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6月,东营市土地管理局正式成立,重点开展土地资源管理工作,主要以划拨方式供应土地。1992年10月,全市第一宗土地出让成功实施,土地管理工作进入新的阶段:①推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培育规范土地市场:坚持政府统一管理,“一支笔”审批土地;逐步扩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规范出让方式,将用于经营的划拨土地使用权纳入有偿使用;盘活土地资产,对国有企业占用的土地开展估价工作,建立基准地价制度;利用土地级差收益促进城市旧城区改造;建立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审批、公布制度,加强地价管理;依法清理整顿土地市场。②突出保护耕地,实现耕地面积稳中有增:做好基本农田的保护与管理;落实中央土地管理治本之策,冻结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加强土地开发,市政府出台政策,为招商引资开发土地后备资源提供政策依据;注重挖潜改造,妥善处理保护耕地和发展经济的关系。③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实行土地用途管制提供依据。④加强以土地产权管理为核心的业务基础工作,完善日常地籍管理制度。⑤不断加大土地执法监察力度。
2000年10月,省委、省政府批准东营市土地管理局、地质矿产局合并组建东营市国土资源局。2001年4月,市委、市政府将原市勘察测绘局测绘职能划归市国土资源局;5月29日,东营市国土资源局印章正式启用。①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市政府决定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土地实行统一征用(收回)、统一储备、统一开发、统一配置、统一管理(简称土地“五统一”管理),推进国土资源市场化配置进程。②强化用地管理,推进耕地储备制度的实施,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③强化矿产资源管理,保持良好管理秩序。编制完成《东营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④强化测绘行政管理职能:加强测量标志管护,扎实推进基础测绘更新工作,加强地图出版市场和测绘资质管理。同时,夯实各项业务基础工作,加大依法行政力度,推进规范化建设,为招商引资和民营经济发展服务。
2005—2010年,坚持以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实现保护资源与保障发展双赢为重点,完善体制,依法行政,优质服务,推进国土资源全面协调发展。①严格规范经营性用地出让,制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运行规则》《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机构选用办法》《宗地成本核算暂行办法》等规则和办法,建立土地评审专家库,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活动实行集体决策,随机抽取行风监督员全程监督,全程录像监控。②研究出台《关于加强改变土地用途和使用条件管理的意见》《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用地批后监管的意见》,规范出让土地管理;出台《东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监督暂行办法》,完善决策和实施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长效机制。③加强地籍管理。完成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和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任务;东营市农村集体土地产权调查作为国土资源部确定的两个试点之一,顺利通过国家验收。④开展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挂钩试点,首先在广饶县试点,利津县、东营区、垦利县为第二批挂钩试点单位。⑤2010年10月,全面启动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的确权登记发证。
2011—2013年,坚持以“守红线、保发展、保民生”为主线,深化国土资源管理改革。①2011年2月13日,国土资源部与山东省政府在济南签署《关于创新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机制共同推进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及地质找矿合作协议》,就创新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机制,共同推进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加快优势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利用达成共识,标志着东营市土地管理改革试点城市争取工作正式获得批复。10月12日,东营市在全省率先启动未利用地开发项目建设,河口区新户土地开发项目的开工,标志着东营市在黄三角地区土地管理改革创新率先迈出实质性步伐。2012年8月,东营市未利用地开发纳入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开发利用试点获得国土资源部批准,试点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单列。同年,《东营市未利用地开发利用专项规划》通过省政府审批,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开发利用试点实施方案经省厅批复。②组织开展国土资源“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即着力整治土地和矿业权交易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整治干部队伍廉洁从政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推进国土资源管理制度改革,切实纠正工作不落实、监管不到位的问题,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完善国土资源系统反腐倡廉长效机制。③强化矿产资源管理,探索地质找矿新机制。《东营市矿业权设置方案》首批通过部备案并经省厅批复。制定《东营市矿产资源管理办法》《东营市地热资源管理办法》《东营市矿产资源储备管理办法》等,对地热、岩盐等矿产资源的储备、勘查和开发作出规定。2012年11月,东营市以全国综合评分第一名获“中国温泉之城”称号。④组织开展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市场建设。2011年9月,东营市国土资源交易网在省厅确定的第一批试点单位中率先开始试运行,彻底杜绝人为干扰,真正实现竞买人足不出户办理所有手续、公平公正参与竞买的目标。截至2013年底,全市成功交易土地859宗、面积3820公顷、总价款204亿元。
1996—2013年,全市组织实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总规模5.21万公顷,投资10.04亿元,新增耕地面积1.11万公顷。2008—2013年,全市共为各项建设提供用地10572.87公顷,其中国家、省、市重点项目用地825.2655公顷。全市共有地质地貌景观保护区1个,保护面积1530平方千米。1996—2013年,争取上级专项资金1280万元,实施12个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治理面积38.8万平方米。
第二章 国土资源管理
1987年6月,东营市土地管理局正式成立,重点开展土地资源管理工作,主要以划拨方式供应土地。1992年10月,全市第一宗土地出让成功实施,土地管理工作进入新的阶段:①推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培育规范土地市场:坚持政府统一管理,“一支笔”审批土地;逐步扩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规范出让方式,将用于经营的划拨土地使用权纳入有偿使用;盘活土地资产,对国有企业占用的土地开展估价工作,建立基准地价制度;利用土地级差收益促进城市旧城区改造;建立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审批、公布制度,加强地价管理;依法清理整顿土地市场。②突出保护耕地,实现耕地面积稳中有增:做好基本农田的保护与管理;落实中央土地管理治本之策,冻结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加强土地开发,市政府出台政策,为招商引资开发土地后备资源提供政策依据;注重挖潜改造,妥善处理保护耕地和发展经济的关系。③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实行土地用途管制提供依据。④加强以土地产权管理为核心的业务基础工作,完善日常地籍管理制度。⑤不断加大土地执法监察力度。
2000年10月,省委、省政府批准东营市土地管理局、地质矿产局合并组建东营市国土资源局。2001年4月,市委、市政府将原市勘察测绘局测绘职能划归市国土资源局;5月29日,东营市国土资源局印章正式启用。①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市政府决定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土地实行统一征用(收回)、统一储备、统一开发、统一配置、统一管理(简称土地“五统一”管理),推进国土资源市场化配置进程。②强化用地管理,推进耕地储备制度的实施,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③强化矿产资源管理,保持良好管理秩序。编制完成《东营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④强化测绘行政管理职能:加强测量标志管护,扎实推进基础测绘更新工作,加强地图出版市场和测绘资质管理。同时,夯实各项业务基础工作,加大依法行政力度,推进规范化建设,为招商引资和民营经济发展服务。
2005—2010年,坚持以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实现保护资源与保障发展双赢为重点,完善体制,依法行政,优质服务,推进国土资源全面协调发展。①严格规范经营性用地出让,制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运行规则》《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机构选用办法》《宗地成本核算暂行办法》等规则和办法,建立土地评审专家库,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活动实行集体决策,随机抽取行风监督员全程监督,全程录像监控。②研究出台《关于加强改变土地用途和使用条件管理的意见》《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用地批后监管的意见》,规范出让土地管理;出台《东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监督暂行办法》,完善决策和实施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长效机制。③加强地籍管理。完成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和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任务;东营市农村集体土地产权调查作为国土资源部确定的两个试点之一,顺利通过国家验收。④开展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挂钩试点,首先在广饶县试点,利津县、东营区、垦利县为第二批挂钩试点单位。⑤2010年10月,全面启动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的确权登记发证。
2011—2013年,坚持以“守红线、保发展、保民生”为主线,深化国土资源管理改革。①2011年2月13日,国土资源部与山东省政府在济南签署《关于创新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机制共同推进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及地质找矿合作协议》,就创新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机制,共同推进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加快优势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利用达成共识,标志着东营市土地管理改革试点城市争取工作正式获得批复。10月12日,东营市在全省率先启动未利用地开发项目建设,河口区新户土地开发项目的开工,标志着东营市在黄三角地区土地管理改革创新率先迈出实质性步伐。2012年8月,东营市未利用地开发纳入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开发利用试点获得国土资源部批准,试点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单列。同年,《东营市未利用地开发利用专项规划》通过省政府审批,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开发利用试点实施方案经省厅批复。②组织开展国土资源“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即着力整治土地和矿业权交易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整治干部队伍廉洁从政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推进国土资源管理制度改革,切实纠正工作不落实、监管不到位的问题,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完善国土资源系统反腐倡廉长效机制。③强化矿产资源管理,探索地质找矿新机制。《东营市矿业权设置方案》首批通过部备案并经省厅批复。制定《东营市矿产资源管理办法》《东营市地热资源管理办法》《东营市矿产资源储备管理办法》等,对地热、岩盐等矿产资源的储备、勘查和开发作出规定。2012年11月,东营市以全国综合评分第一名获“中国温泉之城”称号。④组织开展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市场建设。2011年9月,东营市国土资源交易网在省厅确定的第一批试点单位中率先开始试运行,彻底杜绝人为干扰,真正实现竞买人足不出户办理所有手续、公平公正参与竞买的目标。截至2013年底,全市成功交易土地859宗、面积3820公顷、总价款204亿元。
1996—2013年,全市组织实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总规模5.21万公顷,投资10.04亿元,新增耕地面积1.11万公顷。2008—2013年,全市共为各项建设提供用地10572.87公顷,其中国家、省、市重点项目用地825.2655公顷。全市共有地质地貌景观保护区1个,保护面积1530平方千米。1996—2013年,争取上级专项资金1280万元,实施12个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治理面积38.8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