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测绘
1996年,根据《东营市市级机构改革实施意见》,东营市勘察测绘管理处改称东营市勘察测绘局,为市建设委员会管理的副县级事业单位,主管全市勘察测绘工作。1998年,组织全市测量标志大普查,共检查各种测量标志384座,其中三角点290座,水准点94座。三角点完好率89.6%,水准点完好率95.0%。2001年,东营市将原市勘察测绘局测绘职能划归市国土资源局。全市重新认证单位测绘队伍20家,其中油田系统乙级3家、丙级1家;建设系统乙级1家、丁级5家;水利系统乙级1家、丙级1家、丁级3家;交通系统丙级1家、丁级2家,印刷厂2家。
2003年,省国土资源厅印发通知,要求各市辖区内对外提供测绘成果事项,必须由各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以正式文件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批。同年,通过招投标方式,对中心城区东至东二路、西至西四路东侧、南至南二路南一千米、北至黄河路,面积50平方千米1∶2000比例尺地形图实施测绘。2005年,省国土资源厅批复《东营市地图》审图号为鲁SG(2005)018号,标志着东营市全张单面、公开出版地图正式出版。2007年,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东营市基础测绘“十一五”规划》,提出符合国民经济发展需求的五年基础测绘的任务、目标和更新周期,是东营市首部基础测绘规划。2008年,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市实行统一测绘系统和测绘基准的通知》,要求在全市实行统一测绘系统和测绘基准,启用全市C级GPS网和三等水准网成果。同年6月,实施全市域第一轮地面沉降观测项目,历时4年8个监测周期,2012年6月完成,首次通过GPS测绘方法完整获取全市范围内地面沉降速率。
2009年,市政府办公室印发通知,对全市整顿和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工作作出具体部署。2010年,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国土资源局(东营市测绘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市国土资源局挂东营市测绘局牌子。2011年,县区全部完成大比例尺地形图建制镇覆盖,并建立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2013年,省国土资源厅转发通知,对无人机航摄测绘资质申请作出规定。同年,东营市数字正射影像图(DOM)采购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获取东营市全市域分辨率优于0.2米的数字航空正射遥感影像、中心城区及各县(区)城镇地面分辨率优于0.05米的数字航空正射遥感影像,为建市后首次获取此项数据。同年5月,实施全市域第二轮地面沉降观测项目。6月,与山东省地图院签订合同,开始编纂《东营市地图》《东营市地图集》《东营市工作用图》,为东营市首次全方位开展图集编纂有关工作。
二、地理信息服务
2010年,国家测绘局批复,同意将东营市列入国家测绘局2010年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推广计划,确立数字东营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工程。2011年,“天地图·东营”正式接入天地图主节点,成为全国首批接入天地图主节点,实现国家、省、市三级天地图互联互通与服务聚合的地市。同年5月,东营市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电子地图获得省国土资源厅审查批准,审图号为(2011)图审准字第042号。东营地图网成为全市唯一经审核批准的电子地图网站,填补了全市长期无正规地图网站的空白。7月,省国土资源厅与东营市政府签订《数字东营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合作协议》,东营地图网正式开通。
2012年,省国土资源厅批复,同意数字垦利地理空间框架建设省级试点项目立项。同年,利津县实施数字利津地理空间框架建设项目。2013年,市国土资源局印发通知,对全市“天地图”县级节点建设工作提出具体要求。8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广应用“数字东营”地理信息公共平台的通知》,为在全市范围内推动公共平台广泛应用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