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质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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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质量管理

项目法人对日元贷款协力开发项目建设,严格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建设监理制、
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的要求,对项目实行全面质量管理。并与勘察设计单位、施
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签订合同,明确项目质量终身责任人及其所负的责任。
设计任务通过投标择优选择有相应资格的设计单位承担。设计单位按照有关设计
规范要求,保证设计质量,承担设计质量责任。
建设项目通过招标投标择优选定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招标投标工作严格按《水
利水电工程招标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各个项目在施工中,严格执行有关施工规范和质量要求。各指挥部和监理单位加
强质量检查和阶段验收,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质量不合格情况,随时令施工单位停工
或返工;对违反施工要求的,严肃按施工合同中的违约责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