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加强乡镇团干部队伍建设吸收优秀乡镇团委书记进党委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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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加强乡镇团干部队伍建设吸收优秀乡镇团委书记进党委的意见
(1997年8月5日东组普发[1997]15号文发布)

各区县委组织部,共青团各区县委:
乡镇团委是农村基层团组织的“龙头”,乡镇团委书记是农村团的各项工作的组
织者、执行者,其素质如何直接关系着团的工作在农村的贯彻落实。近年来,全市各
级党团组织从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入手,狠抓了乡镇团委书记的配备、教育和管理,
形成了一支年纪轻、文化程度高、综合素质好、朝气蓬勃、开拓创新的专职团干部队
伍,使之成为培养选拔乡镇党政班子年轻干部的重要来源。为进一步加强乡镇专职团
干部队伍建设,根据省委《关于加强青少年工作的意见》和《党章》规定,特制定优
秀乡镇团干部激励政策,吸收受到团内省级以上(含省级)表彰的乡镇团委书记进党委
班子,并重申是党员的乡镇团委书记列席党委会议。
一、吸收优秀乡镇团委书记进党委的必要性
共青团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不断培养、选拔和输送优秀青年干部,是党赋予共
青团的重要职责。吸收优秀乡镇团委书记进党委,使其及早走上适当的岗位进行必要
的锻炼,是培养基层优秀年轻干部的有效途径。乡镇团委书记进党委,有利于党委及
时了解、掌握青年的愿望和思想动向,为党委的工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有利于团组
织及时了解、把握党委政府的工作意图,使党的要求变为团的行动,实现团的工作与
中心工作有机结合;有利于团的干部学习党委会的一些工作方法,不断提高他们的政
治、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是党员的县级和县级以下各级团的委员会书记,企业、事
业单位团的委员会书记,应按照《党章》的规定,列席党委会议和常务委员会会议。
这一方面体现了对《党章》的全面理解和落实,同时对于加强党对共青团的领导,充
分发挥团的作用,培养、锻炼团干部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吸收进党委的乡镇团委书记的条件
吸收优秀乡镇团委书记进入党委班子,必须遵循“严把标准条件,严格选拔程序,
确保选人质量”的原则,保证把那些德才兼备、工作政绩突出、群众威信高、有培养
潜力的优秀团干部选拔到党委班子中来。其基本条件为:坚持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理论,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政治素质好;中共正式党
员;从事乡镇团的专职工作两年以上的乡镇团委书记。同时必须受到团内以下几种表
彰奖励之一:
(1)全国、全省“五四”青年奖章获得者
(2)全国、全省十大杰出青年
(3)全国、全省十佳乡镇团委书记或优秀乡镇团委书记
(4)全国、全省优秀青年工作者
(5)全国新长征突击手或全省新长征突击手标兵
三、工作程序和要求
吸收优秀乡镇团委书记进党委,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必须由区县委组织部、
团区县委以及乡镇党委共同负责。具体要求有以下几点:
1、 严格把握省级以上团内表彰推选关。今后凡团内省级以上关于优秀乡镇团干
部的评选表彰,由团市委根据工作情况将名额分配到区县后,区县团委应严格按照评
选条件,进行认真的考核、考察,征得乡镇党委同意,确定预备人选报区县委组织部
审核同意后,再按程序上报审批。
2、对符合进党委班子基本条件又受到团内省级以上(含省级) 表彰的乡镇团委书
记,在收到表彰决定的两个月内,即应按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为其办理进党委班子的有
关任命手续。此类情况不受党委班子职数限制。
3、 为保持先进的示范性和工作连续性,进党委的乡镇团委书记,一般应继续从
事团的专职工作两年以上。确因工作需要转做其他工作时,事前须征得上级团委同意,
并按先进后出的原则配好新的团委书记。
吸收优秀乡镇团委书记进党委和重申落实县级及县级以下是党员的团委书记列席
党委会和常委会议,能够促进农村团组织建设,提高乡镇团干部队伍素质,加快选拔
基层优秀青年干部步伐,激发广大团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各区县委
组织部、团区县委及各乡镇党委要加强领导,高度负责,认真落实,将其作为一种激
励机制固定下来,并在以后的工作中逐步完善。各区县有关此项工作落实情况,请及
时报市委组织部和团市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