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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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管理体制

1983~1995年,东营市水利局工程科为主管全市水利建设的职能科。1996年机构
改革,撤销工程科,成立东营市水利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全额事业单位),成
为东营市辖区内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综合管理单位,对所属工程的建设管理工作负
责。大型水利工程建设由省水利厅建设处管理。
1998年前工程质量管理,主要由各级水行政部门和东营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对
工程施工质量进行质量监督。工程验收根据工程建设规模由省或市成立工程建设验收
委员会(或领导小组)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
1999年从王庄灌区节水改扩建工程开始,对全市大中型工程全部实行项目法人制、
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三制”管理,东营市水利建设管理步入规范化管理阶段。
项目法人对项目的立项、筹资、建设和经营、还本付息以及资产保值增值的全过程负
责。在工程建设中,为便于协调各方面关系,一般都成立工程建设指挥部协助项目法
人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