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小型水利产权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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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小型水利产权制度改革

东营市的中小型水利工程在农田灌溉、人畜饮水等方面发挥很大作用。但随着社会主
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工程在建设、使用及管理等方面的弊端逐渐暴露出
来。主要表现在工程建设方面投资渠道单一,主要依靠国家和集体投资,没有调动起
群众投资建设水利工程的积极性;工程建成后,有人使用,无人管理的现象十分普遍;
水资源的浪费较为严重等,严重影响了水利工程正常发挥效益。
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是机制问题,相当一部分中小型水利工程产权不清、责
权不明, 原有的建管机制已越来越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东营市1999年1
2月至2000年12月对全市的中小型水利工程以拍卖、 租赁、承包及股份合作制等方式
进行产权制度改革。这次改革是农村继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的第二次革命,
各级对这项工作都非常重视,市成立以市委副书记李永健为组长、副市长杨志良为副
组长的水利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各县区也都成立领导小组,
实行首长负责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李永健和杨志良亲自带队赴临
沂考察学习,并深入基层调研、现场调度和督查。到2000年12月20日,这次改革任务
全面完成。 共完成改制项目13062处,其中实行股份合作8946处、拍卖3142处、承包
876处、租赁98处。
通过水利产权制度改革,明确所有权、拍卖使用权、放开建设权、搞活经营权,
使广大农民群众真正成为水利工程投资、建设和管理的主体,很好地解决水利工程投
资、建设和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调动广大农民群众投资办水利的积极性,实现水
利工程建、管、用和责、权、利的统一。通过水利产权制度改革,使广大干部群众解
放思想,更新观念,增强市场经济意识,扩宽投资渠道,强化工程管理,加快水利建
设步伐,初步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中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多元化的
水利投入机制和滚动发展机制,出现“水利为社会、社会办水利”的良好局面。这次
改革共盘活固定资产近3亿元, 回收资金0.33亿元,实现年节水0.44亿立方米,扩大
灌溉面积1.40万公顷。另外,还减轻群众负担,减少水事纠纷。利津县2000年春灌浇
一遍地的用水量由往年的1.2亿立方米降为不足0.9亿立方米;垦利县建林乡水利专业
户李孟科、 李孟运投资15万,购置1套抽水机组,开挖配套沟渠22千米,从黄河提水
到滩地,为群众提供有偿服务,浇地每亩次收费15元,扩大灌溉面积0.17万公顷;广
饶县丁庄镇李道村实行改制后, 亩次浇地费用由原来的8.5元降为6.5元,全村1年就
节省4万多元。 《大众日报》于2001年2月2日以“东营水改三得益”为题在头版位置
进行了报道,在2001年9月全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现场会上,东营市介绍了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