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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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组织领导

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是团市委、市综治办联合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的。
旨在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提出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精神,切实维护
青少年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
创建活动先期在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民政、文化、广播电视、工商、新闻出
版、质量技术监督等系统和行业开展。为保证创建活动的顺利进行,成立了创建活动
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实行半年例会制度,定期听取各成员单位创建工作的情况汇报,
制定与创建活动有关的规定和办法,研究部署全市性的联合创建活动,决定创建工作
中的重大事项,协调各创建单位之间的联动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重点工作实行通
报制度,依据各创建单位工作开展情况,不定期编印创建活动简报,推广先进经验,
促进工作开展,使全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
社会化的轨道。
为促进创建活动深入持久的开展,2001年,市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领
导小组出台了《关于深化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活动的意见》 、《市创建优秀
“青少年维权岗”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和《东营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管理办法(试行)》,对创建活动提出了新的要求和任务,进一步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
工作职责,为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提供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