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节 监察保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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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监察保卫

1984年至1994年与农业银行合署办公期间,河口区农村信用社系统的监察保卫工
作主要由区农行实行监察管理和指导检查。
1994年行社分门后,河口区农村信用社成立督察科,负责审计稽核、纪检监察、
安全保卫工作,设2名专职守押人员。1997年6月从督察科分立出来,成立专门的监察
保卫科,设4名专职的守押人员。2000年5月份实行市场经理制,监察保卫科更名为保
卫部。监察保卫工作以防范和化解各类案件为中心任务,狠抓广大员工的安全防范教
育,严格责任制,强化规范管理,坚持技防物防人防一起抓,杜绝了刑事案件和重大
责任案件,确保了资金安全和人身安全,使各项工作得以顺利稳健发展。
一、开展安全防范教育,提高员工的法制意识、案件防范意识。1994年以来,河
口区农村信用社加强了对员工的教育和培训,提出了安全教育、政治思想教育“经常
化、普及化、规范化”的目标要求,在保障每年两次以上防抢、防盗、防火演练的同
时,每个季度组织一次安全知识问卷考试,对典型案例进行分析。通过采取多种形式
的教育,使广大员工对安全防范工作有了危机感、紧迫感、压力感和责任感,克服了
松懈麻痹和侥幸心理,广大员工的敬业爱岗意识、安全防范意识得到普遍提高。
二、落实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在农村信用社改革不断深化的新形势下,河口区
联社面对出现的大案、要案,根据上级文件规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把手负
总责”的“三防一保”案件防范责任书,将安全保卫案件防范软指标进行了量化、细
化,并转化为硬指标,逐级分解落实到网点、岗位、人头,并层层签订了案件防范责
任书,形成了主管领导负总责,一级向一级负责的安全保卫责任网络。在纪检监察方
面,对群众来访,社会上关注的以贷谋私、吃、拿、卡、要、报等热点问题也提出了
严格要求,1994年至2001年未发生一次来信来访事件。
三、强化设施建设,整体防范能力进一步增强。从保护信用社资金和干部职工生
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稳定的高度,河口区农村信用社按照上级《关于金融机构营业
场所、 金库安全防护规定》、《农村信用社安全设施标准及管理办法》的要求,200
1年对部分网点设施进行了改革, 对新上营业网点进行了严格把关,新上多功能报警
系统6套,改造通勤门8个,新建营业网点安装防弹玻璃4处,购置防弹运钞车1辆,经
公安部门和上级保卫部门检查验收全部达标。到基层网点检查时,都随身携带修理工
具,对报警设备出现的故障认真查找,及时修复,确保了安全设施的抗抢、抗暴能力,
保障了技防设施的灵敏和安全有效性。
四、严格规章制度,抓好要害部门和重要时期的监察保卫工作。1994年行社分门
办公以来,在底子薄、基础差的情况下,严格落实制度规程,强化要害岗位人员的管
理。一是为了将制度规程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在制度规程规范上墙的同时,打印成
册分发到各个网点督促认真学习,提高了每个岗位人员的制度观念。二是在重要节假
日前专门下发通知,部署做好节日期间的监察保卫工作,重申和坚持执行了领导干部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礼品登记制度和收入申报制度。三是结合“三讲”教育和“三个
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加强了党内监督,提高了各级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和自
觉性。行社分门办公以来未发生一起抢劫、盗窃、诈骗案件,各类经济案件和火灾事
故,案件事故率为零,为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