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黄河农场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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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黄河农场用地

黄河农场位于东营市垦利县境内,北至黄河尾闾南岸,东临渤海莱州湾,南接畜
禽良种场,西连垦利县新安乡、建林乡(今黄河口镇)。1995年,土地面积85平方公里,
总人口3713人,其中,农场职工1250人。总场辖4个分场、1个科研站、15个工副业企
业、4个畜牧业企业。当年实现社会总产值3040万元。
黄河农场始建于1956年1月, 对外称山东省地方国营黄河农场,对内称山东省第
六劳改总队,县级编制,隶属省公安厅。1958年,实行“场社合一”,建立山东省第
一个县级人民公社--孤岛人民公社, 同时仍保留农场之名,隶属省农业厅。1960年1
月, 取消孤岛人民公社建制,场名不变,划归山东省渤海农垦局领导。1965年1月,
农场划归省公安厅。 1969年1月,接受安置城市知识青年5000人,由于大部分知青来
自济南市, 农场改名为济南市五七黄河农场,隶属济南市。1970年7月,组建为山东
省生产建设兵团一师一团, 农场全面实行军管。1975年1月,生产建设兵团撤销,农
场划归惠民地区,称山东省惠民地区国营黄河农场。1983年10月,划归东营市,更名
为东营市国营黄河农场。1994年,经市政府批准改制,称东营市黄河农工商实业总公
司,为中一型农垦企业,原场名保留使用。
黄河农场区划面积变动较大。1956年建场时,规划面积47万亩。此后先后划出部
分土地给济南军区生产基地、渤海农场、畜禽良种场,以及黄河改道造成隔河土地难
以管理而放弃部分土地, 使场区面积逐步缩小。耕地面积亦随之逐步缩小,1965年7
万亩, 1970年5.35万亩,1975年4万余亩,1980年3.31万亩。20世纪80年代以来,土
地盐渍化造成部分耕地撂荒, 1995年仅有耕地2.2万亩。1995年,农业总产值1466万
元, 其中,种植业产值975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2/3。有防护林3450亩,用材林392
亩。1956年,开始种植果树,20世纪60年代中期~70年代中期,发展到果园千余亩,
年产果品最高达300吨, 至20世纪80年代初,因土壤盐渍化使果树大部分枯死,1995
年,全场仅有果园10亩。
1996年12月28日,市政府印发[1996]东政函字40号文件《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
东营埃洛农产品有限公司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用地的批复》,同意收回黄河农场和市畜
禽良种场使用的国有荒地约5万亩, 并将其使用权出让给东营埃洛农产品有限公司用
于农业综合开发。
1999年, 黄河农场完成社会总产值7400万元,实现利润97.75万元、税金86.1 5
万元, 同比分别增长60%和31%;职工人均收入5050元,同比增长12%。实施农业产业
结构调整,抓好“延包”,培植种地大户。家庭农场种地过百亩的有31个,过50亩的
130个,承包期10~15年不等。同省农科院技术“联姻”,引进济旱197和济南17小麦
良种, 建成万亩小麦良种生产基地,推广良种100万公斤。试验种植旱稻获得成功,
平均单产稻谷6075公斤/公顷。实施枣粮间作,栽植枣树12万株,间作面积240公顷,
年底挂果率为35%。种植紫花苜蓿66.67公顷,收获1200吨;种植青贮玉米93.33公顷,
收获3750吨。1999年,黄河农场引进的项目有:中国(莱芜)大地集团开发利用荒碱地
0.41万公顷,成立黄河三角洲东营市一品园开发公司,土地开发利用期48年,合同利
用投资6亿元人民币, 向地方交纳土地出让金2600万元;江苏客商刘玉明开发利用荒
碱地220公顷; 三合集团陈建平开发撂荒地86.67公顷;无棣张雪桥开发沿海滩涂296
公顷。
1999年1月29日, 市政府以东政字[1999]23号文件批准将国营黄河农场使用的
2711公顷国有土地使用权确定给山东美地华农牧有限公司,作为农业综合开发用地。
之后该公司在东营市注册成立了东营一品园农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并于1999年1
2月申请变更了用地者名称。
1999年9月23日市土地管理局与一品园公司签订了已收回的1996年12月出让给东
营埃洛农产品有限公司使用的938公顷土地的使用合同, 合同约定使用期为自批准之
日起至2049年1月29日止。出让金标准为360元/亩,出让金总额为506.4万元。
2001年,黄河农场进入破产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