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地质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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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地质环境保护

1999年10月,根据省地矿厅《关于加强地质地貌景观保护工作的通知》,市地矿
局成立以副局长徐宏云为组长的东营市地质地貌景观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东营
市地质地貌景观保护区-黄河三角洲现代沉积河口地质地貌景观保护区, 制定了《黄
河三角洲现代沉积河口地质地貌景观保护规划》。
2000年, 省国土资源厅印发鲁国土资发[2000]200号文件《关于印发〈山东省
矿山尾矿、固体废料及地质环境情况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2001年,省国土资源
厅印发鲁国土资字[2001]54号文件《关于认真做好矿山尾矿、固(液)体废料、土地
复垦及地质环境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市国土资源局根据省国土资源厅通知精神印
发东国土资发[2001]34号文件《关于开展矿山尾矿、固(液)体废料、土地复垦及地
质环境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对全市矿山尾矿、固(液)体废料、土地复垦及地质环
境情况调查工作进行部署。
2001年3月底,全市矿山尾矿、固(液) 体废料、土地复垦及地质环境情况调查工
作完成, 全市矿山企业总计征地面积2034.98公顷, 其中, 耕地3.93公顷, 荒地
1913.93公顷,沙坡地0.12公顷,其他土地117公顷。其中可复垦土地463.85公顷,已
复垦457.27公顷,主要用于池塘养殖、苇场、卤虫养殖。
2002年11月7日,省国土资源厅印发鲁国土资发[2002]183号文件《关于开展全
省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工作的通知》,决定开展全省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工作,并作了具
体部署。到2002年底,东营市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工作正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