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残疾人基本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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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各级政府扶贫力度的加大以及社会保障制度
的逐渐完善,全市残疾人的生存环境、生活质量有一定程度的改善,生活水平在
逐年提高。但受残疾人文化程度偏低、劳动技能较差、社会竞争力不强等因素的
影响,部分残疾人因病返贫、因病致贫问题仍较大,全市贫困残疾人占贫困人口
的比例仍较重,残疾人仍是社会上最为困难的特殊弱势群体,全市残疾人扶贫解
困和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的任务仍相当艰巨。
残疾人状况调查
残疾人状况调查是国情调查和社会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残疾人事业的基
础性工作。市残联成立后,共开展4次残疾人状况调查,分别在1992年1月至4月、
2001年5月至8月、2002年4月至6月、2005年8月至2006年6月。
1991年12月27日,市残联《转发省残联关于进行残疾人调查登记的通知的通
知》,《通知》明确了调查登记的残疾类别、标准、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1992
年1月至4月, 对全市残疾人状况进行调查登记。 经调查,全市共有各类残疾人
67575人,占全市总人口的4.25%。其中视力残疾12169人,占残疾人总数的18%;
听力语言残疾15418人, 占残疾人总数的23%;肢体残疾人21908人,占残疾人总
数的32%; 智力残疾6167人,占残疾人总数的9.1%;精神残疾5505人,占残疾人
总数的8.4%;多重残疾6408人,占残疾人总数的9.5%。通过调查,初步摸清了全
市残疾人状况、致残原因、年龄结构以及康复、就业、婚姻、生活状况、困难问
题和意见建议等,为今后做好残疾人工作提供了可靠依据。
2001年,为全面掌握了解全市残疾人基本状况,积极主动地做好“十五”期
间的各项工作, 促进残疾人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从5月末开始,市县乡
三级残联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开展残疾人状况调查。各级残联高度重视,认真
负责, 协调运作,采取进村入户、逐人登记、逐级汇总的办法,开展为期3个月
的残疾人状况调查,初步查清各类残疾人的数量、分布、年龄结构、文化程度、
劳动就业和生活状况等基本情况。 经调查统计,全市共有各类残疾人68072人,
占全市总人口的3.8%。其中视力残疾人10694人,占残疾人总数的15.7%;听力残
疾人13760人,占残疾人总数的20.21%;言语残疾人2450人,占残疾人总数的3.6
%; 智力残疾人4248人,占残疾人总数的6.24%;肢体残疾人27967人,占残疾人
总数的41.1%;精神残疾人5360人,占残疾人总数的7.88%;多重残疾人3593人,
占残疾人总数的5.27%。 全市平均每8户家庭就有1户残疾人家庭,涉及近20万人
口。与1991年统计数相比,残疾人总数有所增加,所占全市人口比例有所下降。
通过调查,残疾人状况存在着“三低”、“三多”问题,即适龄残疾儿童入
学率低, 文盲多。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小学文化程度的19174人,占残疾人总数
的28.17%; 文盲31547人,占46.34%。残疾人就业率低,靠家庭亲属供养多。全
市无劳动能力的47501人, 占69.8%,60%以上的残疾人靠家庭供养。收入较低,
农村贫困人口多。 残疾人就业能力差,收入低;农村户口的残疾人58182人,占
残疾人总数的85.5%,生活相对贫困,贫困残疾人占全市贫困人口的70%。残疾人
仍是社会上最困难的特殊弱势群体。市残联向市政府提出解决残疾人问题的对策、
建议,为政府救助提供了决策依据。省残联认为东营市这次调查,情况摸得透,
问题找得准,措施可行,做为典型在全省推广。
2002年4月1日至6月30日, 市残联、市教育局联合开展对未入学适龄残疾儿
童少年调查。 经调查, 全市共有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340人,男206人,女
134人。 其中视力残疾22人,听力残疾31人,智力残疾105人,肢体残疾124人,
精神残疾12人,多重残疾46人。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主要原因:(一)家庭
贫困是造成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不能入学的直接原因。经调查,全市适龄残疾儿童
少年因贫困不能入学的282人,占未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的82.9%。(二)家庭、社
会对残疾儿童少年存有偏见,造成残疾儿童少年自卑心理,使其不能上学。(三)
自身生理缺陷也是造成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不能入学的重要原因。有些残疾程度比
较重,生活不能自理,导致其不能入学。针对调查情况,市残联积极争取50万元
救助金,对全市范围内7~15周岁具备入学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因家庭贫困失学
或辍学者进行资助。同时,进一步加大扶贫力度,尽快使残疾儿童少年家庭脱贫;
对智力、肢体残疾儿童少年进一步加强康复训练和弱智班的培训工作,锻炼其自
理能力,并与教育部门联合扩大招生范围,使未入学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尽快入
校。
2005年8月至2006年6月,根据国家和省残疾人抽样调查工作部署,在广饶县
积极开展了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工作。此次调查覆盖面广、人口众多、任
务繁重, 涉及到广饶县4个乡镇、 8个村。 2005年8月16日,市政府办公室下发
《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成立由副市长田振玉任组
长,市残联、统计、财政、民政、卫生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领导小组,并对开展
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2006年4月1日,东营市残联第二
次残疾人抽样现场调查工作启动仪式在广饶县大王镇郭明田村举行。 9时38分,
副市长田振玉宣布现场入户调查工作正式开始。市残联与统计、卫生、民政等部
门共同组成调查队,密切配合,坚持“组织严密,宣传广泛,细心认真,数据准
确”的原则,做到组织机构、物资经费保障、管理制度和工作措施“四个到位”,
确保入户调查工作顺利进行。调查队深入广饶县4个乡镇、8个村进行残疾人抽样
调查,共调查1068户、3332人,为259名6周岁以下和553名7周岁以上残疾人进行
健康查体,入户率、见面率和检查率均达到100%,各项数据通过国家和省验收。
东营市残联等9个单位被评为“山东省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先进集体” ,
李东明、曹胜华等20人被表彰为“山东省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先进个人”,
广饶县被表彰为“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工作先进县”。市第二次全国残疾
人抽样调查领导小组授予市统计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残联、广饶县统计
局、 广饶县卫生局、广饶县财政局、广饶县残联8个单位为“东营市第二次全国
残疾人抽样调查先进单位”,授予韩秀兰等16人为“东营市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
样调查先进个人”。
调查显示, 全市各类残疾人总数为12.1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6.65%,涉及
家庭10万多户。 其中:视力残疾人1.798万人,占残疾人总数的14.86%;听力残
疾人2.923万人, 占24.16%; 言语残疾人0.1851万人, 占1.53%; 智力残疾人
0.8083万人, 占6.68%;肢体残疾人3.5170万人,占29.07%;精神残疾人0.8954
万人, 占7.40%;多重残疾人1.9723万人,占16.30%;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占残
疾人总数的29.7%;高中以上学历的残疾人占残疾人总数的5.41%。由抽样调查数
据测算, 三县两区残疾人的情况是:东营区3.35万人,占总人口的5.48%;河口
区1.50万人, 占总人口的7.15%; 广饶县3.60万人,占总人口的7.40%;垦利县
1.68万人,占总人口的7.80%;利津县1.97万人,占总人口的6.67%。
《残疾人证》核发
残疾人证是认定残疾人及残疾类别、等级合法凭证,是残疾人享受国家和地
方政府优惠政策及扶持规定,维护合法权益的依据。核发和管理残疾人证是残联
管理职能的重要体现,是残联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残疾人证的核发和管理由市残
联宣教群工部、组宣部先后负责。从市残联成立至1997年底,残疾人证由市残联
统一印制, 市、县区残联负责发放,每本收取工本费2元。1997年,国家计委、
财政部就残疾人证工本费标准和制发残疾人证工作经费问题下发文件,明确规定
制发残疾人证的工本费和工作经费由财政负担,不向残疾人收费,从根本上解决
了制发残疾人证费用的问题。 从1998年1月开始,换发国家统一制发的《中华人
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人证由省残联统一印制。
办理《残疾人证》手续:1.办证人申请,所在村(居)委员会或工作单位出
具介绍信(加盖公章);2.所属乡镇、街道、办事处残联填写《残疾人状况登记
表》(加盖公章);3.持本人户口本或居民身份证;4.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残
疾人持以上手续到县区残联免费办理《残疾人证》。依据《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
标准》认定发证,对于明显残疾,易于认定残疾类别、等级者可直接认定发证;
难以直接认定的要到指定医院检查后认定核发。因残疾程度较重不能到办证地点
的,县区残联安排专人上门办理。
为切实做好残疾人证核发工作,市残联多次下发文件。1992年8月3日、1996
年1月22日和10月10日先后下发《关于制发残疾人证的通知》 、《关于统一发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通知》、《关于做好统一核发残疾人证的通知》。
1997年上半年,为维护广大残疾人的合法权益,让残疾人依法凭证享受到优惠待
遇,根据省残联统一部署,市残联制订了实施方案,分工负责,进行统一编号,
全市共征订残疾人证17600个。1997年7月开始,全市统一开展了换证工作。8月6
日上午,召开县区残疾人理事长工作会议,听取县区残联核发残疾人证情况汇报,
进行调度。垦利县残联高度重视,措施有力,部署早、行动快,为全县3000多名
残疾人证重新审定,建档立卡,换发了新证。广饶县残联转变作风,深入基层,
现场评残, 巡回办证,服务到家,受到好评。至12月5日全市换证工作结束,共
为1万多名残疾人换发新证。 1998年3月3日,市残联下发《关于继续做好核发残
疾人证工作禁止收取残疾人证费用的通知》 ,核发工作进展顺利,免费为27535
名残疾人换发残疾人证。 2001年2月15日,市残联下发《关于做好残疾人证发放
管理的通知》和《关于油田职工残疾人证进行审核的通知》,即日起凡户口在东
营市辖区内的胜利油田各单位残疾人证发放由市残联负责。 2003年9月11日,市
残联下发《关于残疾人证管理规定的通知》,为摸清已办证残疾人的情况,2004
年7月14日起至9月20日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验证。
为确保《残疾人证》发放工作的严肃性,市残联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中
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吃透精神,把握政策,严把审核发证关;在此基础上,
组织发动各县区对已发放残疾人证进行复检,对达不到残疾标准、康复脱残或死
亡的, 及时收回。据统计,全市共为市直和油田办理残疾人证465本,为县区审
核残疾人证1106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