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06—2010年主要污染物减排
化学需氧量(COD)污染减排。2006年,根据省环保局反馈的统计数据,东营市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38111吨,比2005年增加1.66%;而同期全省2006年排放量比2005年削减1.6%。由于国家尚未开展总量减排核查工作,东营市的COD削减率与全省平均水平一反一正相差3.3%,这给全市减排工作造成较大压力。2007年,东营市以治污工程作为污染减排的载体,重点实施污染物减排“三个二工程”(电厂脱硫工程建设、炼油厂硫回收设施建设两项工业二氧化硫重点减排工程,造纸废水深度处理工程、石油开采废水处理工程两项工业化学需氧量减排重点工程,城市集中供热和城市污水处理两项生活污染物减排工程),有效降低废水和废气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省环保局认定东营市COD的最终削减率为5.78%,即2007年全市COD排放总量认定为35908吨,比2005年累计削减4.22%。
2008年,投入2亿余元,实施17项工业废水治理工程。建设投用污水处理厂6个,新铺设污水管网60多千米。通过大力实施水污染治理工程和开展流域综合治理,全市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最终省环保局认定东营市COD最终削减率为6.04%,即2008年全市COD排放总量认定为33739吨,比2005年累计削减10.01%。2009年,全市共安排COD减排项目28个,总投入3亿余元。省环保厅认定东营市COD比2008年减排6.51%,超额完成全年减排5%的目标。是年底,全市COD累计减排完成15.9%。
2010年,全市共安排COD减排项目24个,以污水处理厂、工业减排工程为主体。省环保厅认定东营市COD工程措施等减排量为5095吨,扣除全年新增量和同比例调整因素外,比2009年减排5.68%,超额完成全年减排5%的目标。全市COD累计减排完成20.64%,超额完成“十一五”期间下达的18%的减排目标。2010年,全市化学需氧量29751吨,按照污染源普查校正后数据,工业生活排放量为19220吨,排放量比2005年削减51.1%。
二氧化硫污染减排。2006年,东营市尚未开展二氧化硫污染减排核算工作。根据省环保局反馈的统计数据,东营市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23357吨,比2005年削减2.1%,与全省平均削减率相同。2007年,东营市加大大气污染治理力度,重点推进燃煤电厂脱硫工程建设,投入2亿余元,建设14家电厂脱硫设施,市内所有电厂全部安装烟气自动在线监控设备并与环保部门实现联网;拆除29.98万千瓦的火电小机组;推进实施集中供暖,拆除、停用市区及县城内集中供暖范围内的小燃煤锅炉。年度二氧化硫最终削减率确定为9.11%,全市二氧化硫排放总量112120吨,累计完成二氧化硫减排率11.02%。
2008年,继续推进电厂二氧化硫减排工作,对上年已经建成的电厂脱硫设施加大监管力度,确保达标排放;加快推进其他电厂脱硫设施建设。省环保局认定东营市二氧化硫最终削减率为6.07%,全市二氧化硫排放总量105307吨。2009年,全市共安排二氧化硫减排工程16项,其中电力行业5项、循环流化床管理减排5项、结构减排3项、非电工程3项。5月,东营市最大的二氧化硫减排工程——胜利发电厂脱硫工程发挥减排效益,全年认定减排量41139吨,减排量居全省之首,省里认定减排率为20.06%。至2009年底,全市二氧化硫减排率累计33.13%,完成“十一五”目标。
2010年,全市共安排二氧化硫减排工程11项,其中电力行业6项、循环流化床管理减排2项、结构减排1项、非电工程2项。考虑新增量等因素,省里认定东营市减排率为10.81%。截至2010年底,全市二氧化硫排放量75091吨,二氧化硫减排率累计40.4%,超额完成“十一五”目标(38.65%)。根据污染源普查核准后数据,东营市2010年实际二氧化硫排放量61528吨,比2005年削减51.2%。
二、2011—2013年主要污染物减排
减排措施。①水污染物减排:按照工业、城镇生活、农业三类污染源的不同减排手段,分别根据不同行业、不同方式的减排途径、政策要求,制定适合东营实际的减排途径。加大工业企业治理,全面提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利用标准倒逼机制推进产业升级,督促排水企业完善废水深度处理设施。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建设。对现有污水处理厂全部提出按照一级A标准要求进行改造,新建污水处理厂全部按照一级A标准要求设计。加快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重点河流通过建设湿地实现功能区达标和减排。②大气污染减排:继续加大电厂脱硫设施的全过程运行监管,全面铅封旁路并完善DCS控制系统,实施工况监控,提升脱硫效率。大型电厂全面建设脱硝设施,燃煤设施全面实施低氮燃烧,减少氮氧化物排放。催化裂化装置全部建设烟气脱硫装置。严格控制新增燃煤设施建设项目。③农业减排。2010年,全市COD排放74%来自农业,因此,将农业特别是畜禽养殖业作为“十二五”减排重点。强化对新建规模化养殖场的审批,所有新建养殖场项目全部从严要求。能够采用生态养殖方式的,必须采用生态养殖方式,粪便清理采用干清粪、场区内雨污分流,建设沼气池处理粪液并建设厌氧、好氧组合处理工艺,实现污水综合利用不外排。会同畜牧部门对原有畜禽养殖项目进行综合治理。按照转变养殖方式、改进清粪方式、建设沼气设施、实施雨污分流的思路进行治理,实现污染物排放大幅削减。④机动车减排:机动车排放的氮氧化物约占全市排放量的30%,且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增加。推行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淘汰不达标车辆(黄标车)。
减排成效。2011年,“十一五”即纳入减排体系的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持续削减,分别比2010年削减5.79%和0.76%。“十二五”新纳入减排体系的氨氮排放量比2010年削减6.49%,氮氧化物排放量同比上升3.79%。本年度国家和省未制定削减计划。东营市除二氧化硫减排率比全省水平低外,其余全部优于全省平均水平,综合减排考核列全省第六。
2012年初,市政府印发《2012年度东营市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结合实施“东营市公共环境改善工程”,总计确定主要减排项目140余项。当年,东营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实现削减2.36%、5.22%、6.16%和0.93%,全部超额完成减排目标任务。氮氧化物首次出现下降。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综合排放量分别累计削减8.01%(全省削减4.72%)和11.37%(全省削减4.52%),分别完成“十二五”目标任务的60%和70%以上。二氧化硫排放量累计削减6.87%,完成“十二五”任务的47.4%。东营市2012年度污染减排考核列全省第七。
2013年,东营市化学需氧量、氨氮分别削减3.63%和3.60%,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分别削减4.61%和9.8%,四项污染物全部超额完成削减任务。截至2013年底,全市化学需氧量累计削减11.35%、氨氮累计削减15.05%、二氧化硫累计削减11.16%、氮氧化物累计削减7.26%,分别完成“十二五”任务的87%、94%、77%、43%。工业生活化学需氧量、氨氮累计削减19.82%和20.77%,超额完成“十二五”削减目标任务。氮氧化物累计削减率首次由负转正。东营市2013年度污染减排考核列全省第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