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广北农场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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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广北农场用地

广北农场位于东营市广饶县北部。场区分散在丁庄乡(今丁庄镇)境域内,东至环
渤海路,与广饶县盐场为邻;南以小清河为界,与寿光市隔河相望;西至打渔张13支
干渠;北与东营区接壤。1995年,辖3个分场、1个奶牛场、17个工副业企业和芦清沟、
南河崖、 东马楼、朴家庄4个自然村。总面积80平方公里,总人口6800人,其中,职
工2456人。当年实现社会总产值7932万元。
广北农场始建于1950年, 隶属华东军政委员会。1952年,划归山东省农业厅。1
959年, 划归山东省渤海农垦局。1960年,广饶县赵嘴公社并入农场。1964年,渤海
农垦局撤销,隶属山东省农业厅。1966年,划归山东省惠民地区。1970年,改为济南
军区山东生产建设兵团一师三团。1973年,兵团撤销,划归惠民地区。同年,场社分
开,恢复赵嘴人民公社。1978年,划归农垦系统。1983年,隶属东营市。1994年8月,
经市政府批准改制,称东营市广北实业总公司,原场名继续保留使用。
广北农场以农业为基础产业。 主要种植小麦、大豆、玉米、棉花。有耕地5.8万
亩, 其中,粮豆种植面积和棉花种植面积各占一半。1990年,又新栽果树1200亩。1
995年,全场林地总面积3500亩。建场以来,共修建排灌渠道740条,全长1050公里,
扬水站5处,各类涵闸90个。
2000年,广北农场有耕地3516公顷,其中有效灌溉面积3516公顷。全年实现国内
生产总值5211万元, 比上年增长12%。全年粮食作物播种面积1250公顷,总产5679万
吨; 有瓜菜210公顷,总产5811吨;棉花1350公顷,总产1781吨;种植业产值4605万
元。全年造林80公顷,新增农田林网53公顷;林果总产1790吨,林业总产值64万元。
2001年3月21日, 市农场改革领导小组第16次专题办公会议纪要有关广北农场的
内容如下:关于广北农场的土地处置问题。(一) 广北农场土地总面积83819.7亩,其
中计价面积61838.5亩, 不计价面积21981.2亩,土地出让总价格8948.15万元。其中
工矿用地285.9亩, 出让期50年,出让价格340.8万元;耕、林、园地43202.8亩,出
让期40年, 出让价格7789.2万元;未利用三荒地18349.8亩,出让期40年,出让价格
818.15万元。(二)企业出现负资产时,用政府土地受益弥补。(三)土地处置方式:出
让或租赁,由改制企业自主选择。
2001年3月25日市农场改革领导小组第17次专题办公会议纪要, 对广北农场改制
方案问题,从5个方面作了规定。
2001年4月16日, 市土地管理局印发东土发[2001]25号文件《关于对国营广北
农场企业改制土地资产评估结果确认的批复》,对广饶天正评估事务所评估的广北农
场企业改制土地估价结果予以确认。其附件为:(一)土地估价结果一览表;(二)广饶
县土地管理局关于国营广北农场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权属《证明》。

国营广北农场土地估价结果一览表
表12-3
┌───────────┬────┬──────┬─────┬──────┬────┐
│ 地 类 │面积(亩)│单价(元/亩) │总价(万元)│设定年限(年)│开发程度│
├───────────┼────┼──────┼─────┼──────┼────┤
│耕地、林地、园地 │43202.8 │1302.94 │7789.20 │40 │ │
├───────────┼────┼──────┼─────┼──────┼────┤
│未利用土地、水域、盐田│18349.8 │445.86 │818.15 │40 │ │
├───────────┼────┼──────┼─────┼──────┼────┤
│工矿用地 │285.9 │11920 │340.80 │50 │三通一平│
├───────────┼────┼──────┼─────┼──────┼────┤
│合计 │61838.5 │ │8948.15 │ │ │
└───────────┴────┴──────┴─────┴──────┴────┘

注:估价基准期日:2001年1月2日;广北农场土地总面积83819.7亩,其中未计价土
地面积21981.2亩,包括:居民点办公用地2733.8亩,交通用地1349.2亩,沟渠1789
8.2亩。

广饶县土地管理局出具的证明如下:国营广北农场辖区面积129993.7亩,其中与
东营区争议地6890.2亩, 与丁庄镇争议地227亩,丁庄飞地、西刘桥盐场、县直部门
等单位土地39056.8亩, 广北农场评估面积83819.7亩 (其中耕地42189.4亩, 园地
828.6亩,林地184.8亩,交通用地1349.2亩,居民点2627.3亩,工矿用地3035.2亩,
水域23 595.9亩,未利用土地10009.3亩)。
2001年6月28日, 市国土资源局提交督查专报[2001]11号《关于东营市广北实
业总公司(广北农场)整体改制有关土地资产处置的意见》,根据广北实业总公司改制
土地总资产额为8948.15万元, 弥补负资产76.93万元后,尚剩余8871.22万元,因企
业一次性缴纳确有困难的实际,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处置可按土地租赁方式,土地资产
额抵充负资产后:(一) 农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每年缴纳土地租赁费5669448
元(折合92.1元/亩、年) 。(二)工矿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每年缴纳土地租赁费
216218元(折合756.3元/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