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中间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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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中间业务

1994年行社分门办公以前,仅有广饶镇、大王、丁庄信用社微机办理业务,中间
业务仅限于代发工资。全市综合业务网络开通后,随着网络建设的飞速发展,各农村
信用社转变经营观念,充分认识到中间业务带来的经济效益,把中间业务的开展作为
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制定了相应的考核办法,层层分配任务,开拓市场。自2000年9
月份综合业务系统正式运行以来,以网络为依托,中间业务迅猛发展,2001年末已开
办的中间业务主要有代发工资、代收电话费、代收移动话费、银券一户通、储联保、
国寿鸿泰两全保险、代收税款等,由于这些业务的开展,方便了广大客户,稳定了客
户群, 增加了存款,也增加了业务收入。2001年仅代收电话费就达10万余笔,金额8
07万元,开立“一户通”账户441个,吸收存款2240万元,业务量达16059笔,实现代
收税款3600万元,成为业务发展的一个新亮点。
代发工资是广饶县农村信用社一项最早开办的中间业务,在为劳动保险事业处代
发工资的基础上,又与教委联系代发教师工资4000余户,大王信用社为山东永泰橡胶
有限责任公司、山东双王橡胶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代办达4000余户,稻庄信用社为西
水集团代发工资1050多户,通过代发工资,稳定了客户群,存款余额达到2500万元。
经积极与电信局联系,2001年开始共同开发推出了代收电话费业务, 广饶县信用
社共有66个网点全部联网,网点遍布城乡各处,为广大客户特别是农村群众提供了方
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