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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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事记

1947年
春渤海分行决定在三区的广饶纺织社建立信用部,吸收资金入股,开展存贷业务。

1948年
11月渤海分行决定三支行在广饶继续试办信用社。

1951年
5月全国第一届农村金融工作会议结束后, 中国人民银行广饶县支行、垦利县支
行和利津县支行在当地党委的领导下,广泛开展了政府保障私人借贷的政策和信用合
作社的组织章程(草案)、发展信用合作事业,活跃农村金融的宣传。

1952年
12月广饶县、垦利县和利津县人民银行县支行在当地党政统一领导下,培养办社
骨干分子,组建建社筹备委员会。共培训骨干48人,组建了筹备委员会24个。

1953年
广饶县、垦利县、利津县在贯彻重点试办信用社,普遍建立供销社信用部与适当
发展信用组的工作方针下,年终3县共有信用社8处,供销社信用部12处,信用组10处。

1954年
春贯彻山东省人民银行“关于农村信用合作社工作的指示”精神,人民银行广饶
县、垦利县和利津县支行对原有的社和新发展的社进行整理提高。并根据省人民银行
制定的农村信用合作社章则(草案),制定了各县农村信用合作社章程(草案)。
9月贯彻落实全省第一次信用合作会议上提出的“今明两年内达到乡乡有社” 的
要求。广饶县、垦利县、利津县党委,加强领导,落实任务。至年底,共发展信用社
116处,供销社信用部16处。
10月广饶县、利津县农村信用社配合农产品收购,开展农村储蓄工作,到年底,
广饶县吸储7万元,利津10万元,共计17万元。代理国家银行发放贷款15万元。

1955年
3月广饶县、垦利县、利津县168处农村信用合作社召开了第一届社员代表大会,
会议通过了社章,选举产生了理事会、监事会。建立了民主管理组织。
同月广饶县、垦利县、利津县农村信用社积极支持以农业生产互助合作为中心的
春耕生产运动。对生产中必要的贷款,及时发放到农民手中。共发放信用社社员和个
体农民中的贫困户和互助组组员中的困难户贷款25万元。主要帮助解决生产中缺乏一
般生产资料和与生产有关的生活困难户贷款。
4月广饶县、 垦利县、利津县农村信用社,在支持春耕生产和兑换新币的同时,
对社员群众大力宣传储蓄好处,推行“存贷合同”,实行定期定点流动服务,广泛发
掘储源。
10月贯彻省委提出的“停止发展新社,集中力量进行整顿巩固,以开展业务为中
心环节” 的方针,广饶、垦利和利津县农村信用社经过整顿一类社由原来的20%上升
到30%, 三类社由原来的30%下降到20%,3个县168处信用社都开展了业务,纯洁了组
织,民主与财务管理进一步改善,从而贯彻了政策,加强了服务,增强了与农业社的
联系。基本上达到了巩固信用社的要求。年末,存款余额由1954年底的17万元,上升
到213万元。 放款总额由1954年的15万元上升到135万元。发展社员114044名,股金1
94635元。

1956年
1月按照省委“在春种前消灭空白乡, 达到大部农户入社”的指示,对尚未建立
信用社的乡,加强领导,县委和乡支部设专人负责信用合作社的发展工作。到5月底,
广饶县、垦利县和利津县共新建社38处,实现了乡乡有社的要求。
年初农村信用社贯彻执行“扶持贫农,扶持合作化,发展生产,消灭高利贷剥削”
的方针,普遍对社员进行节约资金,扩大再生产的教育,发动社员将暂时不用的钱存
入自己的信用社。继续实行信用社与农业合作社订立双方“存贷合同”的办法,实施
这些办法,使信用社的业务得到发展。到年底,新增社员存款65万元。集体存款1 11
万元。适时发放贷款296万元,其中代理银行放款182万元。
3月农村信用社开展降低利率的宣传教育工作。 说明降低利率对农业合作化,对
农民生产的好处,动员社员与群众积极踊跃地向信用社储蓄。
秋人民银行广饶县、垦利县和利津县支行分别对社干部和会计进行政治和业务训
练,时间10天。

1957年
春贯彻人民银行总行《关于做好农业贷款工作支援春耕生产的指示》,适时发放
社员个人的生产、 生活困难贷款39万元。农业社生产费用贷款143万元,其中,代理
银行放款78万元。
7月根据中央批示精神, 贯彻长期办社,民主办社和勤俭办社的方针,广饶县、
垦利县和利津县信用社在县委生产合作部和人民银行县支行领导下,检查纠正对长期
办社重要性的认识和民主办社、勤俭办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12月信用社配合农业社动员群众资金支持大生产运动。发动社员存长期一年以上
和短期待用的资金向信用社存款。信用社根据资金力量帮助农业社解决生产资金和社
员生产、生活资金的需要。
本年贯彻中央批示:在存款工作中“必须便利群众存取,认真做到为存户保守秘
密,使存款户的正常经济生活不至于受到干扰”的政策。年末广饶县、垦利县、利津
县3县存款余额达到252万元,比1956年增加76万元。

1958年
2月根据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1958年工作意见要求 “信用社的组织在行政上撤区
并乡后,原则上不动,必要时对服务的范围做适当的调整”。稳定了信用社干部情绪。
4月落实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关于积极开展农村存款,支援农业生产大跃进的指示》,
广饶县、垦利县、利津县农村信用社把开展存款与农业生产、分配和政治运动紧密结
合,采取宣传发动,协商预约,建立服务站,聘请协储员等方式。共建站35个,聘协
储员35人。
9月人民公社化,乡改建为公社。
11月推行以农业社为主体的农业社、供销社、信用社“三社合一”,在农业社内
设立供销信用部和信用部、取消原信用社的理事会、监事会、社员代表大会等组织机
构,在农业社的社务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同月利津并入沾化县,利津县建制撤销,信用社机构未变,1961年10月恢复利津
县建制。

1959年
4月根据中央和省委批示,人民公社信用部(即银行营业所) 收回不再下放,对外
挂人民银行营业所和公社信用部2个牌子。信用分部(信用社) 以受设地党委和管委会
或队委会领导为主,同时在信贷业务方针政策上受公社信用部(银行营业所)领导。
冬信用分部大部分建立起来, 到年底,共有信用分部211个,信用服务站38个。
由于受“共产风”的影响,信用社的经营宗旨、职能作用被削弱,正常的信用关系受
到严重破坏。信用社的业务经营难以正常开展,社员和存款人的利益也难以保障,致
使农村储蓄存款由1958年的204万元降到1962年末的142万元。

1963年
3月《人民日报》 刊载了伟大的共产主义战士雷锋的光辉事迹及中央领导人的题
词,信用社掀起了向雷锋学习的热潮。
春继续贯彻中央国务院批示:整顿农村信用社,扶植贫下中农,打击高利贷活动,
巩固农村社会主义阵地,重点整顿组织、队伍、财务制度等。
夏根据省委批转省财贸办公室《关于在农村税务所、粮管所、银行营业所和信用
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报告》,结合整顿信用社工作,农村信用社在各地党
委和人民银行县支行的领导下,开展了社会主义教育活动。
11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示:必须明确信用社的业务活动,统一归即将成立
的农业银行领导,没有成立农业银行以前,归人民银行领导。

1964年
春中国农业银行广饶县、垦利县和利津县支行成立,农村信用社归农业银行领导。
4月16日中国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下发《农村信用合作社资金管理暂行规定(草案)》,
信用社的资金管理从此纳入正轨,做到有章可循。
冬开展“清政治、清思想、清组织、清经济”的“四清”活动。信用社干部进行
“洗手洗澡”,自我检查和改正存在的问题。同时,进行了“查账目、查财物、查贷
款”的“三查”工作。

1965年
3月全省行长会议上明确信用社的任务, 整顿信用社,支持贫下中农,加强反高
利贷斗争,在“四清”运动中,认真解决信用社干部的“四不清”问题。
7月学习李金玉、 孙宝玉先进思想、先进事迹,农村信用社掀起比、学、赶、帮
的新高潮, 信用社干部发扬“两玉”精神,开展存款业务,到年底存款总额达到413
万元,比1962年增加271万元,增长65.62%,发放贷款196万元。
10月根据山东省粮食厅规定, 对以由国家供应口粮的脱产信用社干部,口粮从8
月份开始每人每月补粮2斤, 对信用社脱产干部尚没解决口粮问题的,均按规定从10
月份开始由国家供应。不再参加生产队的口粮分配,并将自留地退回生产队。
12月农业银行与人民银行第二次合并。

1966年
3月落实山东省人民银行《关于紧急动员起来,集中力量,支援抗旱运动的通知》
精神,信用社干部深入社队,发动群众,筹集农村闲散资金,解决抗旱保小麦丰收,
保适时春播资金的需要。
同月贯彻执行“以农为主,以副养农,综合经营”的方针,支持社队和贫下中农
发展种植、养殖和农付业生产。经过努力,吸收存款43万元,发放贷款132万元。
4月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对农村信用社工作的安排, 开展在每一个大队
建立一个信用站的工作。
同月根据山东省人民委员会转发 《国务院转发中国农业银行关于信用社豁免196
1年底以前贷款问题的简报》和1965年11月16日国务院批示,开展旧欠清理工作。

1967年
2月11日《人民日报》 社论发了“抓革命,促生产,打响春耕生产第一炮”的号
召,人民银行总行要求外出串连,进京上访的同志迅速回到工作岗位,投入支援春耕
生产。
夏金融系统声讨和批判所谓“修正主义黑线”形成高潮,部分领导干部被错误地
戴上“叛徒”、“特务”、“走资派”的帽子。挂牌游街,公开批斗,实行“群众专
政”和“监督劳动”。

1968年
4~5月广饶县、 垦利县和利津县普遍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清理阶级队伍”运动,
信用社干部集中到银行营业所开展运动,部分信用社职工和干部,遭受不同程度的错
误对待。
12月广饶县、垦利县和利津县革命委员会先后召开“反复旧”动员会。社会再度
出现混乱,部分信用社干部受到批判。
本年撤区并社, 信用社机构随之调整,调整后,广饶县有信用社53处,垦利县2
4处,利津县23处。3县共有脱产干部428人;信用站24个,信用员24人。

1969年
春部分信用社职工被下放回家,取消工资,不吃国家库粮,参加集体劳动,记工
分,参加本队分配,至1972年纠正。

1970年
3月山东省财政局与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合并。 成立山东省财政金融局,至1971
年1月广饶、 垦利和利津人民银行县支行与县财政局合并,改称财政金融局,信用社
归财政金融局领导。
4月根据中共中央 (1970) 3号文件精神,财政金融系统开展了“一打三反”运动
(即打击反革命破坏活动; 反对贪污盗窃、反对投机倒把、反对铺张浪费) 。活动受
“左”倾错误影响,错整了一大批人。

1971年
年初根据省革委批示,继续深入地开展“一打三反”和增产节约运动,使财政银
行工作更好地为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6月根据山东省财政金融局《关于农村信贷包干试行办法》 规定,信用社充分发
挥了支持贫下中农、打击高利贷、支援农业生产的积极作用。到年底,广饶、垦利和
利津3县农村信用社存款总额达731万元,放款总额达241万元。
同月根据省财政金融局《关于处理1961年底以前旧农贷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要
求,农村信用社善始善终地做好1961年底以前旧农贷的豁免工作。广饶县信用社豁免
23万元,垦利县30.15万元,利津县48万元。
11~12月山东省财政金融局于1971年11月10日以(71)鲁财金字第59号文件和19 71
年12月22日(71)鲁财金字第81号文件下达了《关于信用社亏损贴补问题的通知》,通
过规定1970年以前的亏损和从1971年起信用社的合理亏损由国家贴补。

1972年
年初贯彻执行山东省革委生产指挥部101号文件精神和省革委生产指挥部的批示。
进行信用社改革。按照以公社为单位建立信用社和严格控制脱产人员。本着精兵简政
的原则, 确定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到年底,广饶、垦利、利津3个县分别设置信用
社机构58处、24处和18处。脱产干部编制96名、69名和59名。对编制多余人员60名进
行了妥善安置。

1973年
3月山东省财政金融局转发人民银行总行《关于编报1973年信用社存款、 贷款计
划的通知》,并提出补充意见。从此,农村信用社的存款、贷款纳入计划管理。
8~9月山东省财政金融局制定并下发了《农村人民公社贷款办法(试行草案) 》和
《山东省农村信用合作社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这些办法的颁发,对农村信用社的信
贷管理和财务管理进一步规范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1974年
2月贯彻人民银行总行《关于积极做好支援春耕生产工作的通知》 ,信用社干部
深入社队调查研究,摸清社队自有资金和生产需要资金,帮助社队制定生产、财务计
划,落实增产措施,统筹安排各项资金,适时发放贷款24万元。
10月落实全省农村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农村信用社在党委领导下,帮助社队加强
财务管理,组织农村闲散资金支持农业生产,帮助贫下中农解决生产、生活困难,打
击高利贷活动。到年底,广饶、垦利和利津县存款总额达880万元,放款总额达290万
元。

1975年
春农村信用社积极开展存贷业务,支援春季农业生产,为夺取全年丰收,促进农
业上《纲要》充分发挥作用。到5月底,吸收存款175万元,发放贷款78万元。
9月做好旺季工作, 收回到期贷款198.8万元。吸收存款100万元,广饶县农村信
用社超额完成全年贷款收回任务。 到年底,广饶、垦利和利津3个县存款余额1088万
元,比1970年增加475万元;贷款由1970年的298万元增加到373万元。
12月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决定:山东省革委财政金融局分设为山东省革委财政局和
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

1976年
1月8日周恩来总理逝世,农村信用社全体干部职工深切哀悼。
同月广饶县、垦利县、利津县革委财政金融局分别设为县革委财政局和人民银行
县支行。信用社接受人民银行县支行领导。
春农村信用社积极支援农业生产建设,大力开展筹集资金,发放春季集体生产费
用贷款328万元,设备贷款32万元,社队企业贷款76万元。
7月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朱德逝世,农村信用社干部职工沉痛哀悼。
9月9日毛泽东主席逝世,至18日广饶、垦利和利津县停止一切娱乐活动,普遍进
行吊唁、悼念活动。18日各县分别举行追悼大会。
10月广饶、垦利和利津县农村信用社本着立足本地,依靠群众,全面规划,开始
在生产大队建立信用站,到年底共建站169个,多数信用站开展了存款业务。年末,3
个县存款总额1244万元,比1975年增加156万元,各项贷款余额536万元,比1975年增
加163万元。
11~12月开展揭批林彪、 江青反革命集团阴谋篡党夺权的罪行。农村信用社全体
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央文件, 积极参加“揭、 批、查”运动,肃清王、张、江、姚
“四人帮”对农村金融工作的流毒和影响。

1977年
1月农村信用社为了最大限度地保证农业生产的资金需要, 进一步占领农村金融
阵地,继续开展建立信用站的工作,同时,对已建立的信用站,帮助建立制度和业务
培训。
3月根据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制定的《关于银行营业所、 信用社实行联合办公的
暂行规定》,农村信用社与银行营业所实行联合办公。
同月贯彻山东省劳动局、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联合行文下达的《关于农村信用合
作社专职脱产职工退休问题的通知》,通知指出,农村信用合作社的专职脱产职工可
以执行《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退休费用由信用社开支。从此
解决了信用社职工的后顾之忧。
春实行农村信贷包干“多存多贷”的办法,充分调动了信用社广泛组织农村闲散
资金, 支援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年末,各项存款余额1505万元,各项贷款余额788万
元。
4月《毛泽东选集》第五卷出版发行,信用社职工人手一册。
11月28日国务院(1977) 154号文件《关于整顿和加强银行工作的几项规定》中规
定:信用社是集体金融组织,又是国家银行在农村的基层机构。信用社的资金应纳入
国家信贷计划,人员编制应当纳入县集体劳动工资计划,职工的待遇应当与人民银行
基本一致起来。
本年农村信用社在人民银行县支行的领导下,开展“双学”(即学大庆、学大寨)
活动。

1978年
1月农村信用社继续开展“双学”运动,各信用社广泛开展了“比学习,看进步、
比思想,看行动、比团结,看风格、比服务,看质量、比技术,看效果、比干劲,看
贡献”的社会主义革命竞赛活动。
2月农村信用社在当地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深入农业生产第一线,进行调查研究,
积极帮助社队打好春季生产谱,落实增产增收措施,安排生产资金。大力筹集资金,
适时发放贷款,支援春季农业生产,帮助困难社队发展多种经营,开展副业,增加收
入。同时,还按照党的政策,支持社员搞好正当家庭副业,搞好生产自救。
7月落实山东省革委颁发的《农村现金管理暂行办法》 ,管好社队资金,为发展
农业生产搞好服务。
10月农村信用社认真贯彻执行“多收多贷,超存多用”的农村信贷政策原则,争
取当地党委政府领导的理解和支持,开展存款和收贷工作。
年末广饶、垦利和利津县信用社存款总额达到1500万元,各项贷款收回451万元,
各项贷款余额1031万元,为促进农业高速度发展做出了贡献。

1979年
1月农村信用社全体员工学习中央工作会议和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文件精神。
2月23日国务院以[1979] 56号文件发出了《关于恢复中国农业银行的通知》。
《通知》规定:农业银行的主要任务是,统一管理支农资金,集中办理农村信贷,领
导农村信用合作社发展农村金融事业。又规定:信用社职工的管理、政治待遇、福利
待遇和口粮要同银行职工一致起来。
5月广饶县、垦利县、利津县农村信用社落实人民银行总行提出的“四个转变”,
进一步明确了农村金融工作重点转移的方向,做好信贷工作,为农业现代化服务。
本月根据“四个转变”的要求,农村信用社普遍开展了“清财务、清资金、清账
务”的“三清”工作和班子、队伍建设。年末,各项存款余额1659万元,发放各项贷
款345万元。

1980年
1月农村信用社结合年终收益分配, 按照政策收回到、过期各项贷款。开展“有
借有还,到期归还”和丰收不忘国家支援的宣传。
春农村信用社充分发挥点多面广,与社队集体经济组织和社员群众有广泛联系的
特点,深入社队和农户吸存款,为支持发展商品生产和社员发展家庭副业筹集资金。
6月广饶县、 垦利县、利津县农业银行县支行从人民银行县支行分出,从此,农
村信用社接受农业银行领导。
年末各项存款余额2514万元,发放各项贷款479万元。

1981年
1月贯彻调整方针, 确定农村信用社工作重点,加强信贷管理,积极组织资金,
管好用好资金,热情支持联产承包责任制,支持农村发展多种经营,促进农村商品经
济的发展。
6月根据省行[81]鲁农银信字第7号文件《关于信用社举办整存整取定期定额有
奖储蓄存款的通知》和《有奖储蓄存款试行章程》要求,分别在广饶县、垦利县、利
津县农村举办了“有奖储蓄”活动。
同月中国农业银行惠民地区中心支行在邹平县党校举办农村信用社主任培训班,
至8月1日结束。
年末各项存款余额3557万元,发放各项贷款588万元。
本年改革信贷资金管理体制,实行新的差额包干办法。加强了信用社存、贷计划
的编制,执行情况检查和资金头寸的匡算等。加强了会计、出纳管理制度和监察、辅
导等制度建设。

1982年
春农村信用社围绕提高经济,继续贯彻“决不放松粮食生产,积极开展多种经营”
的方针, 适时发放贷款271万元,重点支持粮食生产和以林果为主的种植业,以牧业
为中心的养殖业和社队工副业。对社员个人经营和联户经营的工副业给予贷款扶持。
12月末实现各项存款余额4842万元,各项贷款余额859万元。
本年农村信用社在各级党委和政府及农业银行的领导下,紧密围绕建设社会主义
精神文明,开展“五讲”(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秩序、讲道德) “四美”(心
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美) 为主要内容的文明礼貌活动。各信用社掀起了治理
脏、乱、差,改变行业风气的热潮。

1983年
1月贯彻中共十二大精神, 落实1983年工作任务,大力组织农村资金,继续支持
农村稳定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广开门路,发展商品生产,提高经济效益,为农村
经济发展服务。
4月贯彻3月全省行长会议,调整贷款投向,变支持社队集体为支持双包户、专业
户(重点户)为主。同时,注意对困难户的支持,帮助他们因地、因人制宜地广开门路
发展生产,增加收入。
9月贯彻国发[1983]133号文件《关于严格控制货币投放,积极组织货币回笼的
通知》精神,信用社采取措施,加强信贷管理,严格控制大额贷款的发放。充分发挥
信用站的作用,大力开展储蓄存款和收回到逾期贷款工作,增加信用回笼。
同月中国农业银行山东省发行印发了《关于农业银行系统调整工资的意见》,规
定:“信用社职工调资工作,在农业银行领导下,依照农业银行职工调整的具体实施
办法办理,并同时进行。信用社职工调整工资的范围和办法与银行一致。”全市共有
283名职工调整了工资,普遍提高了工资水平。
10月15日庆祝东营市成立,广饶县、垦利县、利津县由惠民地区划归东营市管辖,
新设东营、河口、牛庄区。1987年牛庄区撤销。
11月29日增设中国农业银行东营市中心支行。
年底各项存款余额达7475万元,发放各项贷款1209万元。

1984年
3月全市农村信用社学习中央1号文件和全国、全省农村工作会议文件,落实全省、
全市农村金融工作会议精神。
春全市农村信用社,推行“按期限管理贷款”和“实行计划贷款”办法。
8月全市农村信用社在农业银行的领导下, 组织全体职工学习国务院[1984]10
5号文件“改革信用社管理体制”和中共中央[1984]1号文件关于要把信用社“真正
办成群众性的合作金融组织”的精神。
10月全市农村信用社根据省、市行改革信用社管理体制实施意见,进行清理股金,
落实股权,补发股息,换发新证,发展新社员等工作。
年底各项存款余额11863万元,各项贷款余额1914万元。

1985年
1月全市农村信用社继续贯彻《改革信用社管理体制实施意见》,选举社员代表,
制定信用社章程(草案),为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做准备。
3月全市农村信用社分别召开了第二届社员代表大会, 选举产生了民主管理委员
会。
12月末各项存款14523万元,各项贷款3183万元。
本年农村信用社在国家严格控制信贷规模的情况下,充分运用“多存可以多贷”
的政策,大力组织存款,支持农村经济的发展;进行工资改革,固定职工人均年工资
总额比1984年人均年增加工资152元,工资水平有较大幅度提高。

1986年
3月中国农业银行东营市中心支行, 贯彻全国、全省农村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安
排全年行、社工作任务。
同月全市信用社,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广泛宣传储蓄的意义、政策、种类、利率
等活动。
春农村信用社本着宏观控制、微观搞活的精神,坚持“三为主”的原则,在优先
支持粮食生产的同时,资金有余,按着政策支持村办、乡镇办企业的发展。
5月贯彻中国农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和中国农业银行山
东省分行补充规定。
6月在全市农村金融系统开展创建文明单位, 争当文明标兵的竞赛活动。开展理
想、纪律、法制和职工道德教育。
9月全市信用社继续调整存款结构和贷款投向, 促进存款资金的良性循环,提高
资金使用效益。
12月组织学习《山东省农村信用社经济核算办法》。
年底实现各项存款余额达18498万元,各项贷款余额5623万元。

1987年
3月贯彻落实省委、 省政府提出的“保粮食,增后劲,上产值,增收入”,使农
村经济发展再上一个新台阶的要求。结合市委、市政府农村经济发展工作意见,把组
织存款放在业务工作的首位。落实区域和产业信贷政策,提高信贷经济效益。
同月全市农村信用社在农业银行东营市中心支行的领导下,深入开展“增产节约,
增收节支”运动。开展艰苦奋斗、勤俭建国和勤俭办社的教育。
8月全市信用社执行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制定的《关于农村信用社信贷
资金管理的暂行规定》。
10月贯彻国务院提出的稳定经济,稳定物价,收紧财政、信贷的方针。全市信用
社从大局出发,贯彻从紧的信贷方针和“紧中有活,区别对待”的信贷政策,立足于
筹集资金,清收到、逾期贷款,支持经济发展。
同月落实中国农业银行[1987]70号文件《关于农村信用合作社实行专业技术职
务聘任制度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开始对信用社工作人员进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
聘任工作。
年末各项存款余额24982万元,各项贷款余额8617万元。

1988年
3月贯彻全国、 全省农村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研究解决收紧信贷政策和支持农村
经济,稳定发展的关系。按照“控制总量,调整结构”的信贷方针,对不同地区、不
同产业和不同产品的情况,调整贷款结构,实行区别对待,扶优限劣,保证重点,压
缩一般,促进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调整,大力组织存款,缓解资金供需矛盾,支持
农村经济发展。
年底各项存款余额28263万元,各项贷款余额13781万元。
本年中国农业银行总行颁发了《农村信用合作社职工管理暂行规定》和《农村信
用合作社稽核工作暂行规定》。

1989年
3月进一步贯彻中共十三届三中全会的指导方针,控制信贷总量,调整信贷结构,
组织盘活资金,深化行社改革,加强基础工作,支持农业夺丰收,促进农村经济协调
稳定的发展。
7月全市农村信用社以运用利率上浮的有利条件增加农村储蓄存款。 清收非正常
贷款。继续实行向农业倾斜的贷款政策。
9月中国农业银行东营市中心支行, 组织全市、县、区行办事处、营业所、信用
社,按照清理工作五条标准“清理有数,收回有效,还款有期,风险有防,考核有制”
开展信贷资产清理工作,时间1个月。
本年在制止动乱,反对反革命暴乱的斗争中,农村信用社及时传达贯彻中央、国
务院的指示和中央领导同志讲话,广大干部、职工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
央保持一致,顾全大局,严守纪律,坚守岗位,努力工作,为稳定局势,稳定金融做
出了贡献。实现各项存款32684万元,各项贷款余额20579万元。

1990年
2月贯彻全省行长会议精神, 根据全省农村金融工作总的指导思想,安排全年工
作任务。
同月全市信用社组织学习五中全会精神,学习邓小平、江泽民、李鹏的讲话。
3月全市信用社把贷款支持的重点放在支持搞好麦田管理, 农机具维修,购进优
良品种、化肥、农药、农膜、柴油、肉、蛋、菜生产上。同时,做好扶贫工作,重点
支持种植业、养殖业项目,支持解决群众温饱的多种形式的家庭经营。各社建立了扶
贫责任制和扶贫联系点, 开展了“帮思想、 帮资金、帮技术、帮信息、帮管理”的
“五帮”活动。
5月全市农业银行、信用社开展“内部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至8月底结束。
8月中国农业银行东营市分行贯彻7月全省农行系统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并对全市
行、社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思想政治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9月贯彻中国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关于加强廉政建设, 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通
知》精神,落实“纠风”措施。
年底实现各项存款达43290万元,各项贷款27304万元。

1991年
1月中国农业银行东营市分行根据农总行文件精神, 结合贯彻中共十三届四中全
会、五中全会精神,各级农村信用社掀起向潘星兰、杨大兰学习的活动。
4月1日东营区农行推出《东营区农村信用合作社承包经营责任制方案》,将11个
信用社进行了承包。
8月落实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农村信用合作社管理暂行规定实施细则》 的通
知。
年末广饶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对全县15处信用社,按照承包经营方案继续承
包经营。

1992年
1月18日东营区六户、史口、辛店、油郭、西营5处信用社被评为区级农村金融先
进单位。
2月9日六户信用社、六户储蓄所、胜利镇信用社、丰收村储蓄所、海河信用社、
五台山储蓄所被评为区级先进储蓄所。

1993年
2月10日东营区六户、 史口、辛店、胜利信用社被评为1992年度区级农村金融先
进单位。 六户、辛店、史口、牛庄、西范、海河6处信用社工会小组被评为区级先进
职工之家。
7月贯彻执行中国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关于调整存、 贷款利率并实行储蓄存款
保值的通知》。
11月全省农村信用社传达落实中国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关于依法管理贷款若干
问题的通知精神》。
12月传达《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1993]91号文件。

1994年
4月23日东营区、河口区、垦利县、利津县、广饶县农村信用社与农行分门办公。
5月23日东营区、河口区、垦利县、利津县、广饶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成立。
5月28日利津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工会委员会成立。
6月22日东营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成立工会委员会。
7月28日垦利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举办第一期微机学习班。
8月东营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租用南庄村土地12.6亩, 租用期40年,筹建联
社机关办公大楼和职工宿舍楼。
8月13日利津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印发 《利津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内部
管理十项制度》。
8月23日成立利津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9月18日河口区孤岛镇农村信用合作社成立。
10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陈庄镇、 北岭新台2个储蓄所。河口区仙河镇农村
信用合作社成立。
11月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垦利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新建垦青路、高盖东安、永
安北街、胜坨镇4个储蓄所。

1995年
2月利津县陈庄、北宋、罗镇、集贤4个信用社安装微机,率先在全县农信系统实
行电脑储蓄。
3月1日东营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3000平方米办公楼及第一栋宿舍楼正式开工
建设。
5月12日利津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营业办公楼开工建设。
10月5日东营区联社实行柜台业务操作“限时服务”。
同月垦利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工会委员会、广饶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工
会委员会成立。

1996年
2月10日利津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营业部组建并对外营业。
3月5日垦利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营业部正式对外营业。
4月18日东营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营业部对外营业。
5月1日广饶、河口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营业部开始营业。
7月利津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对遭受洪涝灾害的南宋乡灾民捐款捐物并及时
发放贷款25万元,支持恢复再生产。
8月成立东营市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11人组成,由东营市副市
长滕化迎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焦自勉、中国人民银行东营市中心支行行长任荫盈
任副组长。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国人民银行东营市中心支行副行长田太岩兼任办公
室主任、王宝城任专职副主任。
10月31日全市农村信用社与农业银行脱离行政隶属关系。东营市农村金融体制改
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起对农村信用社的领导与日常管理工作。
11月组织了全市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清理和认定工作,对原有不良贷款全部进行
清理核实,对所清理的不良资产按照逾期、呆滞、呆账3种形态进行认定。
冬季东营市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市合作基金会进行专题调查,
对全市44个农村合作基金会进行了调查摸底。并向山东省金融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
室写了专题调查报告。

1997年
2月27日~3月1日全市农村信用合作工作会议在东营宾馆隆重召开,这是农村信用
社与农业银行“脱钩”后召开的第一次农村信用合作系统工作会议。各县区农村信用
合作社联合社和基层农村信用社主任共100人参加了会议。
3月市办会同市国税局组织了各县区国税局、农村信用社参加的清产核资培训班,
并对全市农村信用社进行了全面清查。 3月21日市办制定印发了《东营市农村信用合
作系统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暂行规定》和《东营市农村信用合作系统干部任免暂行规定》。
同月利津县农村信用社在全市率先推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和中层干部聘任制、一般职工
聘用制办法。
5月5日~6月5日市办组织20人分成5个检查组, 对全市5个县区联社进行了信贷大
检查, 时间1个月。同月,垦利县农村信用联社对建林乡利林村小学师生和垦利镇敬
老院进行慰问,并送去1280元的慰问品。
6月全市5个县区联社有4个联社开通了县辖联行。东营、广饶2个联社营业部参加
了“全国特约汇兑”。
7月1日全市61个信用社参加了“山东省农村信用社电子联行”,开通了银行汇票
结算业务,代签农行汇票信用社36个。
7月1日全市省辖电子汇兑试运行成功并正式运行。
7月市办通过综合考评,全市农村信用社达到二级社的有9个,三级单位38个,会
计达标9个。
7月14~28日市办从各县区信用社抽调了20名业务骨干, 组成5个检查小组,对全
市35个农村信用社的会计、出纳工作进行了抽查,时间14天。
8月市办组织了“合作金融宣传月” 活动。举办“合作金融宣传月”座谈16次。
同月河口区农村信用联社对受特大台风袭击的沿海村庄发动员工献爱心活动。捐钱、
捐物,还为受灾严重的新户乡东六合村送去石料300立方米,帮助灾民重建家园。
11月市办对不良贷款成因、经办人、批准人,进行了登记备案。

1998年
1月17日市办制定了《东营市农村信用合作系统干部职工档案管理工作办法》。
3月市办出台了《东营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贷款第一责任人制度实施细则》。4月在
全市组织实施。同月,利津县农村信用联社对全辖机构进行调整归并,对原17处独立
核算的信用社调整归并为10处信用社。
4月在全市农村信用社开展了“存款百日竞赛”活动。
4月10日召开全市农信系统纪检监察案件防范座谈会。
4月6日市办制定印发了《关于全市信用合作系统实行业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的意
见》和《东营市农村信用合作系统业务人员持证上岗实施办法》。
6月市办分三批先后对全市业务人员、行政人员进行了持证上岗考试。全市899名
员工参加了考试。有881名取得了上岗资格证书,18名员工下岗培训。
7月市办组织全市农村信用社120名员工参加金融专业中专自学考试。
8月推行了系统人事制度改革, 制定出台了农村信用社员工内退制度。对年龄达
到55周岁男职工、50周岁的女职工实行了内退制度。
8月中旬~10月全面完成清股、扩股,召开社员代表大会为主要内容的规范工作。
通过规范有5个县区信用联社通过省办检查验收。
11月市办、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召开了“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座谈会”。

1999年
1月市办制定了《1999年经营目标责任制》、《业务综合考核办法》。
2月6日垦利县农村信用联社团支部到居民小区慰问残疾军人宋希明老人。
4月9日市办制定了《东营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员工待岗管理办法》。
同月市办制定了《东营市农村信用合作系统经营管理目标考核末位淘汰制试行办
法》。
6月各县区联社协助地方政府做好清理整顿农村合作基金会工作。 市办拟定了
《东营市农村合作基金会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账务划转方案》。
6月26日市和各县区人行抽调54名业务骨干参加农村合作基金会清产核资工作,
对全市37家农村基金会进行了清理。
7月20日利津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西关储蓄所成立开业。
9月1日广饶、 利津、垦利3县城市信用社更名为城区农村信用社。归口当地农村
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管理。
10月10日利津县农村信用联社将明集、 虎滩、北岭3个独立核算的信用社降格为
分社。
10月2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集中60天打好收贷、收息攻坚战”。
10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东营市中心支行举办了首届业务技术比赛,比赛定为会计
翻打传票、珠算计息、加减乘除;出纳单指单张、多指多张、现金清分6个单项。
11月末实行存款三级准备金制度。
同月东营区海河农村信用合作社商贸城储蓄所开业。
12月市办制定了“一次核定、余额控制、随用随贷、周转使用”的农户、个体工
商户贷款证制度。

2000年
2月人总行组织开展了“百日安全竞赛活动” ,东营区获全国农信系统“百日安
全竞赛”先进单位。
3月对全市30名持证上岗考试待岗人员进行补考。
4月20日在全市组织开展了县联社领导班子思想作风整顿活动,时间1个月。
4月在东营区农村信用联社成立了东营市农村信用合作系统现金集中库, 制定了
《东营市农村信用合作系统现金集中库管理暂行办法》。
4月协助省办在垦利县完成对“山东省农信系统网络程序”的测试工作。
4月1日市办制定了《东营市农村信用合作系统关于联社“三定”和信用社定员实
施意见》。
5月垦利县农村信用联社对达不到保本点的宁海采油一矿、 西宋西张、垦利镇冯
屋3处蓄谋所归并迁址,对业务量小、亏损严重的下镇、西宋2社降格为分社。
6月市办组织全市基层信用社的62名押运人员举办了安全保卫专业技术技能培训
班。
8月市办在广饶县大王镇田门村举行新闻发布会。 在金融系统首家推出“送电影
下乡活动” 。共11支电影放映队在5个县区50个乡镇、200个自然村放映200场,观众
达10万人。
8月4日市办制定了《市场经理实施要点》。
8月市办开展捐资助学活动,共有1068名信用社职工捐款总额94455元。救助失学
儿童157人。
8月7日全市开通8家“山东特约联行”。
9月市办组织了“百日业务攻坚战”活动,时间3个月。同时制定了《信贷专柜管
理办法》。
12月广饶、垦利、利津3县城市信用社并入农村信用社。

2001年
1月市办制定了《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各县区联社、信用
社按照信用村、信用户的评定条件及方法对全市1774个行政村30万农户进行了全面评
定,经各信用社推选,联社评审、市办验收,确定市级信用村10个,信用户997户。
3月市办制定了《东营市农村信用系统联社主任任期目标责任制暂行办法》 。对
联社主任任期内考核指标实行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双项考核办法。
5月下旬东营市农村信用社在2000年度全国银行间货币市场成都优秀交易成员表
彰大会上被评为优秀交易成员。
6月成立大额贷款审查委员会。
6~8月全市5个县区联社相继成立事后监督中心。 设监督机构132个,专职监督人
员24人。
7月22日市委副书记李永健在听取全市农村信用社支持农业、 农村经济发展情况
专题汇报后批示:市农村信用社在支持三农方面工作力度大,成效显著,在调整农业
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功不可没。市委研究室要很好地总结一下他们的做法。
宣传部门予以舆论支持。
8月市委政研室全面对农村信用社支农情况进行了调研, 形成了《坚定不移走好
“支农” 这条路》的调查报告。8月29日市委副书记李永健阅后批示:“全市农村信
用社的干部职工努力实践‘三个代表’,紧紧围绕‘支农’这个主题,在服务农民的
过程中自身也取得了较快发展。取得了‘双赢’的效果”。
8月份东营市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被省办评为 “2000年度安全保卫
工作先进单位”。
9月19日东营市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印发了 《东营市农村信用
社系统劳动合同制实施细则(试行)》。年底与1092名员工全部签订了劳动合同。
11月信贷管理部对全市303名信贷员及分管的主任, 进行了以《最高人民法院关
于担保法有关问题的司法解释》。以及相关业务为主要内容的考试。
12月东营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授予东营市河口区河口街道办事处、八吕
村等10个村“市级信用村”称号。
年末先后开通了42家“山东特约联行”通汇网点。开通比例列全省第一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