议,行署主任李人凤作了题
为《垦区土地问题》的重要讲话,详细阐明了垦区的历史演变、土地特点、阶级状况、
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垦区土地问题的方针、政策。会议讨论了如何正确地解决垦区土
地等问题。
7月广饶县政府遵照中共中央“二五减租, 分半减息,增加工资”的指示,进行
减租减息工作。

1943年

4月9日广北县政府决定,根据土质优劣,实行折合地亩征收田赋,彻底废除不合
理的“银两制”。
8月21日广北县政府及各区成立秋季征收财粮委员会, 按土地划分的等级分配征
收任务。

1945年

12月广饶县开展查减运动, 增资的雇农95人,增钱19000元,反贪污反恶霸斗争
21次,没收粮食1.36万公斤,土地478亩,宅院4所。

1946年

3月15日广饶县开展反奸诉苦、减租减息的群众运动。至4月30日,没收汉奸地主
土地2800亩,房屋124所,粮食47.45万余公斤。
7月下旬中共利津县委召开县区干部会议, 传达中共中央《关于清算减租及土地
问题的指示》(即“五四”指示),布置土地改革工作。会后,派出工作组进行土地改
革工作试点。
9月24日中共广饶县委发出《关于执行土地改革的决定》 。全县分为新老两种地
区,小清河南为新区,河北为老区。在新地区发动群众,全力实行土地改革;在老地
区主要是进行复查,清理斗争果实,开展献田运动。
10月1日广饶县开展土地改革运动, 至12月,土地改革工作基本完成,计收回土
地37.5万余亩,分得土地的贫苦农民3.6万余户。
11月利津县土改形成运动。 经过紧张工作,全县从地主、富农手中夺回土地655
81亩,2544户贫雇农分得土地。

1947年

是年广饶县、利津县开始土改复查。

1949年

3月28日中共广饶县委、县政府提出1949年发展农业生产的基本方针:精耕细作,
加工施肥, 提高产量为主,同时注意消灭荒地,扩大耕地面积,争取增产粮食580万
公斤。

1950年

3月下旬山东试办的第一座引黄放淤工程--利津县綦家嘴引黄涵洞破土兴建,至8
月竣工放水。
5月由华东军政委员会投资,在广饶县东北部建立国营广北农场。
8月东平、梁山、长清、平阴等县及青岛、济南市移民6000余人迁来利津。
11月境内进行结束土地改革工作, 至1951年底, 土改工作完成,广饶县向全县
8.2万余农户颁发了土地证。

1951年

3月19日利津县委、县政府组织灾民到垦利县一千二村(今属利津县) 安垦河床淤
地9279亩,轮种了大麦。

1952年

3月上旬中国人民解放军农业建设兵团第二师到广饶县七区六户、 沙营、辛庄子
之间和广蒲、 广利干沟三角地带进行垦荒,后称“五一”农场。1954年9月,由山东
省劳改局接管;1977年3月,移交胜利油田,改名为“五七”学校。
6月1~3日广饶县第六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召开, 会议通过了《关于军垦区内调
换土地具体解决办法》。
8月中共利津县委在三区后左村建立第一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10月14日广饶县人民政府按照上级指示,开展查田定产工作,改革农业税制,改
变过去按“中中亩”实产累进率的征收办法,实行按常产计征。
11月广饶县利用黄河、小清河水灌溉土地约8万亩,其中麦田4万亩。
是年中共利津县委、县政府按照上级指示,开展查田定产。经汇总全县实有耕地
711670亩,常年产粮为3928万公斤。

1953年

3~4月广饶县小清河以北六、 七、八、九区的121个农业合作社、互助组在孤岛
开荒12686亩。
是年中共利津县委、 县政府将惠民专署分给利津的13000亩大孤岛淤荒地,划分
给部分农业合作社、生产互助组和农民垦种。

1954年

是年广饶县农业社发展到481处,参加合作社的户数达10717户,占总户数的12.6
%。
是年广饶县烈士陵园建成,占地18.9亩。

1955年

是年广饶县初级社由1235处并为732处,建立联社103处,656个村均建立合作社,
入社户数71629户,占总户数的83.8%。

1956年

4月2日打渔张引黄灌溉工程动工。

1957年

12月20日小李引黄干渠工程开工,利津县3万多人参加兴建。
是年广饶县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调整为302处,利津县调整为294处。

1958年

夏广饶县进行第一次土壤普查。
秋利津县委、县人委组织第一次土壤普查,翌年春结束。
9月8日广饶县城关镇、颜徐乡合并建成广饶县第一个人民公社--东风人民公社。
是年9月底,境内实现人民公社化。
11月24日打渔张引黄闸放水,广饶县小清河以北所有公社及小清河以南部分公社
用上了黄河水,全县控制引黄灌溉面积55万亩。

1959年

9月1日广饶县东海盐场建立。
12月4日广饶、 寿光两县签订《关于处理寿光与广饶两县边界问题的协议书》,
将原属寿光县的刘旺庄、侯辛庄、曹辛庄、西桃园子、中桃园子、东桃园子、八面河、
杨家围子、十九户9个村庄,自1959年12月1日起,正式划归广饶县管辖,并入赵嘴公
社。1976年3月,以上各村庄又划回寿光县。

1960年

1月赵嘴公社并入广北农场。 中共山东省委为了在广饶县搞一个由农业集体所有
制向全民所有制过渡的试点,决定将赵嘴公社并入国营广北农场四分场。场、社合并
后,生产资料归农场所有,场为基础,分级管理,统一核算,社员领取工资。1974年
2月场社分开,恢复原来的管理体制。
2月7日苏联水文地质专家哈德日巴耶夫、土壤专家莫拉托娃(女)、排水改良专家
平斯柯依3人, 在中央和省有关科学部门负责人陪同下,到广饶县视察打渔张灌溉区
的灌溉、排水、盐碱地改良情况。

1961年

4月16日在境内东营村附近钻探的华8井,首次见到了工业油流,日产原油8.1吨。
7月, 石油工业部将华东石油勘探局的队伍集中到山东省境内,对已经见油的东营凹
陷进行重点勘探,不断扩大战果。

1962年

春利津农村实行包产到户。县委召开常委会议,贯彻惠民地委召开的县委书记会
议精神,对农村人民公社耕种的土地实行“包产到户”。冬,此种做法被视为“单干
风”受到批判。
6月20日广饶县人委发出《贯彻省人委〈关于恢复扩大耕地面积, 力争多种多收
和关于工业交通、城建、文教、财贸等方面迅速清理基建征用土地的通知〉的通知》。
通过清理,共查出多余土地7777亩,均返还给生产队耕种。
9月23日位于东营潜凹新生代隆起带上的营2井获日产555吨的高产油流, 为当时
全国日产量最高的油井,胜利油田由此始称九二三厂。

1963年

6月24日广饶县人委做出决定: 县级机关一律不再种地或搞农副业生产,对原耕
种的土地,根据情况,交付国营农场或附近生产队耕种。

1964年

4月5~6日北风10级,海潮漫溢,浸入内地百余里。水位高达5.2米。利津县刁口
渔业社遭海潮损失严重。
5月大海潮,潮位4.2米。广饶盐场7000亩盐田损失达20多万元;广北农场和马头
区北部,也受到海潮侵袭。
夏秋大涝。利津县70万亩农田受损,有32万亩绝产。

1965年

2月7日利津县委、县人委研究决定,利用綦家嘴涵洞和刘家夹河虹吸管引水,在
城关公社北部试种稻田。是年,全县试种稻田3000余亩,平均亩产300多公斤。

1973年

是年广饶县开展洼地建设会战。 全县组织10万人上阵,完成土方508万立方米及
部分建筑物。

1975年

1月19日胜利油田在广饶县花官公社岳六村东辛公路以西, 打出广饶县境内第一
口油井--草4井,征地5.63亩。定名为“草桥油田”。1992年6月24日,根据中国石油
天然气总公司的批复,由“草桥油田”更名为“乐安油田”。
冬利津县5万人上阵,大办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稳产高产田。
是年胜利油田钻井队在广饶县马头公社东燕大队西北角,钻出温泉井,水温58.6
℃,井深1600米,日喷水800立方米。

1976年

4月18日罗家屋子黄河截流工程开工。利津、沾化、广饶3县民工参加,利津民工
团5800人投入施工,奋战1个月竣工。自此,黄河主流由西河口改行清水沟入海。
9月3日经广饶县革命委员会确定,将防潮闸附近14万亩 (南至支脉河,北至广利
河,东至新防潮坝,西至老防潮坝) 未开垦的荒地,划给胜利油田发展农副业生产长
期使用。

1977年

12月22日广饶县革命委员会发出《关于贯彻〈省革委征用土地的通知〉的通知》,
对征用土地的有关问题及审批权限作了明确规定。
冬中共广饶县委组织全县人民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大会战。至1978年秋,先后
在小清河流域和支脉河流域建成了2个“万亩样板方”(韩疃洼方、闫李洼方) 。治理
了2个大洼(芦李洼、米洼),疏挖了4条河(裙带河、反修沟、三干排、十二支),延伸
了预备河; 全县新挖大中沟110条,全长1200公里,修渠2750米;将全县92万亩土地
划成了44个大方,修建桥、涵、闸2300座,排灌站18处,新打机井2100眼,配套机井
2300眼;建设高产稳产田140000亩,改造荒地45000亩。

1978年

春利津县虎滩公社小街大队、店子公社戴家大队,自发实行包产到户和联产计酬
责任制。

1979年

6月7日广饶县革命委员会做出控制占用耕地的规定。
秋广饶县组织第二次土壤普查。

1980年

秋广饶县组织8000民工,在盐区以东修建新防潮坝,南北长14.4公里。
是年利津县、广饶县、垦利县普遍推行“大包干”、“家庭联产计酬”、“联产
承包”等多种形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

1981年

是年胜利油田在利津县西部打出郑4、郑10两口日产千吨以上的高产油井。

1982年

10月根据省农业厅、省民政厅《关于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管理工作业务移交问题的
通知》精神,广饶县征用土地管理工作,由县民政局移交农林局承办。

1983年

是年全市农村99%以上的生产队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1984年

5月12日省政府发出鲁政函[1984]180号文件,对广饶县城总体规划进行了批复。
到2000年,规划城区用地4.8平方公里。
8月16日市政府办公室以东政办发[1984] 42号文件批复市农牧局设立“土地管
理科”。
9月世界粮食计划署以布理吉斯为组长的援粮项目评估组, 到利津县项目区进行
项目可行性考察。翌年12月17日,联合国粮农组织CFA批准WFP-2771项目工程动工。
是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建立乡镇政
权,人民公社解体。
是年为保持政策的连续性,鼓励农民向土地投入,全市推行土地发证、合同承包
等改革措施。当年颁发土地证26.95万份,签订承包合同19万份,占应签合同的70%;
并普遍进行土地评级,对家庭承包的地块进行调整归并,土地承包期延长到15年以上。
是年胜利油田在黄河以北、 孤岛以东建设1座1000万立方米库容的水库,征用、
划拨垦利县林场、 双河镇、下镇乡、建林乡土地5007.93亩,1986年经国家土地管理
局[1986]国土函字第56号文批准。
是年胜利油田在垦利县境内建飞机场, 征用、划拨垦利县永安乡、下镇乡土地4
648.39亩, 其中耕地1579亩,经国家土地管理局[1991]国土函字第183号等文件批
准。
是年胜利油田在垦利县城北黄河上建胜利大桥及大桥南北公路延长线和管理办公
区,征用、划拨利津县集贤乡、陈庄镇和垦利县垦利镇、郝家乡(今郝家镇)、高盖乡
(今垦利镇)及国有土地共1688.75亩,其中耕地1417.97亩。经山东省农业厅[1986]
鲁农土管字第40号等文件批准。
是年胜利油田新建仙河镇,划拨军马场(今济南军区生产基地)国有土地7500亩,
经国家土地管理局[1991]国土函字第183号文批准。
是年胜利油田从东营市东城至广饶县大王镇修建长51公里的东王公路,征用、划
拨东营区(包括原牛庄区) 和广饶县以及广北农场土地共8679.43亩,其中耕地8385.9
2亩,经国家土地管理局[1991]国土函字第183号文批准。
是年成立市城乡建设勘察测绘大队。

1985年

11月22日市编委以东编发[1985] 069号文件批复成立东营市土地管理处,隶属
市农牧局,为副县级行政单位。
是年中共广饶县委决定扩大引黄十二支渠道,建设小清河倒虹吸工程,加大引用
黄河水流量,送入预备河。该工程控制灌溉面积28.5万亩。
是年胜利油田建成3000万立方米库容的孤河水库,征用、划拨河口区六合乡及国
有土地12532亩,其中耕地91亩,经国务院国函[1987]8号文批准。
是年胜利油田在孤岛仙河镇西北建5000万立方米库容的孤北水库,划拨国有荒碱
地34026亩,经国家土地管理局[1991]国土函字第183号文批准。
是年胜利油田建设五号桩油港, 占用河口区国有荒地24873.9亩,经国家土地管
理局[1991]国土函字第183号文批准。

1986年

2月26日~3月21日利津县委、 县政府组织沿海滩涂对虾养殖工程大会战。全县4
1700名民工上阵, 奋战26天, 动土310万立方米,筑起防潮坝9公里,围圈近海滩涂
2.4万亩,开挖养虾池1万亩。
10月5日市委、 市政府印发东发[1986]46号文件《中共东营市委、东营市人民
政府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制止乱占耕地的通知》。
11月4日市政府召开全市土地管理工作会议, 就非农业用地清查工作进行全面动
员和部署。
11月22日遵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制止乱占耕地的通知》精
神,将利津县农牧局土地管理站调整为利津县土地管理办公室,仍隶属县农牧局。
12月5日广饶县土地管理委员会成立。
是年山东省引黄济青工程广饶段开工建设, 共征用土地2030.81亩,其中,耕地
1871.69亩,非耕地159.12亩。
是年胜利油田在东营区东北建3000万立方米库容的广北水库,征用、划拨垦利县
下镇乡、东营区及国有土地14116.5亩,其中耕地343亩,经国家土地管理局[1991]
国土函字第183号文批准。
是年市编制委员会以东编发[1986] 011号文件批复,撤销市城乡建设勘察测绘
大队,成立市测绘管理处,为副县级单位,隶属于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1987年

2月4日市政府印发东政发[1987]20号文件,同意市土地管理处《关于贯彻执行
〈关于征用土地费实行包干使用暂行办法〉的意见》。
4月根据省政府《关于迅速制止乱占耕地滥用土地的紧急通知》 要求,东营市对
乱占耕地滥用土地的情况进行检查。
6月29日根据省编委鲁编[1987]135号和市政府东政发[1987]76号文件批示,
东营市土地管理局正式成立,为正县级市政府序列行政单位,原土地管理处撤销。
7月东营市第二次土壤普查成果资料汇总工作结束。全市土地总面积11737361亩,
耕地3547937亩,垦殖率30.2%,人均占有耕地2.5亩,比全省人均耕地多0.9亩。
9月7日王锡芝任东营市土地管理局副局长。
9月14日安家训任东营市土地管理局局长。
10月建立了第一届中共东营市土地管理局党组。
12月7~11日省土地资源调查办公室对垦利县土地资源调查进行了省级验收。 内
外业共抽查321个点,平均合格率达98.1%,验收结论为优秀。
是年市土地管理局团支部成立。

1988年

4月18日市政府印发《关于对征地费用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 ,要求:征地费用
由各县区土地管理局统一结算。征地费的使用,由县区土地管理局统一管理。
7月选举产生了东营市土地管理局第一届党支部。
9月市土地管理局组织了全市范围内以执行《土地管理法》 和《山东省实施〈中
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为内容的执法大检查活动。
11月1日市政府以东政发[1988]167号文件印发《关于开展城镇国有土地申报登
记工作的通知》。为切实加强领导,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李吉祥为组长的市城镇国有
土地申报登记领导小组,印发了《东营市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申报登记宣传提纲》和
《东营市城镇国有土地申报登记确权发证方案》。
年底在全省土地统计工作中,东营市被评为第一名。
是年垦利县在胜利乡进行完善土地承包合同试点,共签订土地承包合同3110份,
从法律上确立承包方与发包方的关系。
是年东营市实行土地统管,承担油田打井的统一征地工作。
是年市政府以东政布字[1988] 1号发布《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居民建
房用地管理的布告》,明确规定了农民建房用地标准,申请宅基地条件,用地审批程
序,宅基地的权属等。宅基地的标准如下:小清河以南占用耕地的,每户0.2~0.3亩。
小清河以北一般不得占用耕地, 确需时每户不得超过0.2亩;占用非耕地的,每户不
得超过0.4亩。市区和县区、乡镇驻地每户占地不得超过0.2~0.25亩。
是年胜利油田自备燃煤发电厂筹建处,征用东营区辛店镇万全村土地2665亩,其
中耕地1106.11亩,经山东省土地管理局[1988]鲁土征字第86号等文件批准。
是年胜利油田在利津县西北建2000万立方米库容的利津水库, 征用利津县土地1
1996.83亩,经国家土地管理局[1991]国土函字第51号文批准。

1989年

1月东营市土地管理局被山东省土地管理局评为土地统计先进单位。
3月全市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申报登记工作结束。全市共申报3510个单位(户) ,
6281宗,共申报土地面积185078.75万平方米。
4月10日市编委以东编发[1989]015号文件批复成立“土地监督检查科”。
5月2日市土地管理局制定了《东营市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6月8日,市政府办公室以东政办发[1989]47号文件予以转发。
9月19日市土地管理局、 市中级人民法院等6单位联合印发《关于贯彻执行[198
9] 鲁土字第41号、第43号文件的通知》。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查处砖瓦窑厂
和公路沿线违法占地为重点的土地监察活动。
10月市土地管理局聘请市文化局陈崇喜编写了六场现代吕剧《无品土地官》 ,1
990年上半年由垦利县吕剧团搬上舞台, 1990年12月,由省文化厅电视制作中心拍成
上、下集戏曲艺术片。
12月28日市政府在东营区颁发了全市建国以来第一批国有土地使用证和集体土地
建设用地使用证。首批发证单位41个,82宗,其中集体建设用地单位2个,2宗土地。
副市长李吉祥到会讲话并祝贺,市直有关部门、东营区六大班子和胜利油田各二级单
位、各县区土地管理局及东营区直、乡镇、办事处的负责人,共285人参加了会议。
12月29日杨同德任东营市土地管理局副局长。
是年胜利油田在东营区东赵村以东建2000万立方米库容的耿井水库,征用、划拨
东营区及胜利油田农场国有土地共9016.01亩, 其中耕地881亩, 经国家土地管理局
[1989]国土函字第123号文批准。

1990年

4月2日市政府以东政发[1990] 11号文件批转市土地管理局《关于贯彻国发[1
990]8号文件意见的报告》,对全市各级政府越权批地情况进行清理。
4月29日全市土地管理系统289人参加了全省土地管理基本知识考试,全部颁发了
合格证书。
6月15日市编制委员会决定设立东营市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
9月东营市越权批地清查工作结束并通过省级验收。
是年广饶县制定《关于稳定完善土地承包制的意见》 。全县15个乡镇、553个行
政村、10700个农户全部签订了土地、林果、畜牧、水利等7项承包合同,共签订、签
证土地承包合同10.8万份,林果等承包合同500多份。
是年市政府第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东营市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暂行办法》。
12月12日,市政府以东政发[1990]94号文件发布实施。

1991年

1月东营市土地管理局被山东省土地管理局授予山东省土地管理系统1990年度保
护耕地先进单位。
1月15日盖炳群任东营市土地管理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1月16日东营区土地管理局获山东省土地资源调查科技成果二等奖。
4月29日市土地管理局印发《关于加强乡镇土地管理所建设的意见》 并制定实施
办法,在全市乡镇开展达标活动。
5月18日广饶县人民政府在大王镇苏庙村召开农村宅基地颁证大会, 颁发第一批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
7月20日垦利县土地管理局《县级土地资源管理系统的研究与确立》 获国家土地
管理局科技进步三等奖。
7月26日市政府成立由郝敦典副市长为组长, 市土地管理局、交通局、公路局等
部门负责人为副组长的东营市公路线路用地地籍调查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区
也成立相应机构。
10月23日陈公守任东营市土地管理局副局长。
12月广饶县大王镇政府出台《关于实行镇、村企业用地有偿使用的暂行规定》,
于是年实行。
是年东营市土地管理局被市委、市人大、市政府评为全民普法先进单位。

1992年

1月26日东营市土地管理局被山东省土地管理局评为全省土地管理先进单位、 土
地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先进单位,获一等奖。
3月垦利县作为东营市全解析地籍调查试点县, 依据国家土地管理局《城镇地籍
调查规程》,在权属调查的基础上,率先开展了全解析法地籍测量。11月,垦利县城
区地籍调查通过省级验收,结论为优秀。
3月26日市土地管理局、 市油区工作办公室印发东土发[1992]第17号、东油发
[1992]第15号文件《关于认真贯彻执行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市油区工作
办公室东油发[1990]34号文的批复〉的实施意见》,对油田开发建设中部分临时用
地的管理作了规定。在油田同一用地事项中既有临时用地又有永久性用地的如打井用
地、 建设水库和公路用地,铺设直径377毫米以上管线用地、油田机关建设用地及其
他矿建项目用地等,均由土地管理局办理用地手续和批后服务。
6月东营市测绘管理处更名为东营市勘察测绘管理处, 同时加挂东营市勘察测绘
院牌子。
6月13日东营市第七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东营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
转让暂行办法》、《东营市外商投资企业用地管理暂行办法》、《东营市鼓励外商投
资暂行办法》。是日,分别以第3号、第4号、第5号政府令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0月4日市政府印发东政发[1992]105号文件《东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土地管理
局关于清理整顿土地市场的报告的通知》,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清理整顿土地市场
工作。 1993年8月28日、9月1日,东营区、河口区人民政府分别印发《关于清理整顿
土地市场的通告》 ,东营市城区清理整顿土地市场工作全面展开。到1994年8月,全
市共清理各类用地1326宗,面积104公顷,为政府收取出让金3800万元。
10月6日市政府以东政发[1992]112号文件印发《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土地
使用权出让问题的补充规定》,规定了东营市城镇国有土地出让范围和出让金标准。
10月12日市土地管理局代表市政府办理了全市第一宗土地的出让:将机广路南、
东王路西侧的国有未利用土地12027平方米, 出让给东营市油区办劳动服务公司,用
于建汽车维修厂, 出让期50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每平方米26.14元,共收取出让金
314409.83元。
11月11~13日东营市土地资源调查市级汇总通过省土地资源调查办公室的验收和
市科委组织的成果鉴定,验收结论为优秀。由山东师范大学校长陈龙飞任主任委员的
鉴定委员会,经过严格评审,一致认为:东营市土地资源调查在国内市(地)级汇总成
果中居领先水平,在山东省乃至全国都有广泛的推广应用价值。
12月7日柴纪强任东营市土地管理局局长。
12月12日省政府对外经济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印发[1992]鲁府外协组字第11号
文件《关于印发〈山东省发展外向型经济“划区布点”总体规划方案〉的通知》,批
准设立东营开放开发综合试验区,规划面积14平方公里,起步区面积1.5平方公里。

1993年

3月省土地管理局、 人事厅授予东营市土地管理局山东省实施土地管理目标责任
制先进单位。
3月2日市编制委员会以东编发[1993]4号文件批准成立东营市土地估价交易所,
为正科级事业单位, 隶属市土地管理局。1994年8月10日,省土地管理局批复市土地
估价交易所为B级土地估价机构。9月14日,姜振邦副市长为市估价交易所揭牌,正式
开业。
4月21日市中级人民法院驻市土地管理局巡回法庭正式成立并挂牌办公。
4月25日王哲源任东营市土地管理局副局长。
6月中央电视台以“东营市积极培育土地市场” 为题对东营市的土地管理工作及
宣传情况进行了专题报道。
6月按照中央减轻农民负担的总要求, 根据省土地管理局鲁土办字[1993]39号
文件《关于在清理整顿期间暂时停止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收费工作的通知》,全市农
村宅基地有偿使用工作停止。
6月24日市与油田联合组织了土地管理法规知识大奖赛, 第一名获得者--垦利县
代表队代表东营市参加全省土地管理知识竞赛,获全省第4名。
下半年市土地管理局与胜利石油管理局东胜精攻石油开发公司就牛25区块油田开
发用地达成协议, 政府将应收取的土地出让金825万元作价入股,开辟了东营市处置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新途径。
9月26日东营市土地管理局《东营市土地资源调查市级汇总工程》 获国家土地管
理局科技进步二等奖。
10月东营市在垦利县进行城镇日常地籍管理工作试点。
12月1日市水利工程确权划界工作通过省水利厅验收领导小组的验收。
是年市政府以《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东城规划区内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函》
等文件,收回胜利石油管理局通讯公司农工商公司、供水公司农工商公司使用的部分
国有土地使用权,共2353.13亩。

1994年

1月东营市勘察测绘管理处购进第一台计算机, 是年甩掉绘图板,实现测绘图件
计算机CAD成图。
1月27日山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东营市第一轮土地利用总体
规划进行检查评审。评审意见认为:东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国家、山东省对市
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符合东营市实际,为东营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土
地保障,为加强全市土地利用的宏观控制与管理,合理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的综
合效益,提供了科学依据,是一个全市性高层次规划,建议东营市人民政府审查通过,
报省人民政府审批。7月8日,东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市政府第十二次常务会议审
议通过。8月26日,由市科委主持,邀请9名专家组成鉴定委员会,对东营市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科技成果进行鉴定。 9月16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作出关于批准
东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决议, 形成《东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送审稿) 》。1
995年2月27日,省政府以鲁政字[1995]43号文件对东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予以批
复。原则同意东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请认真组织实施。
3月15日崔金山任东营市土地管理局副局长。
4月1日国务院150号令《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 发布实施,东营市当年
征收入库7870万元。
4月9日王锡芝任东营市土地管理局局长。
5月11日省土地管理局局长徐及善来东营市调查研究、指导土地管理工作。
6月20日市政府印发东政发[1994] 53号文件《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国
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标准的通知》,对东营市区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标准
予以调整,自1994年1月1日起执行。
7月26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决定成立东营市矿产资源管理局。
10月26日市土地估价交易所受市乡镇企业局委托对乡镇企业科学技术指导站进行
地价评估, 评估土地面积6930.3平方米,单位面积地价为313.93元/平方米,宗地价
2175629元。这是东营市按照规范的估价程序进行的第一宗宗地评估。
12月广饶县作为全市城镇土地定级估价试点,县政府印发《关于开展城镇土地定
级估价工作的通知》,成立广饶县城镇土地定级估价委员会,随即开展了土地定级估
价工作。
12月市土地管理局土地管理档案达省二级档案标准。
12月31日东营市土地管理局召开第一届工会会员大会。
12月31日市政府印发《关于河口区政府收回胜利油田部分用地问题的批复》,原
则同意河口区意见; 确定原垦利县革委会同胜利油田会战指标部于1975年5月18日达
成协议划拨的5万亩土地中, 属胜利油田已经开发建设的土地,区政府要给予登记发
证,明确其土地使用权;尚未开发利用的土地,要收回其土地使用权。

1995年

2月为加强对土地估价工作的领导, 及时确认土地估价结果,市土地管理局成立
由王锡芝局长为组长的地价评估领导小组。
4月起市土地管理局委托中国地产咨询评估中心组织开展东营市中心城土地定级
估价工作。
4月21日市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市长姜振邦为主任委员的东营市土地估价委员会。
5月19日东营市东城区域清理整顿土地市场工作正式启动。
6月王振海任东营市土地管理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6月14日郝吉虎任东营市土地管理局副局长。
7月10~12日市政府对保护耕地大检查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7月14日市土地管理局对位于五台山路两侧、济南路口黄金地段的4宗土地首次进
行公开招标出让, 获得成功。成交3宗土地,均为商业、金融业用地,出让期40年,
共计面积7267平方米,成交额511.2万元,平均地价703.5元/平方米。
7月18日东营市首次招标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签字仪式在市土地管理局举行。
7~10月东营市开展了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土地清查估价工作。
8月16日东营市土地管理局《东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获东营市科学技术进步
二等奖。
9月4~7日省政府保护耕地大检查组由省政府副秘书长张健、 省土地管理局局长
徐及善等组成,对全市保护耕地大检查情况进行验收。
11月东营市土地管理局被市政府评为西城改造建设先进单位。
11月16~17日省土地管理局委托市土地管理局对广饶县城区土地定级估价进行检
查验收,验收结果为省级优秀成果。
12月15日市土地管理局以东土发[1995]87号文件印发《东营市土地管理局建设
用地审批制度》,对市土地管理局建设用地审批工作作了具体规定。内容分总则、项
目用地审核、建设用地集体审批、工作责任、附则五部分。
12月21日市政府以东政发[1995] 108号文件印发《东营市土地荒芜费征收使用
管理暂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996年

3月8日山东省人民政府授予东营市人民政府“实施1993~1995年度土地管理目标
责任制先进单位”称号。
4月16日王哲源兼任东营市土地管理局纪检组长。
4月23日陈美信任东营市土地管理局副局长。
5月王春堂任东营市勘察测绘局局长兼市勘察测绘院院长。
5月东营市土地管理局被市政府评为东营市依法行政先进单位。
5月10日省土地管理局对东营市中心城区土地定级估价工作进行验收。
5月14日市政府办公室批准成立以副市长杨鲁豫为组长的东营市矿业秩序治理整
顿工作领导小组。
6月在省土地管理局组织的“金色土地”演唱比赛中,东营市选派的歌手,获1个
一等奖和1个优秀奖。
6月22日《广饶县土地志》 正式出版。国家土地管理局局长邹玉川和原局长王先
进分别为该书题词。《广饶县土地志》共10章41节69目,19万字。上限为1840年,下
限1994年。
9月4日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印发东普发[1996]38号文件《关于表彰“二五”
普法先进集体的通报》。市土地管理局被评为“二五”普法先进单位。
9月17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东政办发[1996] 82号文件《东营市地质矿产局职能
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市矿产资源管理局改称市地质矿产局,副处级机
构。
9月17日省土地管理局徐及善局长来东营市检查指导工作。
9月20日市土地管理局成立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
10月10日市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东营市黄河三角洲农业综合开发招商
引资用地管理办法》。10月11日,以市政府29号令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是年东营市勘察测绘管理处更名为东营市勘察测绘局。
是年市土地管理局档案室被评为市级档案先进单位。

1997年

4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中发[1997] 11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
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
6月市土地管理局与市电视台合作, 摄制完成反映全市土地管理10年成绩的大型
专题片《情系这片土地》,分几部分在电视台连续播放;在《东营日报》刊登了长篇
报告文学《大地的丰碑》。
6月全省沿黄(河) 地区“上农下渔”综合开发现场会在东营召开,副省长邵桂芳
对这一开发模式给予充分肯定。“上农下渔”被省政府确立为“东营模式”在全省推
广。
8月19~24日东营市东城、西城、广饶、河口、利津5个城区地籍调查工作通过省
级验收,均达到优秀等级。
9月17日李光荣任东营市土地管理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10月20~23日省政府非农业建设用地清查检查验收组对东营市进行验收。
12月东营市土地管理局被市政府评为1997年度城市绿化先进单位。
12月23日省财政厅、 地矿厅下达东营市1998年矿产资源补偿费地勘项目2个,分
别是《黄河三角洲(东营市)贝壳资源普查》和《黄河三角洲南部地下水人工调蓄试验
普查》。
是年市土地管理局制定《局长接访日工作制度》,明确规定每月25日为局长接访
日,并在《东营日报》公布了接访日期和接访电话号码。

1998年

1月15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韩宝光到市土地管理局检查指导工作。
2月26日市土地管理局印发东土发[1998] 10号文件《东营市土地管理局关于加
强土地价格评估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全面实行土地价格评估立项、确认制度。
3月26日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市土地管理局等单位以东体改发[1998]7号文
件印发《东营市企业改制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改制企业划拨土地使用权经依法评
估确认后,根据企业改制的不同形式和具体情况,可按规定分别采取出让、租赁、作
价出资(入股)等方式予以处置。
4月10日东营市东营区土地管理局《东营市东营区(西城) 城区地籍调查》获山东
省土地管理局科技进步二等奖。
5~10月全市测量标志大普查, 检查各种测量标志384座,其中三角点290座,水
准点94座。三角点完好率89.6%,水准点完好率95.0%。
6月4日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局长邹玉川到市土地管理局检查指导工作。
6月20日市土地管理局以东土发[1998] 46号文件印发《土地交易价格申报备案
登记制度》。一切土地交易包括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抵押等二级市场行为,均
实行交易价格申报备案登记制度。
7月2日市政府以第38号令发布《东营市鼓励中外客商投资开发土地后备资源若干
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7月15日市政府以东政发[1998] 43号文件印发《东营市土地后备资源近期及远
景开发规划》。
8月东营市矿业秩序治理整顿工作通过省政府的检查验收, 实现了全市矿业秩序
全面好转。
8月15~16日省土地管理局组织省计委、省建委、山东师范大学、山东农业大学、
东营市人民政府等单位的领导和专家,对东营市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评审。
9月10日, 市政府4-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东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9月23日,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做出关于批准东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决议, 形成
《东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送审稿) 》。1999年9月10日,市政府以东政字[1999]
83号文件向省政府呈送《东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送审稿) 》,请求审批。2000年8
月22日,省政府对《东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予以批复。
9月9日王玉明任东营市土地管理局副局长。
9月28日东营市首次公开拍卖土地使用权获得圆满成功,2.4公顷的土地以1140万
元的价格被胜利油田工益集团竞得,高出底价29.5%。
10月28日市政府办公室以[1998] 批复单352号,批复市土地管理局,同意由市
财政局调剂解决1338627元, 用于解决黄河挖沙固堤启动工程土地补偿及地上附着物
补助。
12月9~11日全市建制镇地籍调查工作全部通过省级验收,成果均达到优秀水平,
被评为优级。
12月14日省财政厅、 省地质矿产厅下达东营市1999年矿产资源补偿费地勘项目5
个,分别是《东营市地热资源普查》、《东营市黄河滩区傍河取水试验勘查》、《东
营市地下卤水普查》、《垦利县特种贝壳普查》、《东营市利用油田报废井提卤、开
发地热资源勘查》。
12月19日中共东营市委、东营市人民政府东发[1998]25号文件《关于加快开发
区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确定:开发区规划面积为6平方公里,北起海河路(今黄河路),
南至广利河,西起胜利路东侧人工河东岸,东至莱州路(今东四路)。
是年东营市1∶10000比例尺影像图在济南举行首发式。

1999年

1月省土地管理局授予东营市土地管理局全省耕地保护工作先进单位。
3月东营市土地管理局被市委、市人民政府评为信访工作先进单位。
3月10日东营市河口区土地管理局 《东营市河口区建制镇地籍调查和用途管理》
获山东省土地管理局科技进步一等奖。东营市土地管理局《东营市土地后备资源近期
及远景开发规划》、利津县土地管理局《利津县城区土地定级估价》获山东省土地管
理局科技进步二等奖。利津县土地管理局《利津县城区地籍调查》、广饶县土地管理
局《广饶县大王镇镇区土地定级估价课题研究》获山东省土地管理局科技进步三等奖。
5月26日东营市土地管理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成立。
6月16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东政办发[1999] 24号文件《关于成立东营市土地证
书年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以市政府副秘书长崔建民为组长,市土地管理局
局长王锡芝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
8月底东营市勘查、采矿许可证换证工作通过了省地矿厅的检查验收。
9月13日市土地管理局成立以王锡芝为组长的市土地管理局中石化重组改制土地
产权界定、 评估工作领导小组。9月29日,市土地管理局制订《中石化重组改制土地
产权界定、评估(东营部分) 工作方案》,并以东土发[1999]122号文件印发,此后
两个多月,完成了25405宗土地,26674个项目,13703.88公顷土地产权界定、登记发
证工作。11月18日,初步完成全市境内中石化重组改制土地评估工作。全市共评估土
地24844宗,评估面积13860.32公顷,评估土地总价值129.94亿元。
11月30日市政府印发《东营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对建设用地优惠政策作了具
体规定。
12月东营市土地管理局局域网实现成功联网。
12月13日省财政厅、地矿厅下达东营市2000年矿产资源补偿费地质勘查项目4个,
分别是《东营市地质矿产及土地资源综合调查》、《东营市河口区膨润土矿普查》、
《东营市广饶县深层地下水淡水资源普查》、《东营市利津县引黄水库地质环境影响
监测与评价》。
年底全市完成土地延包的村有1741个,占任务数的99.1%。合同文本、合同签订、
合同签证三统一率为100%。 签订土地承包合同、 发放《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各
29.8万份,延包土地12.43万公顷。
是年市土地管理局成立信息化领导小组。

2000年

2月东营市土地管理局被市委、市政府评为1999年度全市督查考核先进单位。
3月徐宏云任市地矿局局长(副县级)。
5月10日广饶县以第28号县长令发布《广饶县农村宅基地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5月24日广饶县李鹊乡皮里村对部分宅基地实行招标使用。
9月5日束传银任东营市土地管理局副局长。
10月8日省政府分别以鲁政土字[2000] 1038~1042号文件对东营区、河口区、
垦利县、利津县、广饶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予以批复。
12月省政府对东营市矿业秩序根本好转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实现了全市矿业
秩序的根本好转。
12月17日《东营市地质矿产概论》通过省国土资源厅评审验收并出版。
12月18日市政府分别以东政字[2000]139~191号文件批准广饶县大营乡、东营
区六户镇等53个乡镇(包括广北农场)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12月19日省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下达东营市2001年矿产资源补偿费地质勘查项目
3个, 分别是《黄河三角洲油气聚集区地质环境评价》、《东营农业地质背景值调查
与评价》、《东营市沿海地区生态农业地质背景调查》。
是年市土地管理局“三五普法”分别获省国土资源厅和全市普法先进单位荣誉称
号。

2001年

1月8日东营市召开全市土地监察会议,对全市各类民营经济园区的用地清查工作
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2月东营市土地管理局被山东省国土资源厅评为全省国土资源系统“三五” 法制
宣传教育先进单位。
3月16日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厅执法字[2001]6号文件《关于明确省国土资源执法
监察综合试点单位的通知》,确定广饶县土地管理局为全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综合试
点单位。
4月市土地管理局、 地质矿产局合并组建成立东营市国土资源局。市勘察测绘局
撤销,测绘管理职能由市国土资源局承担。
4月17日建立中共东营市国土资源局党组、 中共东营市国土资源局纪律检查组。
郝吉虎任党组书记,刘爱国任党组副书记,束传银、张波任党组成员,李光荣任纪律
检查组组长、 党组成员。4月26日,郝吉虎任东营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刘爱国、束传
银、张波任东营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陈美信、李振东任东营市国土资源局助理调研
员。
4月18日市国土资源局选定河口区3块区位好、有竞争意向的地块推向社会进行招
标、 拍卖,2宗拍卖地块高出起叫价244万元,1宗公开招标地块高出正常协议地价46
8万元,3宗土地8.6公顷,共获取出让价款1612万元。
6月1日河口区土地管理局《东营市河口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获国土资源部全国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优秀成果一等奖。
6月16日市政府以东政发[2001]20号文件印发《东营市土地储备管理暂行办法》、
《东营市土地统一征用办法》、《东营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管理暂行办法》、
《东营市地租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等4个办法。
6月20日市政府印发东政发[2001] 23号文件《关于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实行
土地“五统一”管理的意见》。为切实加强建设用地管理,进一步深化土地使用制度
改革,市政府决定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土地实行统一征用(收回)、统一储备、统一
开发、统一配置、统一管理(简称土地“五统一”管理)。市政府成立以刘国信市长为
组长、张秀香副市长为副组长的东营市土地“五统一”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
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6月20日市政府印发东政发[2001] 15号文件《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区土
地级别及地租地价标准的通知》。根据土地市场的变化情况, 决定对中心城区土地级
别和地租、地价标准进行调整。
6月25日市国土资源局与胜利油田油地处联合举办庆“6·25”全国土地日“世纪
阳光晚会”。实况录像于是日晚黄金时间分别在东营电视台、胜利油田电视台播出。
6月28日市土地储备中心(挂市土地整理中心、土地利用规划站、统一征地办公室
牌子) ,市地租征收办公室(挂市国土资源执法检查支队牌子),市土地评审交易中心
批复成立。
7月6日按照省国土资源厅的统一部署,河口区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的河
口区农用地分等定级估价工作领导小组,在河口区国土资源局下设办公室,开展农用
地分等工作。
7月27日市国土资源局向市政府督查考核办公室提交 《关于市长办公会议决定有
关事项落实情况的汇报》,根据市政府第4-53次市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市国
土资源局会同市招商办、市规划局对会议确定的44个项目拟用地情况进行重新排查、
确认,同意对这44个项目用地继续按原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其他项目用地,将严格按
土地“五统一”管理政策进行运作,特别是对经营性房地产项目,一律采取招标拍卖
方式供地。
7月30日省政府鲁政字[2001]230号文件《关于东营开放开发综合试验区更名的
通知》,将东营开放开发综合试验区更名为东营经济开发区。
8月东营市国土资源局被市委、 市人大常委会评为1996~2000年全市普法依法治
理先进单位。
8月7日省国土资源厅在向省政府办公厅提交的鲁国土资字 [2001] 166号文件
《关于对东营市政府请求省政府委托承担易地开垦耕地任务有关意见的报告》中,明
确同意将东营市列为全省接受易地开垦耕地任务的重点项目区之一;各市确需易地开
垦耕地的,可优先考虑在东营市安排。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安排上,根据东营市上缴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等费用情况,适当予以倾斜扶持。
8月8日市政府召开全市实行土地“五统一”管理动员大会,进行广泛宣传深入发
动。市长刘国信作主题报告,市委书记石军讲话,中心城区政府及村居的代表作表态
发言。 8月16日,召开市土地“五统一”管理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审议通过领导
小组及其办公室的议事规则、 各部门职责及3个事业单位的工作章程、交易规则和工
作程序等。
9月18日举办东营市首期执法检查暨地租征收人员培训班。
9月23日以胜利油田中心医院、 防疫站为试点单位,开展地租征收工作试点,征
收地租7万元。
10月19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国土资源局共同成立国土资源行政执法联络办公室,
张秀香副市长为联络办公室成立揭牌。
11月东营市国土资源局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市直机关第十批包村工作先进单位。
11月22日市政府第81次专题办公会议确定开发区总体规划范围调整:开发区在向
东扩展30平方公里的同时,将北起南二路,南至五干渠,西起东二路,东至规划建设
的辛沙路,约20平方公里的区域纳入总体规划范围,使市经济开发区规划控制面积达
到60平方公里。
11月底市国土资源局、农业局的专业技术人员对全市各县区基本农田保护区调整
划定工作进行初验,全市5个县区全部达到优秀标准。
12月东营市全面开展城市房地产开发建设用地清理整顿工作。
12月国土资源部授予东营市国土资源局全国土地资产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12月东营市国土资源局被省国土资源厅评为全省地籍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12月东营市国土资源局被省国土资源厅评为2001年度国土资源信访工作先进单位。
12月29日省国土资源厅在《关于胶新铁路临沂段易地补充耕地的批复》中,同意
临沂市委托利津县组织实施补充耕地2430亩,首开全市承担易地补充耕地项目的先河。
是年国土资源部以国土整理函字[2001] 61号文件批复利津县明集乡1.2万亩土
地整理项目。项目规模1.2万亩,计划投资1186万元,新增耕地1995亩。
是年信访工作典型材料被推荐为全省国土资源系统行业作风建设既执法监察信访
工作会议交流材料。
是年东营市土地管理局被市委、市政府评为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郝吉虎、宋
家敬记二等功。

2002年

2月市委、市政府授予东营市国土资源局2001年度招商引资先进单位称号。
3月按照省国土资源厅的统一部署和要求, 通过调整、充实,成立由副市长张秀
香任主任的“东营市土地估价委员会”。
3月13日东营市中心城区土地级别调整及基准地价更新平衡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
室成立,确定山东师范大学地理研究所为合作单位,共同开展东营市中心城区土地级
别调整与基准地价更新平衡工作。
4月22日“世界地球日” ,国土资源系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大规模的地质灾害防
治科普教育宣传活动。
5月市国土资源局组织了全市首次基础测绘项目招标会。
5月东营市国土资源局被市政府办公室、 市人事局评为全市政务督查工作先进单
位。
6月15日市土地储备中心升格为副处级。
6月17日东营市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秩序整顿通过省政府检查组的检查验收。
6月20日市国土资源局聘请刘玉新等25人为特邀行风监督员。6月25日,市国土资
源局为25名特邀行风监督员颁发聘书。
7月安守河任东营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7月市国土资源局档案室被山东省档案局评为机关档案工作规范化目标管理省一
级单位。
7月5日宋家敬任东营市土地储备中心主任。
8月8日全市测绘工作会议召开。10月15日,全市新测绘法培训班在利津县城举办。
8月16日《东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研究》 获东营市第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
二等奖。
8月28日东营市国土资源局在蓝海大酒店一楼会议室举行了一次自实施土地 “五
统一” 管理以来,全市规模最大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拍卖会。此次拍卖7宗土地,
面积12.85公顷,总成交额达9840万元,高出起拍价1740万元。
9月4日《东营市东营宾馆地热井可行性论证报告》 和《东营市东营宾馆东热1井
地质与施工设计》,通过专家论证。
9月25日省国土资源厅委托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胜利油田6个油公司的矿产资源补偿
费征收入库管理工作,相应增加东营市2002年度补偿费征收指标任务1000万元。
10月13日《建设黄河三角洲国家地质公园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专家组的评审。
10月18日市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大厅--东营市土地评审交易中心正式启用。
10月27日东营市自《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实施以来的首次挂
牌出让土地在利津县国土资源局取得成功。挂牌出让土地571平方米,成交价22万元,
每亩平均地价25.7万元。
12月2日申报黄河三角洲国家地质公园领导小组成立。
12月21日省国土资源厅组织有关专家对河口区农用地分等工作进行验收,结论为
优秀。
12月28日省国土资源厅组织7名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 对东营市土地开发整理规
划进行评审。
12月30日东营市第一口地热开发试验井(东热1井)顺利竣工。
是年市国土资源局联合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新闻出版局、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
局、 市政府外事与侨务办公室对全市地图市场进行了为期1年的整顿和规范工作,收
缴非法地图4000余份、地球仪4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