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节 水利规费征收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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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水利规费征收和使用

根据国务院规定,依法收取各项水利规费。每年收取后,上缴县财政,用于各项
水利工程建设,配套、河道建筑物维护,水土流失治理,水资源开发及水成本支出等,
走以水养水,自我完善,自我发展,大力发展水利经济,更好地为农业生产提供优质
服务。
1986年8月15日, 利津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以利政发[1986]60号
文件颁发《利津县水费计收、使用和管理的暂行办法》,从此,开始依法征收水费。
1986年全年大旱,到年底收缴水费2万元。
1987年各级党委、政府加强领导,教育广大干部群众合理利用水资源,按规定缴
纳水费,到年底共收缴水费4万元。用于王庄渠首水土流失治理1万元。
1988年7月1日,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省、市也连续颁布水利法制
方面的一系列法规、规章和重要政策,利津县相继出台适合利津县实际情况的地方性
法规,完善法规体系。并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依法缴纳水费的积极性,年底
征缴水费5万元。
1989年利津县成立《水法》 宣传领导小组, 在常年进行普法宣传的同时,利用
“水法宣传周”,采用多种形式,在全县范围内重点开展水法规宣传活动,达到家喻
户晓,人人皆知。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提高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共计缴纳水费35万元。
根据省、 市水利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全县水利工作情况,1990年2月20日经县
编委批准,成立水政股和工程管理股,执法、管理、收费为一体,加大各项规费的征
收力度。1990年虽是特大涝灾年,但在县委、县政府的支持下,农业水费缴纳比较快,
共计收缴水费21万元。
1991年利津县建立水利执法队伍。 县、乡选拔50名专、兼职水政监察员,490名
村管水员,形成管水网络。并制定《水利工程水费计收和管理实施办法》,水费征收
又有突破性进展,全年共收缴水费116万元。
1992年是全面实施“三五”普法规划的第一年,将《水法》列入重点普法内容。
7月1~7日又是我国第四届“水法宣传周”,利津县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水法规宣
传活动,再掀宣传《水法》的新高潮。从而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依法收费观念,本年
共收缴水费82万元。
在继续做好《水法》宣传的基础上,根据县政府《关于征收1993年度农业水费的
通知》 精神,千方百计做好水费征收工作,共计征收农业水费138万元,工业水费65
万元。
1994年认真贯彻上级水利法规文件精神,加大宣传力度,不断完善水利规范性文
件, 规范水利工程水费计收办法,使水费征收保持相对稳定,全年征收农业水费145
万元,工业水费59万元。
根据全国水利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省厅提出“一头两翼”发展水利经济的新思路,
依法收费逐渐走向正规化、法制化的轨道,1995年县政府与各乡镇签订责任状,征收
农业水费133万元,工业水费51万元。
1996年利用“世界水日”和“中国水法宣传周”,坚持《水法》宣传活动,同时
明确水利规费征收标准和范围,实行足额征收,按比例上缴,全年统算,一定三年不
变的管理办法。全年征收农业水费215万元,工业水费72万元。
由于坚持《水法》宣传,不断完善依法收费的政策,提高全民的水法律意识,促
进各项水利法规费的征收工作。1997年征收农业水费194万元,工业水费100万元。
为加大各项水利规费收缴力度, 经县编委同意于1998年6月成立利津县水政监察
大队,集水利执法、收费、管理于一体。水利局协调有关部门到各乡镇对农业水费的
征收进行监督,确保农业水费到库速度。1998年共计收缴农业水费293.86万元,工业
水费63.63万元,水资源费14.02万元,河道维护费13.13万元。
由于常年坚持《水法》宣传,收到良好的社会效益,使依法缴费成为自觉行动,
各项规费的征收进展顺利,1999年计收农业水费398.74万元,工业水费72万元,水资
源费13.3万元,河道维护费16.57万元。
在《水法》颁布实施12周年之际,县领导发表电视讲话,进一步提高全县广大群
众水法律意识和依法缴费的自觉性,2000年计收农业水费886.2万元,工业水费100万
元,水资源费15.04万元,河道维护费15.33万元,水土保持费10万元。
通过历年的水法宣传,增强全县人民的节水意识、水商品意识和水土保持国策意
识,依法收取各项水利规费,已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2001年计收农业水费
1058万元,工业水费112万元,水资源费12.4万元,河道维护费17.57万元,水土保持
费8万元,用于北宋镇水土流失治理补助8万元。
2002年计收农业水费1046.22万元, 工业水费230.00万元,水资源费7.88万元,
河道维护费0.9万元,水土保持费12万元。
历年情况见表13-21。

利津县1986~2002年水土
保持及各项水利规费收入情况表
表13-21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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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水土 │水资源│河道 │农业 │工业 │
│ │保持 │ │维护 │水费 │水费 │
├───┼───┼───┼───┼────┼───┤
│19862 │ │ │ │ │ │
├───┼───┼───┼───┼────┼───┤
│1987 │14 │ │ │ │ │
├───┼───┼───┼───┼────┼───┤
│19885 │ │ │ │ │ │
├───┼───┼───┼───┼────┼───┤
│198935│ │ │ │ │ │
├───┼───┼───┼───┼────┼───┤
│199021│ │ │ │ │ │
├───┼───┼───┼───┼────┼───┤
│199111│ │ │ │ │ │
│6 │ │ │ │ │ │
├───┼───┼───┼───┼────┼───┤
│199282│ │ │ │ │ │
├───┼───┼───┼───┼────┼───┤
│199313│65 │ │ │ │ │
│8 │ │ │ │ │ │
├───┼───┼───┼───┼────┼───┤
│199414│59 │ │ │ │ │
│5 │ │ │ │ │ │
├───┼───┼───┼───┼────┼───┤
│199513│51 │ │ │ │ │
│3 │ │ │ │ │ │
├───┼───┼───┼───┼────┼───┤
│199621│72 │ │ │ │ │
│5 │ │ │ │ │ │
├───┼───┼───┼───┼────┼───┤
│199719│100 │ │ │ │ │
│4 │ │ │ │ │ │
├───┼───┼───┼───┼────┼───┤
│199814│13.13 │293.86│63.63 │ │ │
│.02 │ │ │ │ │ │
├───┼───┼───┼───┼────┼───┤
│199913│16.57 │398.74│72 │ │ │
│.3 │ │ │ │ │ │
├───┼───┼───┼───┼────┼───┤
│2000 │10 │15.04 │15.33 │886.2 │100 │
├───┼───┼───┼───┼────┼───┤
│2001 │8 │12.4 │17.57 │1058 │112 │
├───┼───┼───┼───┼────┼───┤
│2002 │12 │7.88 │0.9 │1046.22 │230.00│
├───┼───┼───┼───┼────┼───┤
│合计 │31 │62.64 │63.5 │4773.02 │924.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