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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规划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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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规划一张图、建设一盘棋、审批一支笔”的原则,坚持科学规划,发挥市城市规划委员会议事职能,严格实施规划管理。在规划管理体制上,坚持市、县只设一个主管部门,实现规划权的高度集中。1996年,东营市机构改革,在市规划管理处基础上成立东营市规划局,同时撤销东营市规划管理处西城分处,中心城用地及工程规划管理由市规划局统一管理。1997年6月,为方便服务西城的建设单位,规划局派驻员进驻西城,办公地点在原公路局办公院内,负责受理西城的报件项目。1999年,成立规划窗口,办公室设在市招商局。2003年,市规划局作为独立窗口进驻市政府行政审批中心;2007年,规划窗口作为一个独立科室负责行政审批工作。

  2001年4月,市规划局行政职能划归市建委(保留市规划局牌子),下设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科,负责中心城建设用地规划及工程规划初审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发放工作。2002年,根据国家和省相关规定制定《东营市城市规划公示制度试行办法》,在规划区各个建设项目工地的醒目位置树立一块规划公示牌,广泛征求市民意见,加大规划公示力度。2003年3月21日,市编委印发《关于市规划局机构调整的通知》,将市建委加挂市规划局牌子调整为市规划局与市建委合署办公。市规划局配备专门的档案管理人员和档案室,购置档案管理软件,档案管理趋于规范。当年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110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0件,建设用地面积1216万平方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91件,建筑面积230万平方米。2004年6月,由东营市技术服务中心和北京理正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合开发建设东营市规划管理信息系统。所有城市规划业务都实行窗口报建、网上审批和窗口办结,缩短业务审批时间,提高工作效率,节约人力、物力,保证业务流程的公正、公开。2005年,受理各类咨询4700次,办理各类审查审批事项2360项,办结2035项,办理规划手续622件。严格实施工程规划许可告知单制度,保证各类工程按照规划实施。坚持违法建设项目周报制度,实现部门联动。查出违章建设52起,会同有关部门查处违章搭建平房等“双违”(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现象,维护城市规划严肃性。2006年,召开业务办公会40次,研究审查项目1280项;组织市规划联席会17次,研究审查项目246项;受理审查审批事项2628项,办结2169项。办理各类规划证件616件,其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34件,用地面积845公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52件,建筑面积559万平方米;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102件,建筑面积288万平方米;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8件,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接受各类咨询4400余项,核发审查审批事项告知单2400余件。2007年,规划管理信息系统投入运行,实现规划审批从报建到发证的全过程网上办理;规划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完成,开展地形图的即时更新。2008年,成立黄河水城及重点项目小组、规划方案评审小组和建筑方案评审小组,召开小组会100余次,审定项目40多个。召开业务办公会36次、市规划联席会议7次、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会议2次。受理项目1847件,答复咨询5280人次,核发规划证件471件。
  2009年,组建市城乡规划局,在原市规划局职能的基础上,增加村镇规划管理职能,初步建立起城乡统筹管理体制。办理各类规划项目手续1462项,答复咨询8500余次,核发各类规划证件406个。其中,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14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97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36件。2010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东营市中心城区开始卫星遥感督察并派驻督察员。市规划局配合督察员做好卫星遥感督察图斑核查工作,加大规划批后管理,提高规划权威性和严肃性。受理各类报件1632项,核发规划证件631件,告知单914份,答复咨询2000余次。2011年,优化规划审批流程,推行以归并规划审批职能为主要内容的“两创新、两提高”(创新规划审批管理机制,创新规划设计组织方式;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提高规划设计水平)工作,组建行政审批科进驻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集中执行全部规划行政许可及技术审查职能;建立重点工作小组推进机制,成立规划编研组、技术审查组、重大项目组,提高规划编制质量和审批效率。对重点建设项目实行全程跟踪,完成重点项目相关审批事项184项。受理各类报件1157项,核发各类规划证件576件,核发告知单550份,提出规划设计条件88件。2012年,召开3次规划委员会议,审批重大项目。开展“行政效能年”活动,成立重大项目组,专门负责重点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服务,重大项目审批时限原则上不超过3个工作日,全年完成重大项目行政审批事项575件次。受理各类报件2478项,核发规划证件1033件。
  2013年,完善市城乡规划委员会会议、市城乡规划咨询委员会、局业务办公会等规划审批决策机制。组织市城乡规划委员会议3次、市城乡规划咨询委员会议4次、局规划建设项目技术审查会议35次、局业务办公会5次。规划审批前、中、后公开公示,增强规划工作透明度,维护公众对城乡规划知情权和监督权。推行菜单式审批,实现审批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将6项行政许可事项、11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市政务服务中心运作,实现“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配合城乡规划督察员开展工作,利用卫星遥感技术辅助城乡规划督察,对违章建设及时函告执法部门查处。对已报建还未审批的建设项目,定期到现场检查,预防未批先建情况出现。项目建设完成后,及时开展规划竣工验收,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不予验收。完成规划验收项目53项,及时纠正超容积率、乱改立面颜色材质等问题。至年底,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76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20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3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