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水法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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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水法规政策

根据国家、省有关水法律法规,东营市结合自身实际,1986年起,相继制定一系
列规范性文件和政策,形成一套完整的水法规和政策体系,内容包括水利建设与规划、
水资源管理、水工程管理、防汛抗洪、水土保持、水利规费征收使用管理等方面。为
便于各级领导干部、职工更好地学法、执法、守法,依法行使水利管理职能,市水利
局于1992年7月编印《水利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选编》,2000年3月编印《水利法
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选编(续一)》。
1983~2002年,东营市有关水利方面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主要有30件,详见
表8-5。

东营市有关水利方面规范性、政策性文件明细表
表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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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文件号 │发布│文件名称 │
│ │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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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政发[1986]78号 │1986│关于印发《东营市灌区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
│ ├──────────┼──┼───────────────────────┤
│ │东政通字[1987]8号 │1987│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严禁在河堤渠道取土的通告 │
│ ├──────────┼──┼───────────────────────┤
│ │东政办发[1987]45号│1987│转发东营市水利局《关于执行东政通字(87)8号通告 │
│ 水利 │ │ │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
│ 工程 ├──────────┼──┼───────────────────────┤
│ 管理 │东政发[1987]163号 │1987│东营市黄河工程管理实施细则 │
│ ├──────────┼──┼───────────────────────┤
│ │东政发[1988]156号 │1988│关于印发《东营市水利工程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
│ ├──────────┼──┼───────────────────────┤
│ │东政办发[1988]50号│1988│关于转发市水利局《东营市水利基本建设工程质量 │
│ │ │ │监督暂行规定》的通知 │
│ ├──────────┼──┼───────────────────────┤
│ │东政发[1991]51号 │1991│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水利工程土地确权划 │
│ │ │ │界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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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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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别 │ 文件号 │发布│ 文件名称 │
│ │ │时间│ │
├────┼───────────┼──┼──────────────────────┤
│ │东政办发[1992]65号 │1992│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土地管理局、市水利│
│ │ │ │局关于水利工程土地确权划界登记发证工作的实施│
│ │ │ │意见的通知 │
│ ├───────────┼──┼──────────────────────┤
│ │东政发(1985)161号 │1985│批转市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制止乱取河道│
│ │ │ │堤坝土、确保防洪安全的报告》的通知 │
│ ├───────────┼──┼──────────────────────┤
│ │东营市人民政府令第21号│1993│东营市河道管理暂行办法 │
│ 水利 ├───────────┼──┼──────────────────────┤
│ 工程 │东政发字[1993]8号 │1993│东营市计划委员会、东营市水利局关于贯彻省水利│
│ 管理 │ │ │厅、省计委转发水利部、国家计委《关于颁发〈河│
│ │ │ │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的通知》│
│ │ │ │函的具体实施意见 │
│ ├───────────┼──┼──────────────────────┤
│ │东营市人民政府令第55号│2000│东营市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水土资源开发利用管理│
│ │ │ │暂行办法 │
│ ├───────────┼──┼──────────────────────┤
│ │东水发字[2001]45号 │2001│关于印发《东营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办│
│ │ │ │法(试行)》的通知 │
│ ├───────────┼──┼──────────────────────┤
│ │东水发字[2002]106号 │2002│关于印发《东营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
│ 水资源 │东营市人民政府令第14号│1994│东营市水资源管理暂行办法 │
│ 管理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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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政发[1997]83号 │1997│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 │
│ 水土 ├───────────┼──┼──────────────────────┤
│ 保持 │东水发字[1998]84号 │1998│东营市水利局、东营市计划委员会、东营市环境保│
│ │ │ │护局、东营市土地管理局关于印发《东营市开发建│
│ │ │ │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的通知 │
├────┼───────────┼──┼──────────────────────┤
│ │东政发[1991]86号 │1991│东营市人民政府印发《东营市水利工程水费计收和│
│ │ │ │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 ├───────────┼──┼──────────────────────┤
│ │东水发字[1992]25号 │1992│关于发布《东营市实施〈山东省河道采砂收费管理│
│ │ │ │实施细则〉的办法》的通知 │
│ ├───────────┼──┼──────────────────────┤
│ │东营市人民政府令第22号│1994│东营市实施《山东省河道工程维护管理费征收使用│
│ │ │ │管理办法》细则 │
│ ├───────────┼──┼──────────────────────┤
│ │东政办发[1995]23号 │1995│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东营市实施〈山│
│ │ │ │东省河道工程维护管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细则│
│ 水利 │ │ │》的通知 │
│ 规费 ├───────────┼──┼──────────────────────┤
│ 征收 │东水发字[1999]65号 │1999│东营市水利局、东营市财政局、东营市计划委员会│
│ 使用 │ │ │、东营市物价局关于转发《山东省占用农业灌溉水│
│ 管理 │ │ │源、灌排工程补偿实施细则》的通知 │
│ ├───────────┼──┼──────────────────────┤
│ │东价费发[1997]138号 │1997│东营市物价局、东营市财政局、东营市水利局关于│
│ │ │ │颁发《东营市实施〈山东省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
│ │ │ │水土流失防治费收取标准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细│
│ │ │ │则》的通知 │
│ ├───────────┼──┼──────────────────────┤
│ │东政发字[1999]40号 │1999│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属引黄灌区水利工程供水和│
│ │ │ │城市自来水执行新的供水价格的通知 │
│ ├───────────┼──┼──────────────────────┤
│ │东水发[2002]62号 │2002│《关于〈山东省河道工程管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 │ │ │〉的实施意见》 │
│ ├───────────┼──┼──────────────────────┤
│ │东发[1994]122号 │1994│东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山东省筹集水利基本建设│
│ │ │ │专项资金暂行办法》意见的通知。 │
├────┼───────────┼──┼──────────────────────┤
│ │东水发字[1999]29号 │1999│东营市水利局《关于实施〈东营市小型农田水利设│
│ │ │ │施产权制度改革若干规定〉的办法》的通知 │
│ ├───────────┼──┼──────────────────────┤
│ │东水发字[1999]110号 │1999│东营市水利局关于宣传贯彻《山东省鼓励外商投资│
│ 其 │ │ │建设经营水利项目优惠政策》的通知 │
│ 他 ├───────────┼──┼──────────────────────┤
│ │东政发[1989]129号 │1989│关于贯彻实施《山东省实行农村劳力秋累工制度的│
│ │ │ │暂行规定》意见的通知 │
│ ├───────────┼──┼──────────────────────┤
│ │东水发[2002]69号 │2002│关于印发《东营市水利局合同管理暂行规定》的通│
│ │ │ │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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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改革开放和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新形势的需要, 东营市政府对截止到
2002年2月28日现行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进行全面清理。
2002年3月19日东营市人民政府第67号发布废止一批文件, 涉及水利方面的废止
文件,见表8-6。

市政府决定废止的水利方面规范性、政策性文件目录
表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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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文件名称 │ 文号 │发布│ 说 明 │
│ │ │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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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东营市灌区管理暂行办法 │东政发[1986]78号 │1986│1998年12月31日省政府颁│
│ │ │ │ │布《山东省灌区管理办法│
│ │ │ │ │》,此文已不适用 │
├──┼───────────────┼──────────┼──┼───────────┤
│2 │东营市黄河工程管理实施细则 │东政发[1987]163号 │1987│适用期已过 │
├──┼───────────────┼──────────┼──┼───────────┤
│3 │转发市水利局《东营市水利基本建│东政发办[1988]50号│1988│适用期已过 │
│ │设工程质量监督暂行规定的通知》│ │ │ │
├──┼───────────────┼──────────┼──┼───────────┤
│4 │东营市水利工程管理实施办法 │东政发[1988]156号 │1988│适用期已过 │
├──┼───────────────┼──────────┼──┼───────────┤
│5 │东营市水利工程水费计收和管理暂│东政发[1991]86号 │1991│市政府已对水费标准做出│
│ │行办法 │ │ │调整,此文已不适用 │
├──┼───────────────┼──────────┼──┼───────────┤
│6 │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山东省│东政发[1994]122号 │1994│1997年10月17日省政府颁│
│ │筹集水利基本建设专项资金暂行办│ │ │布《山东省水利建设基金│
│ │法〉意见的通知 │ │ │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
│ │ │ │ │此文已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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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2002年2月28日以前水利方面其他政策措施有:
《东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制止乱取河道堤坝土、确
保防洪安全的报告〉的通知》(东政发[1985]161号) 、《东营市水费计收、使用和
管理办法》(东政发[1986]77号)、《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严禁在河堤渠道取土的通
告》(东政通字[1987]8号)、《转发东营市水利局〈关于执行东政通字[87]8号通
告的实施细则〉的通知》(东政办发1987)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