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防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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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防潮工程

利津县地处沿海,海潮侵袭威胁着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历史上曾多次受到海潮
侵袭,不同程度的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73年修建草桥沟至刁口段的防潮坝,全长20余千米,对保护油田和利津县人民
生命财产安全发挥巨大作用。
1991年的大潮,给利津县和油田造成严重损失。1993年,利津县对防潮坝进行实
地调查, 原防潮坝已不成坝型,坝顶只有4~6米,坝顶高程在5.1米左右,已不能抵
挡大风暴潮。1997年11号台风,造成大潮侵袭,整个防潮坝毁坏极其严重,1997年对
防潮坝堤进行修复。
自养殖公司扬水站起, 至刁口乡政府南柏油路止,为利津北防潮坝,全长14.29
1千米,由油田修复。
自老刁口码头起至防潮坝一段7+000桩号止,为利北防潮坝,全长9.085千米,由
利津县修复。
防潮坝防护一般潮水位,比1938年潮水位超高0.9米,坝顶高程4.6米(黄海),顶
宽5.0米,内外坡均为1∶4,防潮坝筑土方26.93万立方米,需投资215.44万元。
工程建成后,抵御和防止了潮水危害,保护了油田工业和利津农业、畜牧业、水
产、盐业的正常生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