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辅导员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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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辅导员队伍建设

近年来,团市委、市教委主动适应素质教育和少先队工作跨世纪发展的要求,密
切协作,相互配合,按照“严格遴选、强化管理、提高素质、优化环境”的辅导员队
伍建设方针,狠抓配备、管理、培训、待遇落实4个环节,走出了一条符合东营实际,
体现东营特色的辅导员队伍建设之路,逐步形成了系统、规范的辅导员队伍建设运行
机制。
一、抓配备,建立科学的选聘机制
在辅导员队伍建设上首先是严把入口关。1996年,团教两家按照“四统一”的原
则即:统一命题、统一时间、统一组织、统一阅卷,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联合组织
了全市大队辅导员和市、县(区)直中队辅导员岗位任职资格考试。考试教材由市少工
委组织专门力量统一编写,教材内容涵盖了少先队基本知识、少先队工作方法、现代
教育理论、教育学、心理学等。考试成绩合格,取得市少工委统一颁发的辅导员岗位
任职资格证书的辅导员继续留用;对那些成绩不合格,不适合继续从事辅导员工作的,
不再聘任。在此基础上,1998年又组织了35岁以下青年教师参加的辅导员岗位任职资
格考试, 全市有1千多名青年教师参加了考试。建立了一支高素质、年轻化的辅导员
后备队伍,拓宽了辅导员遴聘的范围,为辅导员竞争上岗创造了条件。在学校大队辅
导员的选聘上,坚持公开、公平、竞争的原则,从取得任职资格证书的教师中,通过
就职目标演说、活动方案设计、特长表演、民主评议等方式进行竞争上岗,为每一个
热心少先队工作的教师提供一个机会,真正把那些年富力强,有创新精神,工作能力
强的教师选拔到辅导员队伍中来。对竞争上岗的辅导员,按照下聘一级的办法,市、
县、乡、校四级召开聘任大会,进行集中聘任,并由教育行政部门任命。通过以上措
施,全市辅导员队伍建设形成了择优聘用、持双证(资格证、聘书)上岗的选聘机制。
能者上、庸者下,使辅导员队伍建设“活”了起来。全市大队辅导员持双证上岗率达
到100%, 辅导员队伍素质有了明显提高, 年龄结构得到优化,全市辅导员平均年龄
28.3岁,大专以上学历的占80%以上。
二、抓管理,完善辅导员管理体系
在辅导员管理体系建设上,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加强少先队工作的领导力
量。各学校普遍成立了由校长、教务主任、大队辅导员参与的少先队工作领导小组。
建立定期研究少先队工作的制度,把少先队工作列入学校工作的整体规划,使少先队
工作决策变成学校行为。在有千名以上少先队员的学校,实行了总辅导员制,学校建
立少先总队,每个年级设立一个大队,并相应配备辅导员,使少先队组织能够按照不
同年级、队员不同年龄特点开展活动,增强了少先队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壮大了辅导
员队伍,为少先队工作协调发展奠定了基础。二是完善辅导员的考核机制。按照下管
一级的办法,团教两家联合成立了考评小组,分别对各级辅导员进行考核。根据辅导
员在少先队工作中的德、 勤、能、绩表现,分优秀、称职、不称职3个等级,考核结
果直接纳入到教育系统对教师考核的成绩中,使辅导员的工作能够得到公正、有效的
评价。同时实行了辅导员诫勉制度,当年考核不称职的给予诫勉,连续两年考核不称
职的撤销其辅导员任职资格。三是建立评选表彰机制。首先是综合表彰与单项表彰相
结合。市级优秀辅导员采取市政府与团教联合表彰相结合的方式,每5年表彰二次(少
代会及期间各一次) 。在优秀辅导员的评选上,严格操作规程和评选条件,由团教两
家共同组成评审小组,按照优秀辅导员必备的5个条件进行评审认定,即:资格证书、
聘书、获奖论文或市级以上刊物发表的少先队工作理论调研文章、市级以上单项表彰
或县级综合性表彰、 近3年内参加县级以上培训的结业证书等。保证了评审的客观、
公正和优秀辅导员称号的权威性、先进性。对某个方面做出成绩的辅导员也及时给予
肯定,如“手拉手”十佳辅导员、少先队工作优秀指导者等单项表彰。其次是市、县、
乡、校四个层次表彰相结合。参照市里表彰辅导员的做法,县、乡、校也都相继完善
了少先队辅导员的表彰奖励制度。使全市辅导员骨干形成了一个多层次的格局。四是
强化监督管理机制。市、县两级少工委把资格考试时间、考试成绩、受聘时间、培训
情况、表彰情况等列入辅导员个人档案,全市统一编号,建立起了全市少先队辅导员
信息库,实行跟踪管理,调动辅导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辅导员队伍呈现出了勇
于开拓、善于创新、无私奉献、敢为人先的喜人局面。
三、抓培训,提高辅导员政治业务素质。
把“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作为培养目标,积极开辟多种渠道,加强对辅导
员的培训。经团市委、市教委共同协商,以市教育中心为依托,建立起了少先队辅导
员培训基地,定期开展培训工作。在培训内容上,重点抓了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和操
作技能等3个方面的培训; 在培训方式上,采取以会代训、集中办班、考察学习、组
织技能比赛等形式;在培训方法上,坚持做到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走出去与请进
来相结合,向书本学习与在实践中学习相结合。自1994年以来,团教两家已连续举办
5期全市少先队辅导员骨干培训班, 编印辅导员学习手册,印发到每个辅导员手中,
作为基层辅导员学习培训教材。据统计,全市市、县、乡、校四级每年培训辅导员都
在1000人次以上,每3年全市所有大中队辅导员基本轮训一遍。
四、抓待遇落实,优化辅导员工作环境
从实际出发,共同研究制定了加强全市青少年工作的意见和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
的意见等政策性文件。文件中明确规定:辅导员的少先队工作列入教师考核内容,学
校大队辅导员享受中层待遇;从事少先队工作五年以上、近五年内考核优秀并受到省
级以上综合性表彰的辅导员享受学校副校长待遇;无论是市政府还是团教联合表彰的
优秀辅导员都享受同级优秀教师待遇;少先队工作论文与教学论文在评定教师职务时
同等对待。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对中小学校的督导评估和规范化学校验收中,都把少
先队工作列为重要内容,并把“少先队工作规范化学校”作为评选素质教育示范学校
的指标之一。在市文明委和市教委联合开展的全市文明校园评选中,少先队工作占有
相当的比重。各县区、乡镇、学校也都结合各自的实际,制定出台了一些落实辅导员
待遇方面的政策、措施,如大部分学校设立了辅导员岗位津贴等。积极做好优秀少先
队辅导员的输送工作,对在少先队工作中积极肯干、工作能力强、成绩突出的辅导员,
由少工委组织推荐、教育行政部门考察任命,担任学校行政领导职务。经少工委推荐
的辅导员,有95%以上的得到了提拔重用。
校外辅导员是少先队工作中一支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市、县两级逐步建立完善
了校外辅导员的聘任、 表彰制度,每3年聘请一批社会有识之士担任全市少先队校外
总辅导员,并表彰一批市级优秀校外辅导员集体和个人。许多党政领导、离退休干部、
社会各界人士、解放军官兵、大中学生志愿者及各条战线的先模人物等加入到校外辅
导员队伍的行列。至2001年底,全市共有校外辅导员3000多名。广大校外辅导员不记
名利,勤奋耕耘,为少先队事业做出了积极贡献。我市先后有两名校外辅导员被全国
少工委授予一级“星星火炬”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