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新老划段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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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新老划段考核办法

为强化信贷资产管理,努力盘活贷款存量,切实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市办决定对不良
贷款灾行新老划段分别考核,并制定如下考核办法:
一、 实行新老划段。除垦利以1997年10月底分段外,其他县区以1997年8月底分
段。 垦利10月底前和其他县区8月底前至1994年行社分门办公止形成的不良贷款为老
段(前段);后为新段(后段)。
二、对新老贷款分别考核。给老段形成的不良贷款,联社,信用社要逐笔抄列清
单,落实清收责任,由审批人、责任人限期收回,在清收责任考核上,实行奖罚并重
的原则,与经济收入挂钩,对清收成交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未完成清收
任务或者造成贷款损失的,除追究有关贷款责任人和清收责任人的责任名,并给予经
济的、行政的处罚。对违章、违纪贷款要逐笔查明原因,责令责任人下岗清收,清收
期间只发生活费。对造成贷款损失的要追究行政责任。对新段形成的不良贷款和现在
正常贷款而潜在风险的,由于以下原因形成“一逾两呆”的贷款要逐笔查明主客观原
因,由责任人员负责到底,直至收回为止。原因:(1) 企业改制、兼并、破产等形成
的不良贷款。(2) 遭受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天灾人祸、风暴潮水、旱涝灾害等)等
形成的不良贷款。(3)内部工作人员失职造成不良贷款。(4)责任人更换,新官不理旧
账形成的不良贷款。对(3)(4)条原因造成的不良贷款按以罚为主的原则考核贷款责任
人的责任,凡因贷款责任人玩忽职守或工作失误而造成的不良贷款,不论是否造成贷
款损失都要追究责任。凡自新老划段起第一年完不成市办下达不良贷款清收任务的,
分别罚联社主任、业务科长、信用社主任2000元;第二年仍完不成任务的,加倍处罚
并黄牌警告;第三年仍未完成市办下达的不良贷款清收任务的联社,信用社,要对其
联社主任、信用社主任、业务科长降职或免职,对信贷人员降一级工资的处分。
对行社分门前形成的不良贷款,也要采取相应的措施清收,对收回的按一定比例
进行奖励,联社、信用社及个人清收额度大的市办给予重奖。
三、落实措施,集中精力啃硬攻坚。面对当前农村信用社处于改革过渡时期,各
联社、信用社要从生存和发展的高度来认识提高信贷资产质量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要
把清收盘活存量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抓,作为一场硬仗来打,切实把贷款活化与管理
的措施落到实处。特别集中抓好以下几点:一是要强化组织领导。各社一把手亲自抓,
分管主任靠上抓,各职能科室都要各司其责,分工协作,相互配合,使清收盘活贷款
工作取得明显效果。二是集中精力啃硬攻坚。各社要组成清收骨干队伍,深入到企业、
乡镇、村户清收,难度大的要坐店清收,同时要采取多管齐下,利用行政、经济法律
等手段清收。对借款人无力偿还的,要抓住保证单位依法清收,有抵押物的要通过一
定程序尽快估价变卖或拍卖补偿贷款;对正常贷款有潜在风险的,要抓紧补办抵押和
质押手续,尽力减少风险损失。三是要深入打好第三季清收贷款突击季活动。按照市
办信息工作要点,确定第三季度为清收突击季。各社要以为契机,攻坚盘活,真正使
农村信用社信贷资产质量有明显好转。
四、奖罚。对老段形成的不良贷款,每收回100万元两呆贷款市办奖励联社1万元,
奖励联社主任2000元; 每收回100万元逾期贷款市办奖励联社5000元。新段形成的不
良贷款,每增加100万元逾期贷款市办罚联社2万元,罚联社主任5000元。若形成两呆
贷款双倍罚款。考核奖罚按年度进行。各联社也要抓几个清收盘活好的信用社给予奖
励,对清收不好盘活差的信用社给予处罚,以此彻底扭转全市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有
增无减的局面。

1998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