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四章 清产核资 资料库:东营市情资料库 章节:东营市水利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5/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5/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5/section/4/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5/section/4/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5/section/4/article/175/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5/section/4/article/175/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四章 清产核资 1999年7月,市水利局集中局机关及局属单位30多名财务骨干人员,利用3个月时间对 市局及局属单位的水利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为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市水利局出台 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各单位也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固定资产 账、实物账、固定资产使用卡等规范性管理办法。从这以后,局财务科每年都对市局 及局属单位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并将清产核资纳入干部离任审计的重要内容,市局国 有资产管理实现规范化、科学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