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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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

水利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是整个水利基本建设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管好用好
基本建设资金,维护国家利益,提高资金使用效果,确保建设任务顺利完成的基础。
一、财会机构和人员管理
市、 县水利部门均设置财会机构,并配备1名专职或兼职从事基建财务工作的人
员。对于成立工程建设指挥部的大中型工程或重点工程项目,则成立相应的财会机构
或配备专职财会人员。会计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任免。
二、基建资金管理
基本建设资金来源主要包括专项资金、 其他资金及单位部门自筹资金等。1983~
2001年, 各类水利基建投资32.44亿元。1992年前基建工程项目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专账核算、专人管理,并按基建计划和工程进度拨付基建资金。工程完工,根据施工
单位提出的工程价款结算单进行结算。
1992年,随着国家新的水利基本建设管理法规出台,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和管理逐
步走上规范化管理轨道,特别是1999年以来,东营市开工建设的大中型水利工程全部
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基本建设资金按照项
目建设单位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市、县(区)分别成立相应的管理机构,各司其
职。基建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配备专职基建财务人员。项目法人承担工程
建设组织和财务用款责任,计划部门、财政部门和水利主管部门对水利基本建设资金
实行全过程监督。工程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决算进行全过程监督,并出具
签证资料,报财政部门或审计中介机构审核后,作为工程决算的依据。财务部门以中
标后签订的合同作为拨付资金和办理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
三、固定资产管理
工程竣工验收后,根据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的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核定新增
固定资产价值,编制固定资产交付使用表,移交有关管理单位使用管理。

1983~2001年水利基建投资表
表9-1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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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地方水│河道 │省级 │其他│ 合计 │
│ │利投资│维护费│以上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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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10│ │ │ │ │ │
│10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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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55│ │ │ │ │ │
├───┼───┼───┼───┼──┼────┤
│198784│ │ │ │ │ │
│84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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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 │30 │ │65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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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40│ │40 │ │ │ │
├───┼───┼───┼───┼──┼────┤
│1990 │100 │ │100 │ │200 │
├───┼───┼───┼───┼──┼────┤
│1991 │ │ │ │ │ │
├───┼───┼───┼───┼──┼────┤
│1992 │70 │ │140 │ │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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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 │50 │ │350 │ │400 │
├───┼───┼───┼───┼──┼────┤
│1994 │100 │ │500 │ │600 │
├───┼───┼───┼───┼──┼────┤
│1995 │312 │900 │455 │ │16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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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 │331 │1869 │1100 │407 │37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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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 │272 │1800 │414 │1482│39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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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 │562 │1730 │30 │361 │26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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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 │69 │1747 │403.6 │1175│339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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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2704 │1784 │865 │4810│101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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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 │1030 │1800 │1630 │750 │5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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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5630 │11630 │6191.6│8985│3243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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