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信贷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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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信贷业务

1954年3月垦利县创建第一处农村信用社--双河信用社,当年吸收农民存款312元,
发放贷款288元。扶持农业互助组买大车6辆、毛驴1头和当年生产工具若干。
1954年底全县8处信用社,5处信用部,共发放贷款63159元,扶持了45个农业社,
820个互助组,315个农户,帮助增添小农具415件,肥料8197公斤,种籽18070斤,解
决副业贷款312元。
1955年发放各项贷款116589元, 收回128435元,并有30处信用社代理银行收贷4
1033元。
1959年农业贷款不仅最高余额达标,由于收回率提高,年末贷款余额比年初下降
25%。
1960年农村信用社在发放贷款中重点用于组织食堂,农村托儿所、生产队副业加
工、农业生产用款,加大了农村信用社适时发放各项贷款的力度。1962年信用社的各
项贷款新增长475%。由于自然灾害的影响和工作上的失误,随着工农业生产下滑,信
用社的业务也出现倒退局面,到期贷款收不回来,造成资金沉淀。
1963年冬至1964年春,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普遍展开。垦利县支行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批转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整顿信用社打击高利贷的报告》精神,于12月24日以
中共垦利县支行党支部的名义起草了《关于结合社会主义教育,抓紧整顿信用合作社
的报告》,并请县委批转各公社和有关单位组织执行。“报告”除重申县支行意见外,
要求在1964年春季结合四清运动对信用社进行一次彻底的“三清”(清财物、清账目、
清贷款) ,同时提出具体做法、政策界限和处理意见,对借款造成沉淀的原因和收回
办法做了具体研究和部署。
1964年3月15日正式成立中国农业银行垦利县支行, 全县农村信用社交给农行管
理。1964年垦利县遭受特大的自然灾害,社员缺吃少穿,房屋倒塌,全县农村信用社
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开展了生产自救、养猪积肥等多种生产门路,帮助社员渡过
了难关。1965年底对信用社适当进行了分劈和合并,由垦利县农业银行积极领导和组
织开展业务,并提出农村信用合作社要占领农村阵地,支持贫下中农打击高利贷活动,
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同年发放贷款10万元,帮助生产队和社员解决了不在困难,在
困难时期,信用社配合有关部门帮助贫下中农解决副业生产和生活困难的工作上,采
取了“五结合五为主”的支持办法。(1) 思想政治教育与经济支持相结合以思想政治
教育为主;(2) 自力更生勤俭持家与集体照顾国家支援相结合,以自力更生、勤俭持
家为主;(3) 依靠集体收入与增加家庭副业收入相结合,以依靠集体分配收入为主;
(4) 依靠生产队合理安排农活与银行信用社贷款支持相结合,以生产队合理安排农活
为主;(5)帮助解决生产困难与帮助解决生活困难相结合,以帮助解决生产困难为主。
农村信用社在全县救灾工作中起到重大作用。
在“文化大革命”动乱期间,县行由造反派掌权,信用社的原领导体制基本处于
瘫痪状态,但在“抓革命、促生产”的方针指导下,全县信用社人员仍然坚守岗位、
坚持工作, 维护合理的规章制度,一年一度安排支农计划的制度也基本坚持下来。1
967年至1970年全县信用社共放贷款75万元, 其中,农户贷款11万元。这一时期主要
是信用社干部心有余悸,不敢大胆工作,使信用社的资金出现呆滞。1975年至1977年
共发放各项贷款166万元,其中农户贷款44万元,1980年各项贷款331万元,比1965年
多放51万元。 由于国家银行对信用社采取调高贷款利率和补贴设备贷款利差由1.8‰
补到3.3‰, 因此信用社的经营成果有明显好转。1981年国家银行按规定及时调整信
用社对集体和个人的贷款利率,并实行浮动利率政策和逾期加息政策。国家银行对信
用社资金及放款实行宏观控制,变指令性计划为指导性计划,扩大了信用社的放款自
主权,调整了信贷政策和资金投向。信用社由过去只办社员农业生产贷款和生活贷款
及小量集体生产费用贷款,扩大到办理集体与个体的贸、工、农商品经济贷款和设备
贷款。严格执行按期限管理贷款办法,改变以往春放、秋收,年底压余额的习惯做法,
1984年至1985年按期限管理贷款实行后,当年贷款收回率均达到85%,继1985年之后,
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步子加快,信用社的各项业务也上了一个新台阶,任务越来越多,
工作越来越细。
1986~1990年,农村信用社在信贷投向上改变过去僵化的管理模式,按区域划分,
确定支持重点,重点支持了粮食生产、滩涂及乡镇企业的发展。尤其是乡镇企业异军
突起, 成为信用社支持的重点,信贷政策出现“偏农”现象。农总行于1986年4月19
日下发《农村信用合作社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了具体贷款办法,至1990年各项
贷款余额达到3622万元,其中乡镇企业贷款达到922万元,比1985年末增加894万元。
1991年至1995年,各项贷款业务继续呈迅猛增长势头,农民投资偏向于运输、经
商,资金需求量增大,贷款额度和投放数额也进一步增大,农村信用社的信贷管理也
逐渐规范起来,信贷结构调整,农业投入进一步加大,重点支持优质高产、高效农业。
1993年支持全县建起经济村和果园6128亩,发展蔬菜大棚1024个,很好地支持了垦利
县农业经济快速健康发展。1995年贷款余额达到11165万元,比1990年增长7543万元。
1996至2001年,与农行脱钩以后,人行对农村信用社实行监管,信贷政策进一步
调整,农村信用社树立以服务“三农”为经营宗旨,以支持“农业增收、农民增产、
农村稳定”为目标的经营策略,大力投放支农贷款,进一步改革贷款手段和贷款方法,
推行方便农民的“农户贷款证”办法,实行农户联保办法,从根本上解决农民贷款难
的问题。在此期间,垦利县信用联社先后制定出台《垦利县农村信用社联户联保贷款
暂行办法》、《垦利县农村信用社信贷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垦利县农村信用社再
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20多项规章制度,使信贷管理进一步规范。垦利县农信系统加
大信贷工作力度,为垦利县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一是选择重点支持项目,突出支
持乡镇重点工程。信贷支持各信用社结合本地产业结构调整方向和特点,本着“宜种
则种,宜养则养,宜渔则渔,宜牧则牧”的特点,坚持“社员贷款优先、农户贷款优
先、农业贷款优先”的原则,加大农业贷款的投放力度,努力满足“三农”的资金需
求。贷款投放逐年增加,贷款余额逐年增大,重点支持了全县“桑蚕、莲藕、畜牧、
水产”四大支柱产业的发展,使全县莲藕扩展到2.5万亩,植桑1.2万亩,水产养殖面
积12万亩的良好势头。二是加大投放力度,支持科技含量高的中小私营企业发展,在
做好支农的同时,利用有限的剩余资金,重点支持效益高、管理好的优质高效的中小
私营企业发展,重点支持了本县万达、胜通、渤海重质沥青厂等企业的资金需求。三
是支持招商引资企业的健康发展。农信社重点支持了山东新黄海实业发展公司、山大
华大玻纤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的资金需求, 截至2001年各项贷款达到61765万元,较
1995年增加50600万元,是1995年的553倍。

垦利县农村信用社历年发放贷款情况
表4-38 单位:万元
┌─────┬───┬───┬─────┬───┬───┐
│ 时期 │ 年度 │ 余额 │ 时期 │ 年度 │ 余额 │
├─────┼───┼───┼─────┼───┼───┤
│ │1955 │6 │ “五五” │1979 │112 │
│ “一五” ├───┼───┤ 时期 ├───┼───┤
│ 时期 │1956 │10 │ │1980 │114 │
│ ├───┼───┼─────┼───┼───┤
│ │1957 │10 │ │1981 │106 │
├─────┼───┼───┤ ├───┼───┤
│ │1958 │44 │ │1982 │160 │
│ ├───┼───┤ ├───┼───┤
│ │1959 │35 │“ 六五” │1983 │224 │
│ “二五” ├───┼───┤ 时期 ├───┼───┤
│ 时期 │1960 │38 │ │1984 │442 │
│ ├───┼───┤ ├───┼───┤
│ │1961 │47 │ │1985 │610 │
│ ├───┼───┼─────┼───┼───┤
│ │1962 │36 │ │1986 │1183 │
├─────┼───┼───┤ ├───┼───┤
│ │1963 │34 │ │1987 │1516 │
│ 调整 ├───┼───┤ “七五” ├───┼───┤
│ 时期 │1964 │38 │ 时期 │1988 │2191 │
│ ├───┼───┤ ├───┼───┤
│ │1965 │41 │ │1989 │2760 │
├─────┼───┼───┤ ├───┼───┤
│ │1966 │48 │ │1990 │3622 │
│ ├───┼───┼─────┼───┼───┤
│ │1967 │49 │ │1991 │3912 │
│ “三五” ├───┼───┤ ├───┼───┤
│ 时期 │1968 │49 │ │1992 │5488 │
│ ├───┼───┤ “八五” ├───┼───┤
│ │1969 │50 │ 时期 │1993 │6965 │
│ ├───┼───┤ ├───┼───┤
│ │1970 │54 │ │1994 │9165 │
├─────┼───┼───┤ ├───┼───┤
│ │1971 │29 │ │1995 │11165 │
│ ├───┼───┼─────┼───┼───┤
│ │1972 │42 │ │1996 │17121 │
│ “四五”├───┼───┤ ├───┼───┤
│ 时期 │1973 │36 │ │1997 │17731 │
│ ├───┼───┤ “九五” ├───┼───┤
│ │1974 │41 │ 时期 │1998 │18180 │
│ ├───┼───┤ ├───┼───┤
│ │1975 │44 │ │1999 │25258 │
├─────┼───┼───┤ ├───┼───┤
│ │1976 │55 │ │2000 │44732 │
│“五五” ├───┼───┼─────┼───┼───┤
│ 时期 │1977 │67 │ │2001 │61765 │
│ ├───┼───┤ │ │ │
│ │1978 │115 │ │ │ │
└─────┴───┴───┴─────┴───┴───┘

垦利县农村信用社贷款累计发放收回情况表
表4-39
┌──────┬──────┬──────┬──────┐
│ 年度 │ 累放 │ 累放 │ 回收率 │
│ │ (万元) │ (万元) │ (%) │
├──────┼──────┼──────┼──────┤
│1994 │7542 │5342 │70.8 │
├──────┼──────┼──────┼──────┤
│1995 │15000 │13000 │86.67 │
├──────┼──────┼──────┼──────┤
│1996 │30195 │24239 │83.59 │
├──────┼──────┼──────┼──────┤
│1997 │24631 │24021 │97.52 │
├──────┼──────┼──────┼──────┤
│1998 │22333 │218844 │97.98 │
├──────┼──────┼──────┼──────┤
│1999 │35432 │28354 │80.02 │
├──────┼──────┼──────┼──────┤
│2000 │71751 │52277 │72.86 │
├──────┼──────┼──────┼──────┤
│2001 │86875 │69842 │80.3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