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监督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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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无障碍建设与改造,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建立科学规范、
监管有力的长效机制。为做好无障碍建设监督管理工作,市残联与有关部门在重
视无障碍设施建设的同时,结合本地实际做了大量工作,有效保证了无障碍建设
工作的健康发展。
制定下发相关文件。1998、1999年,建设部、民政部、中国残联以及省残联
先后下发关于无障碍设施建设的一系列文件, 主要有:1998年9月,建设部、民
政部、中国残联《关于贯彻实施〈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
若干补充规定的通知》 ;1999年3月,建设部、中国残联《关于进一步推行无障
碍设施建设的通知》 ;1998年4月,国家建设部《关于做好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
的通知》 。1998年8月省残联确定,济南、青岛为山东省开展此项工作的试点城
市, 要求及时总结经验,推动全省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全面开展。1999年4月,
省残联、省建委确定增加烟台、威海两市为1999年无障碍设施建设试点城市。为
做好东营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 市残联于1998年8月24日和1999年6月7日转发
上述文件,要求县区残联与当地有关部门加强联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主动协
助和参与无障碍设施建设,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为做好无障碍建设工作,增强无障碍建设意识,2001年10月上旬,市残联拟
定工作意见,与市直有关部门进行会签,呈报市政府,要求转发贯彻执行。10月
30日, 市政府办公室以东政办发〔2001〕109号文件转发市残联、市建委、市计
划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老龄办六部门《关于加强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管
理的意见》。《意见》要求各级各部门增强无障碍建设意识,将无障碍设施建设
列入城市规划和相关工程建设计划,加大改造力度,力争在“十五”期间基本实
现城市道路和公共设施的无障碍化。文件下发后,全市无障碍工作受到重视,一
些建筑工程开始按规范要求进行设计验收。
2003年4月3日,市建委、市残联以东残联〔2003〕11号文件下发《关于将无
障碍设施纳入在建工程总体建设的紧急通知》。通知要求各县区、各建设单位,
将所有在建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必须把无障碍设施纳入工程建设当中,严格把
关,凡不符合无障碍规范要求的,不予颁发竣工验收合格证。
随着无障碍工作的深入开展,2004年12月6日,市政府第118号令发布《东营
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办法》。办法规定,新建、扩建和改造建设项目,必须按
照国家《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的要求建设无障碍设施。对已经建
成的建设项目,未建设无障碍设施的,应当按照设计规范要求进行改造。该办法
在全省属制定较早、力度较大的规范性文件,从此将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纳入
了规范化管理轨道,为推动东营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2006年2月, 《山东省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办法》印发。市残联、市建委、
市民政局、 市老龄办于同年3月10日予以转发,要求各县区做好宣传工作,严格
按照办法要求,开展好辖区内无障碍设施建设与管理工作。
2006年3月10日, 市残联、市建委、市民政局、市老龄办下发《关于进一步
加强残疾人和老年人综合服务设施无障碍建设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县区及市直
有关部门严格按照《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残疾人和老年人综合服务设施无
障碍建设标准》和《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的要求进行建设与改造,
要求同年8月1日完成改造任务。
为加强全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水
平,2006年9月8日,市建委、市残联、市规划局、市城市执法局、市市政局印发
《关于进一步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县区、市直各有
关单位,在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工作中,做到抓源头,把好规划设计关;抓过程,
把好施工监理关;抓末端,把好竣工验收关;抓配合,实现齐抓共管。
定期开展无障碍设施建设检查。为掌握了解本市执行《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
障碍设计规范》 及无障碍设施运行管理情况,2001年7月17日,市建委、市民政
局、 市残联联合下发通知,确定在7月下旬对市直、三县两区在建及竣工工程进
行无障碍建设检查。检查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通知下发后,市直
有关部门、各县区按照检查要求开展了自查,然后三部门组织专家进行抽查。
2002年12月26日,市残联根据省残联要求下发通知,确定对广饶、垦利、利
津三县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无障碍情况进行检查。通知要求三县残联对照无障碍
设施建设标准,本着缺啥补啥原则进行整改,2003年3月中旬市残联组织了验收。
2004年4月15日, 市人大内司委组织市残联、市民政局等组成执法检查组,
开展以无障碍建设为主要内容的执法检查。 检查分4个组,采取“听、看、访”
的形式对东营区、河口区、垦利县、胜利石油管理局等进行检查。此次检查重点
突出,方法得当,促进了无障碍建设工作的开展。
为迎接全国“十五” 无障碍建设先进城市表彰会议在东营召开,2006年6月
21日至22日,由市政府分管秘书长带队,市残联、市建委、市民政局、市老龄办
负责人组成检查组,分两路对三县两区和中心城区无障碍设施建设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采取听取汇报和实地查看两种方式, 6月26日检查组形成情况报告,呈报市
政府。对检查出的问题,检查组分别列出单子,以督查书的形式发至有关县区和
单位,督促整改。
2006年7月6日,市建委、市残联在市建委举办《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
计规范》培训班,全市建筑和城市道路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监理企业、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单位的200余人参加培训。 通过培训,进一步加强了城市无
障碍建设管理,提高了城市建设管理水平。
2006年7月10日至31日,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残联、市交警支队等五部门,
在中心城区开展杜绝车辆乱停放及占压人行道、盲道联合整治活动。整治活动制
定了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活动分宣传发动、联合治理、检查验收三个阶段。
本次联合整治活动,职责明,声势大,严厉打击了侵占、破坏无障碍设施的行为,
确保无障碍设施发挥其应用的作用。
市政府实施专项督查。 2003年3月6日,市政府办公室以东政办字〔2003〕6
号文件确定对无障碍设施建设等列入2003年度为民办的10件实事和建设的10大工
程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督查方式是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各责任单位上
报的项目实施方案,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期地对项目落实情况进行现场督查,进
展情况每月通报一次。市政府督查办公室根据督查情况核定分数,年终计入政务
督查考核成绩。 根据要求,市残联分别于同年4月3日、6月27日、7月19日、7月
23日、8月27日、10月27日、11月26日、12月底共9次向市政府督查办公室或市长
办公会议进行汇报。把无障碍工作落实情况列入专项政务督查内容,及时解决了
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有效地促进了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