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哪些房地产不允许设定贷款抵押权 资料库:东营市情资料库 章节:东营市农村信用社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5/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5/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5/section/3/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5/section/3/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5/section/3/article/212/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5/section/3/article/212/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哪些房地产不允许设定贷款抵押权 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人提供债 务履行担保的行为。 在房地产抵押活动中,以下房地产不允许设定贷款抵押权:一是权属不明或有争 议的房地产;二是通过行政划拨方式获得的土地使用权;三是学校、幼儿园、医院等 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四 是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五是依法列入拆迁范围内 的房屋;六是未设定租赁期限的出租住宅房屋;七是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查封、 扣押、监管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对符合抵押条件的房地产只能以其《房 屋所有权证》 为依据设立抵押权, 经抵押登记后,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向抵押人发放 《他项权证》。抵押人的抵押期间,只拥有对抵押物的使用权,抵押物的出租、抵押、 转让均受到抵押权人的限制。 (李慎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