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水利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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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水利审计

1999年前,东营市水利局无专门的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只是结合全市统一安排
的财税检查,进行不定期检查。1999年下半年,成立以局财务科为主的内部审计机构
和人员,针对局属各单位财务基础工作、财务管理及经营责任目标完成情况,每年开
展半年和年终2次内部审计工作。 对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变动随时进行离任审计,
对重点水利工程则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
一、离任审计
2000年1月和3月,市水利局分别对朱星耀任市水利工程处处长和王正友任市水利
勘测设计院院长期间的经济责任进行离任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二、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东营市审计局对市水利局进行一年一度的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情况审计。市水利
局配合市审计局延伸审计市灌溉处及各所、水利建设工程处、水利职工培训中心等单
位,出具审计报告。
三、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审计
2001年4~7月,市审计局对东营市王庄灌区节水改扩建工程项目进行全面审计,
同时延伸审计各施工单位和县区有关部门,出具审计报告。其他水利重点工程由财务
科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四、年度经济责任完成情况审计
1999年下半年开始,市水利局对具有收费职能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进行半年和年
终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审计范围:灌溉处机关及下属麻湾所、曹店所、胜利所、王庄所,工程处,培训
中心,河道处,设计院,大禹公司。通过审计促进各单位经营水平的提高。
审计的主要内容:当年经济责任完成情况,财经纪律执行情况,会计基础工作情
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