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试行汉语双拼盲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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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鲁残联〔1995〕7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盲人教育工作,提高其文
化素质和职业技能, 1995年12月8日,市教委、市民政局、市残联联合印发《关
于实行推广“汉语双拼盲文”的意见》(东残联〔1995〕18号),成立以市民政
局副局长、市残联理事长杨同德为组长的“双拼盲文”试行推广领导小组,市教
委、市民政局、市残联分工负责,统一行动:市教委负责盲校(班)特教师资的
培训及学龄前盲童的调查统计工作;市民政局负责民政系统所属福利企业、按摩
诊所等单位的盲人培训;市残联负责“双拼盲文”实行推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
残联系统盲人、盲人工作者以及社会盲人的培训。
1996年8月, 举办全市首期双拼盲文培训班,双拼盲文开始在全市推行。东
营市残联志第十章法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