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11月,东营市住房基金管理处成立,为隶属市财政局的副县级全额事业单位,负责管理住房公积金等各类住房资金,核定编制15人,内设综合科、一科、二科,县区财政部门也成立机构,负责管理区域内的各类住房资金。2003年3月,以东营市住房基金管理处、胜利油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和各县区住房基金管理机构为基础,组建成立东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政府直属的正县级事业单位,在胜利油田设分中心(机构、人员暂由胜利油田管理),为分支机构,在5个县区设管理部(正科级),为办事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核算”。核定编制35人(不含油田分中心),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2012年8月,市编委批复保留东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政府直属的正县级事业单位,核定编制40人。2013年3月设立开发区管理部(正科级),增编2人,人员编制42人。
1992年11月,东营市住房基金管理处成立,为隶属市财政局的副县级全额事业单位,负责管理住房公积金等各类住房资金,核定编制15人,内设综合科、一科、二科,县区财政部门也成立机构,负责管理区域内的各类住房资金。2003年3月,以东营市住房基金管理处、胜利油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和各县区住房基金管理机构为基础,组建成立东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政府直属的正县级事业单位,在胜利油田设分中心(机构、人员暂由胜利油田管理),为分支机构,在5个县区设管理部(正科级),为办事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核算”。核定编制35人(不含油田分中心),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2012年8月,市编委批复保留东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政府直属的正县级事业单位,核定编制40人。2013年3月设立开发区管理部(正科级),增编2人,人员编制4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