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示范城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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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0月, 国家建设部等4部门根据国务院印发的《中国残疾人事业“十
五”计划纲要》提出,从2003年起开展创建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区)活
动。为进一步推动全市无障碍建设深入开展,在2003年全市无障碍建设取得显著
成绩的基础上,2003年12月15日,市残联以东残联〔2003〕77号文件向市政府提
出争创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活动的建议,获市政府批准。2004年3月2日,
市委办公室以东办发〔2004〕 4号文件公布2004年为民办的10件实事和建设的10
大工程,将创建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区)列入10大工程内容。确定对中
心城区相应设施进行改造完善,新建城市道路、公厕、居民小区等设施按照无障
碍设施标准建设。
同年3月12日, 市建委、市民政局、市老龄办、市残联以东残联〔2004〕13
号文件制定印发《2004年东营市创建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实施方案》。方
案确定的创建示范城主要任务有4项, 分别为城市道路无障碍、建筑物无障碍、
居住区无障碍和高层居住环境无障碍。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任务主要是:公共场
所、大型公共建筑改造率达到70%;居民住宅坡道改造率达到60%;居住小区无障
碍坡道、盲道改造率达到50%;各县区城区道路盲道铺设不低于4条,坡化率达到
90%; 盲人过街提示音响装置、公厕改造率达到100%。方案确定对创建工作实行
责任分工:市建委承担创城工作改造进度的督促、检查、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
市残联承担创建全国无障碍示范城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市民政局、市老龄办负
责协调各县区的无障碍设施改造工作;市规划局负责无障碍设施建设与改造方案
的审批;市城市执法局依法督促检查无障碍设施;市市政局负责部分道路、公益
性建筑的无障碍改造工程;市房产局负责居住小区及有关机关无障碍改造工程;
市交警支队负责中心城区过街交通音响提示装置的建设安装。示范城创建分为明
确任务(3月20日至4月10日) 、改造实施(4月11日至6月30日)、检查验收(7
月1日至10月31日)三个阶段。
为加强对创建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工作的领导,4月9日市政府确定成
立东营市创建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常委、副市长张
秀香担任,副组长由副市长田振玉、刘赞杰担任,成员由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市残联理事长魏玉玲兼办公室主任。
2004年3月30日, 全市创建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动员大会在东营宾馆
召开。会议主要任务是安排部署2004年创建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工作任务,动
员各级各部门加快无障碍设施建设步伐,圆满完成创建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
城工作目标。副市长张秀香主持大会,市残联理事长魏玉玲宣读《2004年全市创
建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实施方案》,副市长刘赞杰讲话,市直、县区有关
部门及胜利石油管理局、济军生产基地、石油大学的负责人参加会议。动员大会
召开后,各级各部门履行职责,团结协作,密切配合,掀起新一轮无障碍设施建
设的新高潮。
为确保将建设改造任务落到实处,4月7日,举行创建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
范城责任状签字仪式。东营区政府、东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市政局、市房产
局、市交警支队、市公交公司、东营网通公司、市交通局、市经贸委、市文体局、
市粮食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人民银行等14个部门单位的领导在责任书上
签字。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张松叶受市领导委托出席签字仪式并讲话,市市政局、
市交警支队、东营网通公司负责人作表态发言。
4月9日,全市创建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培训班举办,市、县区城建、
民政、老龄办、残联等部门80余人参加。市建委设计院教授王华民授课。培训班
系统地学习讲解了《城市环境无障碍设计》、《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
范》等内容。
4月28日, 全市创城工作县区调度会在市残联召开,市创城领导小组成员、
各县区创城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会上,各县区汇报了前期创城工作开展
情况,市建委副主任苏冠群、市残联副理事长尹方奎分别讲话,对无障碍建设和
创城工作进行总结,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
5月25日,市创城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召开。根据鲁建标字〔2004〕6号文
件精神,会议组织有关专家对创城工作进行了自查评估。会议认为,自2002年国
家召开无障碍设施建设电视电话会议以来,东营市高度重视,将其作为便民利民
惠民的德政工程来抓,对中心城区进行无障碍改造,对所有在建新建工程严格按
照无障碍设施标准进行整改, 除居住小区还需进行无障碍改造外, 已基本达到
“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的标准,建议市政府做好申报工作。
7月2日,市创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创城动员大会以来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截至6月30日, 共有81个单位完成无障碍改造任务,予以通报表扬。其中市文体
局、市人事局等18个单位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为无障碍改造工作发挥了示
范作用。
8月10日, 为推动中心城居住小区无障碍改造工作,中心城居住小区无障碍
改造动员大会在市残联召开。20余家房地产开发公司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这次
改造任务主要是住宅区内的道路、公共服务性建筑、公共绿地和停车场。动员会
上,市创城办与责任单位签定了责任书,市长助理王建伟、市委副秘书长尹文昌
出席会议并讲话。至12月,住宅区改造任务完成。
在抓紧实施无障碍改造的基础上,根据省和国家创建示范城工作有关要求,
市政府分别于2004年5月27日和8月17日,向全省和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工
作协调小组写出请示,申请将东营市列为创建全省和全国无障碍示范城范围,并
要求给予工作指导和验收。 11月9日至11日,省创建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考核
验收组一行10人来市对无障碍建设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验收。通过听取汇报、查阅
资料和实地查看,验收组对东营市无障碍设施建设情况给予充分肯定。12月14日,
省建设厅、省民政厅、省老龄办、省残联以鲁建标字〔2004〕22号文件发出《关
于命名首批全省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的通知》 ,命名东营市等3个城市为全省
首批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市。
2006年6月1日至2日, 国家无障碍建设验收考核组来东营市对无障碍建设工
作进行考核验收。验收组对东营市无障碍建设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并确定近期在东营市召开全国无障碍建设表彰和标准制定会议。2006年8月7日,
建设部、民政部、中国残联、全国老龄办以残联〔2006〕23号文件作出表彰决定,
东营市等28个城市被授予“十五”全国无障碍建设先进城市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