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前期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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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前期准备工作

一、项目由来
1993年3月29日, 东营市市长张庆黎在参加全国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后,赴国家
计委汇报东营市实施“国家计委农业综合开发试验项目”情况并请求国家计委对东营
市农业开发再给支持时,国家计委有关领导提出现在国家正准备安排第四批日本政府
贷款项目, 你们要抓住这个机遇,尽快编报一个1亿美元左右的项目建议书,申请第
四批日元贷款。张庆黎市长从北京回来后,4月6日责成市计委牵头,组成专门班子,
开始项目建议书编报工作。 在项目区尚未选定时,1993年4月11~15日,“日本太阳
株式会社”考察团来东营市考察,除全面了解情况外,重点考察垦利县下镇乡、广饶
县花官乡。经过考察,日方认为,下镇地区地势平坦,土地广阔,开发潜力大,并向
我方提出意向性建议, 初步拟定该地区的开发内容。1993年5月26日国家计委农经司
正式确认黄河三角洲下镇地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二、成立筹备机构和成立项目业主单位
1994年4月, 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责成垦利县政府成立“下镇地区农业综合开
发集团总公司筹备领导小组”。当时的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赵福恩任组长。1997年
8月6日垦利县成立东营市下镇地区农业综合开发集团公司,隶属县政府,为全额拨款
正科级事业单位;2001年10月18日更名为东营市协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开
发公司) 。公司内设办公室、计划财务部、招标采购部、工程部、科研培训部、监测
评价部。开发公司作为项目业主和企业法人全面承担项目筹备、建设与经营管理工作。
具体负责项目总体规划的编报和各子项目实施细则的编制,主持工程的设计、监理、
施工队伍及设备物资采购的招标,同时负责监督工程进度,检查工程质量和监督资金
使用,定期编报各种报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竣工验收工作;竣工后,公司全
权负责建设项目的经营管理。
1997年10月1日, 垦利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杨同柱兼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县
计划委员会副主任吴乐春任副总经理; 1999年4月1日吴乐春任公司总经理;2000年6
月7日,副县长张葆春兼公司董事长。
三、项目报批
1993年5月至6月下旬,市计委和垦利县政府组织编写完成下镇开发项目建议书,
由市计委呈报省计委。 7月下旬,省计委赴国家计委转报下镇开发项目建议书。1994
年3月3日,经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安排,姜振邦副市长带领市、县有关人员赴京,
与日方调查团佐佐木正清等正式会谈。此次会谈,日方对项目有诚意,要求尽快提供
问询材料。 1994年4月国家计委下达“关于第四批日本海外协力基金贷款备选项目的
通知”,下镇开发项目列为1999~2000年实施备选项目。根据通知要求,垦利县政府
委托山东省工程咨询院编制《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由省计委呈报国家计委。 1997年8月垦利县又将修订后的《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农业综
合开发项目建议书》和《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上报
省计委转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1997年11月3~9日,市计委副主任张怀玺,市计委
农经科薄其华、贸经科孙丰东,垦利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杨同柱,县计委主任杨广
岭、开发公司副总经理吴乐春和省计委农经处科长姜长兴一起赴黑龙江省,考察“三
江平原” 利用日本第3批协力基金项目前期工作情况,学习前期工作经验。1997年11
月11日,国务院批准1998年度日本协力基金贷款项目调整方案(包括下镇开发项目)。
1997年11月18日, 东营市委常委扩大会议对项目进行研究, 拟定市、县内配资金。
1998年3月12日,国家计委以计农经字[1998]375号文件批复《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农
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议书》 。4月上旬,国家计委委托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来东营对
《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估,根据评估意见垦
利县又上报《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调整补充意见》 。5月
13日国家环保总局以环发[1998] 55号文件批复环境影响评价报告;6月18日,国家
计委以计农经字[1998]1113号文件对《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可行性
研究报告》进行批复。批复的主要建设内容为种植业、林业、畜牧、水利、水产、农
副产品加工、供电、科技中心8项内容,总投资111901.87万元。
四、日方考察与谈判
在国家计委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后,日本协力银行先后8次派专家来项目区考察,
其中规模最大、时间最长的一次来11人,考察44天。考察期间,日方对项目建设内容
提出许多问题。 在1998年8月份的调查中,日方认为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农副产品加
工项目、畜产品和牧草加工项目、海水养殖和特种水产品育种基地等项目不符合日元
贷款采购的规定,因此将这些项目剔除。在项目内容确定后,又就日元贷款额度、利
率、采购的范围、数量以及聘用外国专家等问题与日方进行多轮艰苦的谈判,最后取
得谈判成功,1998年11月24日中日双方签署项目实施备忘录。
2000年3月27日中日两国政府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就日元贷款项目进行换文,3月
28日在日本协力银行总部两国政府正式签署日元贷款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