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垦东水库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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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垦东水库灌区

垦东水库位于东营市垦利县东北部黄河口镇境内,是黄河最下游的一个引黄灌区。
灌区范围内的单位有东营市黄河农场(县级)、东营市青坨畜禽良种场(副县级)、胜利
油田孤岛采油厂四矿及垦利县黄河口镇等单位, 总人口4万余人。灌区控制面积1.67
万公顷,设计灌溉面积0.80万公顷。2002年实灌面积167公顷,引水量1000万立方米。
一、灌区兴建
垦东水库原为垦东油田沉沙淤背工程,始建于1983年,1984年底主体工程基本完
成。但由于达不到投产运行要求,未能发挥效益。
(一)规划设计情况
1976年黄河改道清水沟流路后,黄河改道点以下十八公里处南堤出现险工堤段,
黄河大堤向南退守3千米,新筑1条退守堤。该临黄堤险工堤段由孤岛油田防守。建市
后,东营市和胜利油田领导指示建设垦东水库沉沙淤背工程,确保垦东油田的生产安
全。 经孤岛油田与垦利县人民政府协商,油田出资500万元,垦利县人民政府申请立
项并组织实施,垦利县水利局负责设计。规划设计成果:
1.利用黄河临黄堤十八公里段南堤做北坝,退守堤作为南坝,再新筑东坝,围成
三角形水库。围坝周长16.33千米,其中北坝6.5千米,南坝6.75千米,东坝3.08千米,
占地500公顷(不包括退守堤) ,库容2000万立方米,设计运行使用年限15年。水库截
渗沟分3段排水,总长19千米。
2.灌区渠系工程利用垦利县五七灌区九支渠(排)和黄河农场十一支渠(排)进行改
造后, 与水库南坝右侧新建总干渠相贯通,作为东西2条干渠,总长度26.5千米,其
中东干渠长14.5千米, 西干渠长12千米,干排3条长45千米。控制面积1.67万公顷,
设计灌溉面积8000公顷。
3.新建改建建筑物69座。
(二)工程施工情况
1983年10月,经山东省黄河河务局批准并成立工程指挥部,孤岛油田副指挥张青
担任工程指挥部指挥,垦利县副县长安家训、县委常委宋金兰任副指挥,指挥部设在
黄河农场招待所。从垦利修防段、垦利县水利局、油区办公室、农业局、黄河农场抽
调干部及技术人员组成工程施工和后勤两个组。 11月6日第一期土方工程开工,12月
底完工。主要施工单位有垦利县油田防护专业队、垦利县水利建筑安装队和黄河农场
基建公司等队伍。完成工程总长度56.11千米,土方148.64万立方米,投资200.8万元。
第二期建筑物工程, 1984年3月12日开工,年底完成。仍由一期工程施工单位施工,
共完成建筑物69座, 完成投资334.35万元。以上两期工程经过2年多时间,共完成投
资535.15万元。由于第三期工程资金和竣工后的管理等问题没得到落实,两期工程未
进行竣工验收,未能发挥工程应有效益。
二、灌区改造、发展
(一)续建配套情况
1987年4月10日, 东营市副市长张庆黎召集油田及东营市水利局、垦利县、黄河
农场等单位参加的联席会议,决定改造、发展垦东灌区,并确定垦东水库及灌区工程
交市水利局管理。1987年4月,市水利局开始组建垦东水库管理站,1988年3月正式成
立灌区管理机构--垦东水库灌区管理所,为科级事业单位,编制定员25人。
自1987年市水利局接收管理垦东水库灌区到1998年底, 市水利局先后筹集资金4
34万元,对灌区进行了5次较大规模的改建、扩建、续建和配套维修。
1. 垦东扬水船工程:1988年3~7月,由济南洛口造船厂负责建造,市水利局组织
配套安装,8月1日安装完毕,投入运行使用。总装机容量1240千瓦,出水流量10立方
米每秒,总投资80万元。
2. 二级泵站及出水闸工程:1989年12月18日开工,1990年3月20日竣工。出水流
量4立方米每秒,总投资65万元。
3.1990年11月1日至12月10日,对水库南坝和东坝2.7千米的险工段进行衬砌施工,
投资97.68万元。
4. 水库围坝及灌区建筑物维修:市水利局先后投资160余万元,对水库围坝和69
座旧建筑物普遍进行加固、维修。
1983年到1990年,垦东水库及灌区工程全部建成。1990年12月24日,由东营市水
利局副局长时振华组织油田、黄河河务局、市和垦利县水利局等单位,对垦东水库灌
区自建设以来的工程项目进行全面竣工验收。验收委员会对水库围坝、干渠土方和建
筑物、 泵船、二级泵站和出水闸、南坝和东坝险工段衬砌等5项单项工程逐项验收,
鉴定结论:垦东水库灌区工程全面配套,质量为合格工程,可以交付使用。
5. 新建一级扬水站:由于黄河主河道在垦东水库取水口处北移280米左右,扬水
船无法取水,市水利局1998年初决定新建扬水站工程,暂时取代扬水船提水。该工程
由东营市水利勘测设计院设计,东营市引黄建筑安装队施工。3台机组,提水能力2.0
立方米每秒, 投资31万元。1998年4月开工,6月末竣工。7月28日经市水利局验收,
质量优良。
(二)运行管理情况
垦东水库灌区1988年投入运行以来,各级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都非常关心和
重视该工程。市委书记李殿魁、市长张庆黎、副市长张万湖等领导多次视察灌区工程,
县、乡、农场和油田单位积极支持和配合,使灌区管理迅速走上正规化、规范化的管
理轨道。 1988~2000年年均蓄水1700万立方米,年均浇地800公顷,年沉沙淤背24万
立方米, 油田注井日供水5万立方米,并为灌区下游大面积荒碱地改良,黄河农场万
亩草场和灌区2万余人蓄用水提供了水源保证,年增收产值400余万元,充分发挥了该
工程的综合效益。详见垦东灌区逐年引用水情况统计表。
1.管理组织
灌区始终把灌区管理放在首位,采取专管机构与群众性管理组织相结合,除专门
管理机构--垦东水库灌区管理所外, 1989年3月12日还成立了灌区管理委员会,由市
水利局副局长时振华兼主任,垦利县1名副县长、黄河农场、青坨家禽良种场各1名副
场长任副主任,垦利县水利局1名副局长、灌区各乡1名副乡长、各场基建科长或水利
科长、 孤岛采油厂四矿1名副矿长、灌区所长及部分用水收益较大的村委会主任任委
员,共11人组成,每年召开2次工作会议(即春灌前和冬灌之后) ,对灌区灌溉管理、
工程管理、维修和水费征收、经营管理及下一步工作计划等重大事项进行研究、监督
和组织实施。管委会每届任期为2年,对灌区工程管理和经营起到了组织保证作用。
2.制度建设
自灌区建立以来,先后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即工程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工作人员奖惩暂行办法等。
3.工程管理
整个工程管理分一、 二级泵站管理、水库工程维护管理、灌区工程管理3部分。
管理单位本着“防重于治、养重于修”的原则,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并把任务、
目标责任落实到人,使工程设施完好率历年都保持在90~95%以上。
4.财务管理
灌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计划管理,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一切收支按照
规定纳入计划预算,合理利用好有限的资金,努力降低成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果。
5.用水管理和水费征收
灌区建立健全测水量水设施和专业测水人员, 严格按标准征收水费。 工业水费
0.075元/立方米,人畜用水0.045元/立方米。农业灌溉用水1989年试行按产量、用水
的比例计算,以物计价的结算办法,群众易于接受,解决了个别收费难点,有效提高
了水费的收交率,水利用系数明显提高,达到了0.60。详见垦东灌区历年水费征收、
使用情况统计表。
6.多种经营情况
灌区内有大面积的荒碱地待开发利用。1989年、1990年灌区管理所分别与黄河农
场和建林乡利林村合作开发土地333公顷。灌溉所种植133公顷,经营时间为15年,当
年种水稻53公顷,种小麦13公顷,大豆10公顷,分别承包给附近农民和职工家属种植。
管理单位供水, 双方按产量分成,当年收入稻谷70吨,小麦40吨,大豆5吨。并购置
了草袋和大米加工机械, 将收入的稻谷和稻草进行加工,增加收入2万余元。对水库
的蒲草、苇草及鱼类资源加强了管理,年收入1万多元。
三、灌区产权改革
2000年2月29日, 市长助理赵立祥在垦利县主持召开会议,就垦东水库下放租赁
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参加会议的有市委组织部、市水利局、垦利县政府、垦利县水利
局、垦利县建林乡政府和一品园集团。会议认为,垦东水库的下放租赁适应水利设施
产权制度改革的形势,符合实际情况,符合水利产业化发展的要求,对于加强水库的
管理运营,促进水库的进一步开发利用,加快这一地区的经济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
的意义。会议确定市水利局灌溉处将垦东水库所有设施下放给垦利县建林乡人民政府
(现黄河口镇) ,建林乡人民政府接收垦东水库(面积约467公顷)后再租赁给一品园集
团,租赁期30年。除水库内芦苇由建林乡政府组织收割外,其他管理由一品园集团全
面负责。2000年11月10日,市水利局灌溉处委托东营市国有资产评估事务所对垦东水
库及所有资产情况进行全面评估,2000年12月10日,东营市国有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
资产评估报告书, 灌区工程评估资产净值为2010万元。2000年3月25日,东营市水利
局灌溉处与垦利县人民政府在建林乡组织垦东灌溉所、建林乡人民政府、一品园集团,
分别签订下放移交和租赁协议; 4月19日,由市国资局通过核资,2000年8月1日全部
交接完毕。一品园集团租赁经营后按照有关灌区管理规定设立工程管理机构,对工程
实施全面管理。
垦东灌区历届领导及人员组成情况见表3-46。

垦东灌区历届领导及人员组成情况统计表
表3-46
┌────────┬───┬──────┬────┬────┐
│ 年 份 │ 所长 │ 副所长 │工会主席│职工人数│
├────────┼───┼──────┼────┼────┤
│1987.4~1988.3 │ │崔月礼(站长)│ │14 │
├────────┼───┼──────┼────┼────┤
│1988.3~1990.6 │ │刘登来 │ │19 │
├────────┼───┼──────┼────┼────┤
│1990.6~1994.2 │刘登来│方恩泉王新明│ │24 │
├────────┼───┼──────┼────┼────┤
│1994.2~1997.4 │王新明│李永满 │ │24 │
├────────┼───┼──────┼────┼────┤
│1997.4~1999.12 │万福明│李永满刘建军│李永满 │23 │
├────────┼───┼──────┼────┼────┤
│1999.12~2000.8 │李明 │刘建军 │李永满 │23 │
└────────┴───┴──────┴────┴────┘

垦东灌区逐年水费征收情况、逐年引用水情况分别见表3-47、表3-48。

垦东灌区逐年水费征收情况统计表
表3-47
┌────┬────────────────────────┬───────────┐
│ │ 水费征收情况 │ 运行费用 │
│ ├────┬─────────┬─────────┼───┬───┬───┤
│ 年份 │ │ 工业水费 │ 农业水费 │ │ │ │
│ 项目 │年征水费├────┬────┼────┬────┤ 工程 │ 工程 │ 上交 │
│ │(万元) │征收标准│年征水费│征收标准│年征水费│维修费│管理费│水源费│
│ │ │(分/立 │(万元) │(分/立 │(万元) │(万元)│(万元)│(万元)│
│ │ │方米) │ │方米) │ │ │ │ │
├────┼────┼────┼────┼────┼────┼───┼───┼───┤
│1988 │15 │协议 │10 │4.5 │5 │5 │10 │ │
├────┼────┼────┼────┼────┼────┼───┼───┼───┤
│1989 │20 │协议 │10 │4.5 │10 │10 │10 │ │
├────┼────┼────┼────┼────┼────┼───┼───┼───┤
│1990 │22.1 │协议 │15 │4.5 │7.1 │10 │12.1 │ │
├────┼────┼────┼────┼────┼────┼───┼───┼───┤
│1991 │46 │7.5 │37 │4.5 │9 │20 │26 │ │
├────┼────┼────┼────┼────┼────┼───┼───┼───┤
│1992 │48.538 │7.5 │39.14 │4.5 │9.4 │20 │28.54 │ │
├────┼────┼────┼────┼────┼────┼───┼───┼───┤
│1993 │52.36 │7.5 │47 │4.5 │5.36 │30 │21.86 │0.5 │
├────┼────┼────┼────┼────┼────┼───┼───┼───┤
│1994 │53.2 │7.5 │47.2 │4.5 │6 │20 │32.7 │0.5 │
├────┼────┼────┼────┼────┼────┼───┼───┼───┤
│1995 │47.8 │7.5 │37 │4.5 │10.8 │25 │22.3 │0.5 │
├────┼────┼────┼────┼────┼────┼───┼───┼───┤
│1996 │37 │7.5 │37 │4.5 │ │10 │36.8 │0.2 │
├────┼────┼────┼────┼────┼────┼───┼───┼───┤
│1997 │38 │7.5 │37 │4.5 │1.0 │10 │27.9 │0.1 │
├────┼────┼────┼────┼────┼────┼───┼───┼───┤
│1998 │38 │7.5 │37 │4.5 │1.0 │12 │25.8 │0.2 │
├────┼────┼────┼────┼────┼────┼───┼───┼───┤
│1999 │38 │7.5 │37 │4.5 │1.0 │10 │27.5 │0.5 │
├────┼────┼────┼────┼────┼────┼───┼───┼───┤
│2000 │18 │7.5 │15 │4.5 │3 │7 │10 │1.0 │
├────┼────┼────┼────┼────┼────┼───┼───┼───┤
│2001 │36 │7.5 │30 │4.5 │6 │10 │25 │1.0 │
├────┼────┼────┼────┼────┼────┼───┼───┼───┤
│2002 │25 │7.5 │ │4.5 │25 │5 │18 │2 │
├────┼────┼────┼────┼────┼────┼───┼───┼───┤
│合计 │534.998 │ │435.34 │ │99.66 │204 │334.50│6.5 │
└────┴────┴────┴────┴────┴────┴───┴───┴───┘

垦东灌区逐年引用水情况统计表
表3-48
┌────┬────┬─────────┬───────────────────┐
│ │ │ 用水量(万立方米) │ 灌溉面积(公顷) │
│ 年份 │年引水量├───┬──┬──┼─────────┬─────────┤
│ 项目 │ (万立 │ 农业 │工业│人畜│ 实灌面积 │ 灌溉公顷次 │
│ │ 方米) │ 用水 │用水│用水├────┬────┼────┬────┤
│ │ │ │ │ │ 旱田 │ 水田 │ 旱田 │ 水田 │
├────┼────┼───┼──┼──┼────┼────┼────┼────┤
│1988 │2079 │1000 │800 │279 │166.67 │1000.00 │333.33 │200.00 │
├────┼────┼───┼──┼──┼────┼────┼────┼────┤
│1989 │3000 │2000 │800 │200 │533.33 │333.33 │1333.33 │266.67 │
├────┼────┼───┼──┼──┼────┼────┼────┼────┤
│1990 │2480 │1400 │800 │280 │1000.00 │666.67 │1000.00 │2666.67 │
├────┼────┼───┼──┼──┼────┼────┼────┼────┤
│1991 │2498 │1500 │600 │398 │1333.33 │666.67 │1333.33 │2666.67 │
├────┼────┼───┼──┼──┼────┼────┼────┼────┤
│1992 │1576 │1000 │400 │176 │666.67 │266.67 │1333.33 │1066.67 │
├────┼────┼───┼──┼──┼────┼────┼────┼────┤
│1993 │1556 │1000 │400 │156 │666.67 │200.00 │1333.33 │666.67 │
├────┼────┼───┼──┼──┼────┼────┼────┼────┤
│1994 │1898 │1200 │400 │298 │533.33 │200.00 │1666.67 │666.67 │
├────┼────┼───┼──┼──┼────┼────┼────┼────┤
│1995 │1265 │500 │500 │265 │333.33 │133.33 │666.67 │533.33 │
├────┼────┼───┼──┼──┼────┼────┼────┼────┤
│1996 │1199 │400 │500 │299 │200.00 │333.33 │400.00 │1333.33 │
├────┼────┼───┼──┼──┼────┼────┼────┼────┤
│1997 │2422 │1400 │500 │522 │53.33 │566.67 │133.33 │226.67 │
├────┼────┼───┼──┼──┼────┼────┼────┼────┤
│1998 │1178 │600 │300 │278 │60.00 │133.33 │333.33 │533.33 │
├────┼────┼───┼──┼──┼────┼────┼────┼────┤
│1999 │1369 │800 │400 │169 │166.67 │166.67 │333.33 │666.67 │
├────┼────┼───┼──┼──┼────┼────┼────┼────┤
│2000 │500 │200 │250 │50 │166.67 │33.33 │133.33 │133.33 │
├────┼────┼───┼──┼──┼────┼────┼────┼────┤
│2001 │1000 │400 │400 │200 │133.33 │33.33 │200.00 │133.33 │
├────┼────┼───┼──┼──┼────┼────┼────┼────┤
│2002 │1000 │800 │ │200 │133.33 │33.33 │200.00 │133.33 │
├────┼────┼───┼──┼──┼────┼────┼────┼────┤
│合计 │25020 │14200 │7050│3770│6146.67 │4766.67 │10733.33│11893.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