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节 监察保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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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监察保卫

一、基本情况
自信用社成立至1977年间,农村信用社没有专职监察保卫人员,监察保卫工作主
要是信用社工作人员兼职或由大队管区人员负责。1978年至1994年行社合署办公期间,
农村信用社系统的监察保卫工作主要由农行县支行监察管理。
1994年县联社成立初期, 联社成立督察科,胥凤军任科长,并设专职保卫干事2
名,具体负责辖内营业机构、网点安全保卫工作的组织指导、监察监督,以及防护器
械的使用与管理和营运款项调拨的押运工作。为基层信用社配备了灭火器,报警器及
狼牙棒,成立“三防一保”领导小组,建立联防组织24个,签订联防协议96份,制定
并逐级签订防范各类事故、 案件责任书157份,1994至1996年督察科连续被县公安局
评为先进单位,有3人被市县公安局嘉奖。1996年胥凤军被市公安局记三等功1次。
1997年县联社正式组建监察保卫科, 张增勇任科长,设专职保卫干事2名,监察
保卫工作逐步走向正规化、规范化。1998年配备守押枪支,并建立和完善了枪支弹药
使用与管理制度。投资80多万元购买防弹运钞车1辆,为全县营业网点安装110报警电
话联网系统,为联社营业安装防弹玻璃、闭路电视监控系统、报警系统。2000年联社
监察保卫科更名为保卫部, 由张增勇任经理。至2001年,先后投资100多万元,对营
业网点进行加固、改造,为8个营业网点安装电视监控系统,购置维修灭火器40多个,
对保卫人员进行1次实弹射击培训, 提高了保卫人员业务素质。2001年,被市公安局
记集体三等功,有2人被市办评为案件防范先进个人。
二、措施及成效
自1994年4月, 农村信用社与农业银行分门办公以来,垦利县农村信用社的监察
保卫工作在上级行、体改办和联社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按照“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
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 加强对监察保卫工作的组织领导, 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和
“岗位责任制”,每年逐级层层签订“案件防范”责任书,每月联社结合本单位实际
进行治安形势分析,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与薄弱环节。研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以
指导辖内的监察保卫工作,其次是坚持“以人为本”,强化三项教育,即:职业道德
教育,案件防范教育,法律与自律意识教育,每年教育面达3500人次。完善了设施建
设,据不完全统计,分门办公近8年来,先后投资近300万元,为联社办公楼营业部安
装了电视监控, 为营业机构网点安装电视监控7台,更新报警设备24台,拆建、改造
营业场所20处,更换防盗门窗25处,完善柜台防护29处,累计配备灭火器97瓶,消防
锨、 桶16套,更新专用运钞车1辆,购置防弹衣20件,钢盔40个。分门办公以来,在
沿用农行制度的基础上,于1997年编制《垦利县农村信用社监察保卫规则》,并逐年
进行补充和完善,先后制定《垦利县农村信用社监察保卫考核办法》、《违规责任追
究办法》、《一票否决建议制》和《黄牌警告制》等。通过制度措施的建立和完善,
促进了员工日常工作和行为程序化、 制度化和规范化,自分门办公以来连续8年无事
故案件,为全县农村信用合作事业的健康发展和城乡经济的繁荣做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