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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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综述

利津县位于山东省北部,渤海南岸,黄河尾闾,东北濒临大海,南境、东境与博
兴、垦利县和东营区隔河相望;西邻滨州,西北与沾化县和河口区接壤,地形呈狭长
带状,南北长102.5公里,东西宽8.5~25公里,总面积1665.6平方公里。
1953年,中央下达了《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定》,提出了乡乡建社的要
求,加快了农村信用合作事业的发展步伐。1953年3月,利津县在五区(明集) 后宋、
王王庄2村分别成立了信用合作社。到1955年,全县扩大到48处,发展社员20129户,
股金16946元, 社员存款41.4万元。到1957年全县实现乡乡有信用社,入社农户占全
县总农户的67.5%。 在稳定物价、土地改革基本完成以后,随着农村互助合作运动的
进一步深入, 信用合作社也有了新的发展。1954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召开全国第一
次农村信用社工作会议,对农村信用社工作提出了“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方针,
对当时信用社的发展起到巨大推动作用。但是,信用社的迅猛发展也带来一些新问题。
如吸收存款少,支持农民发展生产的资金少,少数干部贪污挪用公款等。1955年信用
社的发展处于整顿巩固时期,经过整顿巩固,农村信用社状况明显好转,成为农村金
融阵地的一支重要力量。信用社在促进农民组织起来,走合作化道路,在组织农村闲
散资金,帮助社员解决生产、生活上的资金困难,发展生产,同高利贷进行斗争,帮
助农民摆脱高利贷剥削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农村合作的发展促进了农村信
用社的建立和发展,农村信用社的建立与发展又进一步推动了农村合作化道路的发展。
从1953年到1957年,是县信用合作事业第一次大发展时期。
1958年至1962年,是农村信用社停顿、衰退阶段。1958年11月,人民公社以后,
实行“三社合一”(三社即人民公社、供销社、信用社),信用社下放到大队、管区管
理。全县分别建立信用部(或联合信用部) 145处,信用社下放给生产大队,更名为信
用分部,信用社的工作人员由生产大队管理,盈亏由生产大队统一核算。在这种情况
下,信用社在相当程度上成为地方行政部门的机构,信用社的经营宗旨、职能作用大
大削弱,生产大队挪用大量信贷资金,正常的信用关系受到严重破坏。信用社的财产
有的被公社或生产大队平调,甚至挥霍浪费,导致信用社的业务经营难以正常开展,
社员和存款人的利益也难以保障。尤其在三年困难时期,信用社失去了独立的地位,
人员、资金大量流失,业务发展停滞不前。从1960年至1962年,信用社各项存款余额
不到50万元,1963年降到历史最低点,各项存款仅为22万元。
由于人民公社体制的建立,使信用社业务经营陷入停顿与衰退。信用社资金运用
的主体已被单一的经济管理生产关系所替代,农村信用社也就失去了原有的合作性质。
1961年,中央下发了人民公社《六十条》,提出“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利津
县的信用社也从公社中独立出来,由原来的145处信用部,缩编为47处信用社。
1966年, 开始了“文化大革命"。信用社下放,归贫下中农管理,使艰难发展起
来的信用合作事业又一次遭受挫折。 1968年撤区并社,到年底,全县18个公社共有2
3处信用合作社, 工作人员97人。1971年搞所谓“斗、批、改”,把下放的信用社回
收到公社一级管理,虽然留下了一些后遗症,但却保住了信用社的独立性,保住了一
大批干部,也减少了业务损失。1972年9月进行了信用社体制改革,每个公社设1处信
用合作社。工作人员由不脱产、半脱产改为脱产,职工待遇和银行干部职工基本相同。
体制改革后, 全县有18处信用合作社,69名工作人员。1985年1月,六合信用社移交
给河口区管辖,全县信用社数量减少到17处。
1963年至1993年,是国家银行对农村信用社实行集中控制和领导管理阶段。农村
信用社的干部主要由银行任命,业务经营、财务管理、工资待遇等一律参照银行有关
规定进行管理。
1977年,省人民银行下达了《关于营业所和信用社联合办公的暂行规定》,开始
了信用合作事业的第二次大发展时期,所社互为依托,两家优势互补,促进了业务的
大发展和企业素质的提高。1979年初,国务院作出恢复中国农业银行的决定,农业银
行从人民银行体系中独立出来,并明确提出了农业银行的主要任务,就是统一管理支
农资金,集中办理农村信贷、领导和管理农村信用社、发展农村金融业。在这种体制
下,处(所)社实行合署办公,信贷计划统一安排,人员统一使用,业务相互交叉,工
作紧密配合,形成处(所)社共同发展的局面。在这一阶段,由于实行国家银行集中控
制与领导,使信用社脱离了“三性”,农村信用社逐步从合作性金融组织变相的成为
国家银行的基层机构,成了“官办”,在相当程度上妨碍了农村信用社合作金融组织
功能的发挥。但是,在农业银行领导时期,农村信用社业务也得到快速发展。从信用
社与农行处所合署办公,到1994年行社分门办公的15年间,信用社各项存款由87万元
增加到7463万元,贷款由69万元增加到6749万元,分别增长86倍和98倍,这是利津县
农村信用合作事业发展最快的“黄金时代”。根据国务院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
定精神,1994年4月,农村信用社与农业银行分门办公,5月28日正式组建县联社,隶
属中国农业银行东营市分行管理,农村信用社改革走出关键性一步。到年底,全县各
项存、贷款余额达9559万元、7289万元,全辖拥有信用社17处,信用代办站53处,形
成多层次、 多方位的储蓄网络,干部职工共139人。1996年10月,农村信用社正式与
农业银行脱离隶属关系。 同年行政组建东营市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挂靠在市人民银行),开始担负起领导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的重任。
行社分门办公以来8年时间, 农村信用社业务发展突飞猛进,各项事业呈现出蓬
勃发展的良好势头。
一、存贷款主体业务的发展。行社分门以来,农村信用社紧紧抓住改革发展的机
遇, 在支持全县经济建设的同时,自身资金实力和经营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截至200
1年末, 全县农村信用社各项存款余额为38828万元,较行社分门时增加31366万元,
增长420.34%; 各项贷款余额为34746万元, 较行社分门时增加27998万元, 增长
414.91%;股金余额2477万元,较行社分门增加2452万元。
二、员工队伍建设。1995年以前,由于受体制和历史的影响,长期以来,农村信
用社进入渠道单一,大都是“子承父业”或通过其他社会关系入社的,职工学历层次
不高,知识结构单一,造成农村信用社人员整体素质偏低,制约了农村信用社的发展。
为改变这一状况,自1995年以来,农村信用社改变了以前的进人方式,新入社的员工
必须是应届大学毕业生,并且专业对口,经考试面试合格后,方可入社。此外,在员
工队伍建设方面,采取了必要的有效措施:①对部分工作扎实,政治素质高,有培养
前途的年轻员工以函授或脱产学习的形式输送到高等院校进行深造;②每年多次举办
会计、出纳、计算机、文秘、安全保卫、信贷等业务培训班或业务技术比赛,提高了
员工的岗位技能;③自行社分门办公以来,进行了一系列人事制度改革,如持证上岗
考试制度(1998年5月份开始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1997年3月份实行)、员工内部退
养制度(1998年7月份开始实行)、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制度(2000年5月份实行)等,通过
一系列改革,员工的紧迫感、压力感明显增强,工作的积极性明显高涨。据统计,到
2001年底, 全县农村信用社拥有员工159人,其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69人,占员工
总数的43.3%,中级以上技术职称18人,占员工总数的11.3%,全县农村信用社基层班
子和联社中层干部的平均年龄为33岁,比1994年初减少10岁,班子的知识化、年轻化
程度明显提高。
三、机构设置发生变化。1994年行社分门办公时,利津县农村信用社共有17处独
立核算信用社,3个储蓄所,代办站53处,每个乡镇设1个信用社 (当时城市农村信用
社未归并)。1998年3月份,结合全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联社通过调查,发现全县营
业网点偏多,特别是独立法人较多,费用开支大,经营风险高,对业务发展不利,在
征得市中心支行和县委、县政府的意见后,采取措施,对全县机构进行了调整,分别
对店子、南宋、前刘、王庄、大赵、汀河、刁口等7处信用社进行降格。9月份,联社
又对明集、虎滩、北岭3处信用社进行降格,其业务并入盐窝信用社。通过2次规模机
构调整,全县营业网点布局较为合理,消化了部分高风险社,既减少了费用开支,也
增强了自身抵抗风险的能力。1999年1月份,联社通过调查、测算,对大赵、前刘2个
分社经过机构调整后,业务发展迟缓,后劲不足,不利于长期经营,联社向市、县人
民银行及市农金体改办进行汇报,批准同意后,予以撤销。
1999年4月份, 增设了利津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西关储蓄所,积极为附近居民提供
优质的金融服务,储蓄业务发展态势良好。
1999年7月份,利津县城市农村信用社并入利津县农村信用联社,办理了人、财、
物的交接手续, 9月份利津县城市信用合作社正式接受县联社的管理。农村信用社机
构管理逐步规范化,到2001年底,全县共拥有1个营业部、8个信用社、9个分社、4个
储蓄所,共22个正式营业机构。1994年至2000年,根据省市办有关要求,先后对达不
到一定规模的51处代办站予以撤销,到2001年全县拥有代办站2处。
四、经营机制改革取得突破。为了提高农村信用社的经营管理水平,联社在辖内
全面实施了以定量考核为主,经营管理目标考核末位淘汰制;2000年联社组织实施了
全员以市场为导向的市场经理制试点,信用社经营以市场为中心,打破原有工资分配
制度,员工的劳动报酬以市场业绩来确定。
五、支农工作取得成效。行社分门以来,全县农村信用社转变经营观念,开展信
贷资金营销,推行农户贷款证、农户联保贷款、信贷专(兼)柜,评定信用村、信用户
制度,改进了贷款方式,解决了农民贷款难的问题。截至2001年末,全县农村信用社
已发放贷款证26119户, 利用贷款证发放贷款23404万元。8年来,全县农村信用社累
计发放各类贷款185965万元,其中累计发放农业贷款167176万元,占81.37%。在满足
支农资金需求的基础上,按照“区别对待,择优扶持”的原则,加大对个体私营经济
的支持力度。8年来,全县农村信用社累计发放个体私营经济贷款73159万元,重点扶
持了利津县振利、东利、东正、聚鑫、金来、东联、华宇等个体私营企业,使之逐步
成为当地经济发展的主力军。
六、电子化建设取得进展。行社分门之初,全县农村信用社的业务全部是手工操
作。1995年,联社在陈庄、北宋、罗镇、集贤新上计算机4台(套),实行了电脑储蓄,
微机记账、 结账等,1997年,全县农信系统电子化覆盖率达98%,同年7月1日,联社
营业部正式开通省辖电子汇兑业务,结算渠道进一步得到疏通,1998年全县电子化覆
盖率达到100%,所有营业网点全部实现了电子化。2000年10月份,全市综合业务网络
开通,实现了通存通兑,在网络建设的基础上,农村信用社开展“信通卡”、“银券
一户通”、代收税款,代收行政罚款,代收水电费,代收电话费等业务,促进了自身
业务和中间业务的开发。
七、农村信用社社会形象发生了变化。行社分门以来,县联社注重形象宣传工作,
逐步建立健全宣传队伍和宣传网络,开展“合作金融宣传月”、“反假人民币宣传”、
“送电影下乡”、捐资助学等活动。宣传的方式主要有悬挂布幅、粉刷标语、设置灯
箱、上街宣传、召开座谈会、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据统计,行社
分门以来, 全县农信系统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刊发各类稿件580余篇,农信社的社会
信誉和知名度大大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