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塑造了东营这片不断生长的新淤地,吸引了一代又一代拓荒人。四面八方汇聚而来的移民,拉开了沧海桑田的帷幕,为东营这片既古老又年轻的土地注入了生机和活力。
一、古代移民垦殖
据史书和志书记载,东营域地从元朝开始就有移民垦殖活动。明朝有多次大规模移民活动,使东营域地地旷人稀的状况有了很大改变。清代,随着黄河来东营入海后新淤地不断增加,移民垦殖事业持续发展。
元代移民。元朝末期,东营域地主要有三类移民:一类是由官府从外地拨来(实际是强迫)汉人充当煮盐灶户。当时的永阜、丰国盐场和现利津县明集乡的王家灶、谢家灶等5个村均有这样的灶民落户。第二类是“请住户”(官府从外地招来的垦户)。垦利县董集镇的大户村(原名大请户)、东户村(原名东请户)、南户村(原名南请户)和胜坨镇的宋家庄,都是当时安排“请住户”垦荒种地立村。第三类是外地迁来户。如广饶县广饶镇有6个村,李鹊镇有13个村,都是元朝末年由外地迁来立村的。
明代移民。元末明初,中原一带因连年战乱十室九空。而山西则经济繁荣,人口稠密。为平衡地方人口,发展农耕,明政府推行“移民就宽乡”政策,在洪洞大槐树下设局驻员,集结万民,发放川资,遣赴各地。历时50年,迁民18次,人数达百万之众,遍布京、冀、鲁等18个省份,是中国历史上规模最大、历时最长、范围最广的一次官方移民。
东营域地屡遭战乱,地旷人稀,荒洼广阔,被政府当作移民垦殖重点地区之一。洪武二年到二十二年(1369—1389年)和永乐年间(1403—1424年)前期,形成两次较大移民潮。利津县农户由元末明初的8256户增至21200多户;史书、家谱和地名普查资料显示:今之利津街道、凤凰街道、北宋镇、明集乡、盐窝镇,90%以上的村中有洪武和永乐年间的迁来户,祖籍均为直隶(河北)枣强县;今之盐窝镇北部、陈庄镇、汀罗镇,80%以上的村中有洪武年间迁来的移民户,祖籍均为山西洪洞县;全县洪武年间移民立村215个,永乐年间移民立村11个。广饶县于洪武年间移民立村339个,永乐至明末移民立村103个,移民立村占全县总村数的80%。垦利县的董集、胜坨、郝家等乡镇居民大部分都是来自山西洪洞县和直隶枣强县。全县洪武年间移民立村80个,永乐年间移民立村9个。东营区洪武年间移民立村130个,永乐年间移民立村30个。至今,东营民间还流传着这样的民谣:“问我始祖来何处,晋南洪洞大槐树”“要问祖先来哪边,本是直隶枣强县”。
移民所说“大槐树”,位于山西洪洞县城北二里的贾村西侧广胜寺(唐初建)旁,树身数围,荫遮数亩,阳关古道从树荫下经过。明初移民时就在广胜寺处“设局驻员”,大槐树下则是集中移民的“点行处”。各地汇聚于大槐树的移民,对大槐树记忆最深,故把大槐树作为当年惜别故乡的标志,以致后来口头传为祖籍。又因为发往东去的移民,先在洪洞县集合,经北京大路到枣强县再另行分拨,故又有来自枣强县之说。这与人们传说的“鼻祖东迁离枣强,公输事业姓成庄”是一致的。
清代移民。明末清初,政府为提振因屡遭战乱和灾害而凋零的农村经济,曾多次推行招民垦荒政策。顺治年间曾下令,允许流亡民众开垦无主荒田,所垦土地官府给以印信执照,永准为业,一般可免税三年。康熙初年提出:允许流亡民众开垦无主荒田,所垦土地,由知县发给印信执照,永准为业,凡民众开荒,只征少量地价,不征田赋,三年后起科,按则纳粮。康熙十年(1671年)清廷下诏放宽垦荒地起科年限,将三年宽至四年、六年,乃至十年(《利津县续志》)。同时,还以赏给官职为条件,鼓励地主、乡绅垦荒。随着垦荒政策的逐步落实,利津境内(含今垦利域地)的无主荒地和黄河淤荒地,普遍得到垦殖,利津县额地恢复到40多万亩。乾隆二年(1737年),推行“荒滩下地免去升科”的新政策。海滨河口的荒滩下地逐年得到垦种。据《利津县志》记载,乾隆三十五年(1770年),利津县额地增长到44.6万亩,新垦荒洼地3.9万亩。道光年间(1830年左右)天津移民户到利津北大洼垦荒落户,逐渐形成村落(今陈庄镇地)。咸丰五年(1855年)以后,利津东北部(今垦利县地)黄河新淤地逐年增多。清政府为鼓励拓荒,规定:不论本地还是外地民众,凡报垦者,均发给“领单”“验单”,每亩收少量地价费。这个规定促进了垦荒事业的发展。到光绪六年(1880年),利津县(今含垦利域地)新垦上地7.4万亩、中地7.05万亩、下地1.4万亩,开垦额地4.81万亩。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山东省设立“垦务专局”,开始实行设点丈放土地的新办法。《利津县续志》载:“光绪二十八年,丰国镇西北犹是草昧时代,后垦地之户纷至沓来,聚族而居,几无旷土”(后扩建为罗镇区)。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利津县首次在盐窝镇设立垦务管理机构——勘丈局,配正办委员一名、清丈员数名,按仁、义、礼、智、信五路,清丈滩荒地,负责放垦。这时期,县境东北部(今垦利县地)桃花园子(今永安)、惠鲁、店子等移民垦殖村已初具规模。原集贤乡大部、傅窝乡部分村落,也是这时期外地移民迁入垦荒陆续形成的。
光绪三十年(1904年),广饶县东境,今垦利县南部,东营区东部,已有大片黄河新淤地,山东省设局招垦,起初设有“人”“寿”“年丰”三个局,共放地36273亩。当时“人”字局设在永安西南(今垦利县地)约12里处。
据志书记载统计,从道光年间到宣统末年,外地移民迁入东营域地垦荒落户和立村的,广饶县40个村,利津县113个村,河口区19个村,垦利县32个村。
二、民国时期移民
民国时期,利津县北部和东北部(含今垦利县地)荒洼辽阔,被称为“利津洼”,是鲁北地区穷苦群众垦荒谋生的宝地,又是官府安置灾民、移民,军队实行军事屯垦的重点地带。特别是抗日战争中,中共领导的八路军解放了八大组(今永安)地带,成立垦区抗日民主政权。从此,垦区成为革命根据地。1943年,垦区从利津县析出,成立垦利县。垦利之名,即从“垦区”和“利津洼”而得。广饶县境东北部黄河新淤地,也有移民垦殖活动。
国民党政府移民。民国时期,慕名到“利津洼”垦荒谋生的民众日益增多。山东省政府为管理垦荒事宜,于1915年在利津县盐窝设立勘丈局,后又在陈庄和民丰(今垦利县地)各设垦务分局一处,对利津洼一带土地放垦进行管理。1921年,黄河在利津宫家决口,利津、滨县、蒲台、沾化、无棣等5县被淹,主流漫溢之处均淤为良田,附近居民争先垦种。省令滨蒲利沾棣五县所有新淤地一律清丈,并设专局派员管理,定名为“滨蒲利沾棣垦务局”。1928年改局为总办。垦放章程也几经变更。1930年,在广饶县的辛镇设立淤荒垦丈局,管理广饶县东北部黄河新淤地的垦放事宜。当时垦放,有散户移民、佃户,有军垦田,也有学田。贫苦群众多是租地垦种,受地主豪绅的盘剥。
利津洼和黄河新淤地带,除民众散户移民垦荒外,还有多次有组织的移民垦殖活动。1930年,国民党军驻山东二十五师五十九旅赵新德部入驻军屯,强行圈占民众垦熟之地,分给其“功劳兵”,连排长分1顷,士兵分50亩,连长以上无定数,多少不等。失去土地的老垦户,只得靠出卖劳动力或租佃土地维持生计,新来垦户则在屯田周围新开荒地。1933年,五十九旅撤走后,屯田地带发展成为王营屋子、刘家屋子(今属垦利县)等若干移民村。
1931年,韩复榘派蔡朝君任屯垦主任,专管利津荒洼军事屯垦。此时,利津境内有垦务分局和军事屯垦机构各1处。今河口区的新建村、义胜村就是这一年军垦“功劳兵”垦荒建村的。
1935年,省垦务总局更名为利、广、沾、棣治荒筹备处,下设3个分局、1个管理处。利津县城内设垦务管理处(后管理处移至陈庄镇韩家屋子)。是年,鲁西的菏泽、郓城、嘉祥、巨野、济宁、金乡、鱼台等县受黄河决口之灾,国民党政府迁灾民4200人到利津东北洼(今垦利县地)垦荒落户。当时将灾民每200人编为一个大组,每个组划分给荒地一段,进行垦种,如八大组(今垦利永安乡地)、一村、二村……二十五村等。还有今河口区的一千二村、八吕村、二吕村、六吕村、西五村为同年迁来的鲁西南灾民垦殖落户所立村庄。
中共垦区移民。1941年,垦区建设委员会成立后,抗日民主政府成立垦区土地整理委员会(后改为土地局)。1942年,根据中共中央政策,制定并颁布《垦区土地整理暂行方案》和《垦区公田垦殖暂行办法》,解决有关土地的各种问题。为鼓励民众垦殖,将公田无代价分给农民(贫苦抗属、工属、难民、灾民,有优先权),实行计口授田,每人发给官地30亩,3年不纳负担粮。
上述政策、措施的实施,调动了民众垦荒积极性,到垦区垦荒定居的贫苦农民数量骤增。据不完全统计,从1941年8月至1942年5月,仅垦一区和垦二区的新到移民即达4000余户。这时期的垦户,有的是垦区邻近各县,有的是来自莱芜、昌潍、寿光、鲁西南等地。1942年5月,垦区土地局又增设一、三两个分局。一分局负责管理永安至朱家屋子一带土地(时属利津,今属垦利);三分局负责管理老爷庙(利津傅窝地)至肖神庙(时属利津今属河口区六合街道)、二八闾(时属利津今属河口)一带土地。土地局下设一个直属土地清丈队。
从1942年垦区土地局成立到1945年,垦区耕地增长4倍。其中开生荒25万余亩,建立新村39个,1964户(其中安置开生荒户1665户),25617人。放垦代管土地4万多亩,安置新垦户2358户;出租公田4.5万多亩,安置租户2183户;出租学田2.1万亩,安置租户1659户。4年间土地局共征收公粮800余万斤,占清河区总数的二分之一。全垦区共安置垦户23671户,109985人;处置土地448155亩;救济灾民、难民10万多人。通过安垦,安定了人民情绪,增加了生产,解决了清河区党政军民的物资供应问题,使垦区成为抗日根据地的粮仓和大后方,为支援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作出很大贡献。
根据志书记载统计,民国时期利津境建移民村61个,垦利境建移民村98个,河口区境建移民村134个,广饶境建移民村1个,另有散户民众垦荒,多是租佃关系。
三、新中国成立后移民
新中国成立后,东营域地未开发土地资源丰厚的优势得到进一步发挥,移民垦殖方式也更加丰富多样,有灾民安垦、移民安置、集体垦殖、部队垦荒、知青安置、国营农牧场垦殖等。持续大量的各类移民汇聚东营域地,为黄河三角洲的开发作出重要贡献。
垦利县移民。黄河由垦利县境入海,黄河百余年来新营造的大片新淤地多在垦利境内。因此,垦利县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移民安垦的主要地域。其中有计划地成批安置灾民、移民,主要有六次:①1949年,鲁西南发生水灾,东平、巨野、寿张、阳谷、梁山、嘉祥等县灾民3000余人,持本地政府(相当地区级)签发的“灾民证”,到垦利开荒定居。县委、县政府凭其证件,每人分给土地3亩,给予妥善安置。友林、新林、富林、义林等村就是那时安置的。②1950年春,山东省政府决定,由长清、平阴、东平3县之沿黄484村的灾民5200人,迁往垦利县。主要安置在当时的罗镇、临河两区(今利津地)的部分村庄,未设移民村。由于种种原因,至5月底实到灾民1597人。③1950年9月至1951年春,由东平湖蓄洪区的东平、长清、平阴等县,迁来移民1万余人。具体安置情况是:5000人安置在三区(今属利津县汀罗镇);5000人安置在四区新建的桥北、新立两个乡(今属利津县)。④1958年,因东平湖扩展蓄洪区,由梁山县迁来5200余人。这批移民,系整村搬迁。事先由省、地、县、区组成联合搬迁领导机构,由区、乡领队负责遣送。垦利县相应成立安置领导机构,事先盖好房屋,备好生活、生产用具,使移民一到迁移住地,就有住、有吃、有地种。共安置到利林、东增林、西增林、丰林、新育林等7个村。⑤1961—1962年,因广饶县北部(现东营区西北部和垦利县郝家镇一带)人多地少,加之打渔张引黄灌区土地洇碱严重,群众难以维持生活。经省政府批准,垦利、广饶两县协商,计划迁民1万人开发孤岛地区,实际移民2024户,9190人,安垦土地1万亩,连同原有在孤岛地区的垦户2000多人,建立新安公社。⑥1968年,山东省计划由东平湖区向垦利县移民8000人。5月开始,9月底结束,实际移民1316户,6948人,分别安置在永安、下镇、建林、西张、新安、民丰和西宋7个公社的53个生产大队、244个生产队定居。1969年6月有974户,5455人返回原籍。据《垦利县志》记载,从1941年境内解放后到1968年,垦利县共安置移民29311户,145893人,安垦土地537299亩。
利津县移民。利津县境也有大片的黄河口新淤地,也是移民的重要安置地。1950年9月,山东省政府组织东平、梁山两县因建水库搬迁的3000余人,迁到利津县。起初将移民安置在四区(今陈庄镇境)汪二河以北新淤地片上。1953年,陆续北迁至大洼地定居,先后建立义和、胜利、卞庄、太平、新营、花篮子、和平、新埠、新安、永合、平安、建设、民生、二合等15个自然村。另有一部分群众迁往老爷庙附近新建小庙村。1951年5月,山东省政府组织梁山、长清、平阴三县及青岛、济南两市的移民3000余人迁到利津县。利津县将移民安置在北洼二河以北东平、梁山的移民地。1964年春,15村遭受海潮灾害,全部搬迁,在“一千二”附近重建新村,命名为爱国大队和联合大队(陈庄镇爱国村和联合村)。此后,原梁山、平阴、长清、济南、青岛的移民大部迁返原籍,留居者甚少。1958年秋,全省重点水利工程侯王水库移民。其中,利津县明集、左家两乡全部,盐窝镇、城关镇部分村,共计62个村8575户33630名群众需要搬迁。当年将多数迁移户迁到东北大洼的同兴、联合两乡,安垦新淤地5万亩。侯王水库1959年缓建,1960年冬下马,移民陆续迁回原籍。
孤岛林场知青安置。1950年,垦利县在黄河入海口处的孤岛地区建立黄河孤岛自然林场。1954年,改称惠民专署孤岛林场,隶属于垦利县林垦局及惠民专署林垦局孤岛分局。1957年,改建为国营孤岛林场。1958年,林场划归省林业厅。1960年1月,共青团山东省委动员济宁、青岛、惠民、菏泽、昌潍、烟台、临沂7个地市3507名共青团员和青年,来到林场参加植树造林大会战,场名亦更名为“孤岛共青团林场”。1961年,大批知青回城,职工人数下降到1919人。1962年,接收青岛知青500人。1964年,恢复孤岛林场场名;场长王恩普率500名职工去新疆支边。1966年,林场撤销,土地、资产、人员移交济南军区军马场。
五一农场部队垦荒。1951年,中国人民解放军农业建设兵团第二师到六户、沙营、辛镇、北辛和广蒲、广利干沟三角地带垦荒,开垦土地5万亩,成立五一农场。1954年,农建二师奉命调往黑龙江开发北大荒,5万亩土地由山东省劳改局接管,是为山东省公安厅第二劳改总队,亦称五一劳改农场,成为一所收容劳动改造犯人的农场。1977年3月,五一劳改农场移交胜利油田,改名为胜利油田五七学校。1984年更名为农工服务总公司,1986年更名为农业开发研究院,1989年一分为二为工业公司和农业公司,隶属农工商总公司(后改为胜大集团总公司)。1996年工业公司撤销,1999年农业公司撤销,原三级单位由胜大集团总公司直接管辖。
广北农场农垦移民。广北农场位于广饶县北部,始建于1950年,隶属华东军政委员会。1952年划归山东省农业厅。1973年划归惠民地区。1978年划归农垦系统。1983年隶属于东营市。建场初期,农场人员主要是上级分配或调入的来自省内外的退伍军人、管理干部、技术人员、大专院校毕业生及省直和济南市精简人员。上世纪60—70年代,农场人员主要以安置知识青年和待业青年为主,20年间共安置省内青岛、惠民地区等地知青2000多人。1976年后,知青陆续返城。2010年8月,市委、市政府以广北农场权属面积为界成立东营市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区,是东营市政府直属正县级单位。2012年6月,经市政府同意,正式更名为东营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同时保留“广北农场”之名)。
黄河农场知青安置。位于垦利县东北境黄河入海口南侧。黄河农场始建于1956年,对外称“黄河农场”,内部称“山东省公安厅第六劳改队”。此后隶属关系几经变更。1968年,劳改人员撤出,农场移交济南市,改称山东省济南市“五七”黄河农场。1968年底至1969年初,共有4311名济南市知识青年分五批进场。1970年,改为济南军区生产建设兵团一师一团。青岛、济南、淄博等地1634名知青被招收为兵团战士。1975年后,知青陆续返城。1975年1月,改为惠民地区国营黄河农场。1983年,划归东营市。1984年4月,东营市政府决定从黄河农场划出第四分场移交市司法局组建东营市青坨劳改支队(市畜禽良种场)。2010年8月,市委、市政府以黄河农场和市畜禽良种场权属面积为界成立东营市现代畜牧业示范区(保留“黄河农场”场名),为市委、市政府直属正县级单位。
济军生产基地垦荒。中国人民解放军济南军区黄河三角洲生产基地(简称“济军生产基地”),位于河口区东部。其前身是1959年创建的济南军区孤岛农牧场。1963年2月,济南军区接收沾化县徒骇河农场四分场,开办军马场。9月迁址孤岛农牧场。12月孤岛农牧场合并于军马场,由解放军总后勤部投资改建为济南军区军马场,团级单位。1966年2月接收孤岛林场,1967年4月接收同兴农场。1973年迁军马场机关至黄河新河道以北,今河口区东部。1990年11月,在军马场基础上成立济南军区黄河三角洲地区生产经营开发局,对外仍称“济南军区军马场”。1992年更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济南军区黄河三角洲生产基地,正师级单位,编制8个处室、3个团和科研所。2004年8月明确基地为副师级单位。2006年5月,总部明确为济南军区黄河三角洲农副业基地。2013年11月,更名为济南军区黄河三角洲综合训练基地。济军生产基地曾是全国第二大军马场。济军基地自成立起,在一片荒原上开拓耕耘,不仅为军队输送了大批的军马,而且在农、林、牧、副、渔业全面发展上取得辉煌成就。不仅自身不断发展壮大,还对周边地区的农业科学进步起到巨大的示范和推动作用。
胜利油田开发移民。20世纪60年代初,在黄河入海口一带发现了石油矿藏,国家调集全国各地的石油大军,在黄河三角洲开展了石油大会战,建立中国第二大油田——胜利油田。胜利油田的勘探开发,使得大批石油职工先后进入东营区域。从早期仅数百人的钻探队伍,迅速增至1964年职工总数5638人,1968年有职工37568人,1972年有职工65459人。其来源,主要是由石油系统调入、社会招工、接收复转军人以及吸收大中专生和技工学校毕业生等渠道。1984年开始,胜利油田改革用工制度,到1995年先后从东营、惠民、德州、临沂、烟台、潍坊等市地招收农民轮换工26000人,从油田职工子女和东营市待业青年中招收劳动合同制工人22334人。1990年,胜利油田在全国石油企业中率先建立了待业子女岗前培训制度,变招工为招生,逐步形成一支由固定工、合同制工人、农民轮换工、岗前培训工组成的新型职工队伍。“八五”期间,胜利油田根据生产建设的实际,控制职工总量,1991—1995年职工年增长率为2%。到1995年底,共从大庆石油管理局、玉门石油管理局、四川石油管理局、新疆石油管理局、青海石油管理局、长庆石油管理局、江汉石油管理局等石油单位调入46057人,从惠民、东营、青岛等地市招工76074人,共分配技校毕业生4.4万人,接受大中专毕业生26949人,接收复转军人20260人。1996—2013年,胜利油田从社会招收(聘)人员3588人,接收安置复转军人8064人,统一分配的大中专技校毕业生22060人,录用的大学毕业生12343人。随着职工人数的增加,家属队伍也不断扩大。自胜利油田开发至2013年,先后有40多万石油职工和家属到东营。广大干部员工和家属积极投身石油工业建设,发展经济,建设家园,陆续兴建了以水、电、路、讯为重点的基础设施框架,配套建设文教、卫生、体育、商业、服务业等公用设施,辐射带动了黄河三角洲石油装备制造、化工、农业、商饮服务、建筑等区域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在一片盐碱荒滩上建设起了一座现代石油城。
东营建市初期引进人才。1983年10月,东营市正式成立;1984年1月,东营区、牛庄区、河口区成立。为充实市级机关及三区(东营区、河口区、牛庄区)机关,东营市除了从胜利油田和石油大学(华东)借调干部之外,陆续从全国各地调入干部,1983年调入121人,1984年调入636人,1985年调入766人,1986年调入524人,1987年调入499人,1988年调入289人,1989年调入213人,1990年调入86人。至1990年底,累计调入3134人。同时,东营市加大引进专业技术人员力度。1986年10月6日,中共东营市委、市政府发出《关于引进专业技术人员的暂行规定》,对引进专业技术人员的工资、住房、家属“农转非”、子女入学等方面实行优惠政策。1987年4月4日,中共东营市委为解决乡镇企业专业技术人才不足问题提出八条措施,其中之一就是放宽引进条件,给予优惠待遇,采取多种形式,为乡镇企业招聘、引进急需人才。1985—1990年,全市共引进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006人。这些人才的引进,同时引入大量随迁家属,他们为东营市各项事业的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广饶县三峡库区移民安置。1999年10月,广饶县被确定为山东省三峡库区外迁移民接收安置试点县。县政府成立移民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11月,制定了工作方案,确定由生产条件好的9个乡镇39个村承担接收安置任务,有关乡镇成立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实行领导责任制。2000年1月,与重庆市忠县移民局对接。3月至7月,双方组织考察,签署移民安置协议书和建房协议。广饶县建移民住房12905平方米。8月26日,重庆市忠县涂井乡、干井镇、洋渡镇的150户、613名移民到达广饶县,分别安置在9个乡镇的39个村。移民安置到村后,县政府出资30万元为移民购置米面、蔬菜、炊具和日常用品,并给移民五项优惠政策。县电信局免费给移民安装电话,县人寿保险公司免费为每户移民提供2万元人身保险,部分企业吸收20余名移民入厂就工。移民中的学生全部办理各种转学手续,逐个核实就读学校和班级。县政府为移民调整土地786.5亩,并免费提供第一年的小麦良种,当年人均种小麦1.2亩。第一个春节,省、市、县各级领导对移民进行走访慰问。2002年,150户移民,人均收入3300元。是年,广饶县被山东省政府命名为山东省三峡工程水库移民安置工作先进单位。
暂住人口。东营市成立后,随着改革开放和黄河三角洲开发的逐步深化,城市暂住人口不断增加。据东营市公安局暂住人口登记资料,1990年有暂住人口2.1万人,2000年有7.16万人,2010年增至20万人,2013年为18.25万人。暂住人口中以务工经商者为最多,居住一年以上乃至购房定居者逐年增加。至2013年,务工经商及从事其他劳动的暂住人口约占暂住人口总数的79.65%,居住一年以上者约占66.43%,购房定居者占6.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