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残疾人教育救助主要是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市实际
情况, 帮助残疾人解决上学费用,资助其顺利完成学业,大体上包括2个方面:
一是资助残疾儿童少年接受初等、中等教育,另一个是资助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
和中等专业教育。这两个方面有时交织在一起,形成综合性教育救助,共同组成
东营市残疾人教育救助体系。
帮助残疾人接受普通初等、中等教育
为解决贫困失学残疾儿童上学难问题, 1997年9月23日,省残疾人福利基金
会、省残联下发《关于资助贫困失学残疾儿童的通知》(鲁残基字〔1997〕1号)
决定从1997年开始,每年拿出部分资金资助贫困失学残疾儿童继续学习,1997年
度东营市刘盛达、 陈亮、崔颜平、赵云龙等4名7-15岁残疾儿童共获得1900元的
资助。11月11日,东残联〔1997〕18号文件《关于下拨贫困失学残疾儿童资助款
的通知》 ,落实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救助款1900元,市残联同时下拨700元,合
计2600元,发放到受助贫困残疾儿童手中,同时增加广饶县崔宝宝为资助对象,
以加强救助力度。1998年,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继续救助,东营市崔宝宝、季丽
丽等5名贫困失学残疾儿童获得资助。
根据物价上涨和聋儿家庭实际情况,为减轻聋儿家庭负担,2002年1月1日,
市残联下发 《关于解决市聋儿语训学校在校学生学杂费和生活费补助的通知》
(东残联〔2002〕 3号),给予在校生每人每月60元的生活补助、每人每月30元
的学费补助。
根据国务院残工委的有关要求和2001年市政府4-14次常务会议精神,为解决
贫困失学残疾儿童上学难问题, 2002年4月27日,市残联《关于申请失学残疾儿
童少年救助金的报告》(东残联〔2002〕17号)要求财政局从东营市残疾人救助
基金中安排50万元救助500名贫困失学残疾儿童少年。6月10日,市残联下发东残
联〔2002〕22号文件《关于资助贫困失学残疾儿童少年的通知》,要求各县区残
联选定本地7~15岁贫困失学残疾儿童少年,上报市残联进行救助。同时,做好调
查摸底工作。 7月23日,东残联〔2002〕25号文件《关于拨发全市贫困残疾儿童
少年救助款的通知》 下拨48万元救助款,救助480名贫困失学残疾儿童少年,每
人1000元。 其中,广饶县131人,利津县131人,垦利县125人,河口区43人,东
营区50人。
帮助残疾人接受高等和中等专业教育
为鼓励残疾人刻苦学习, 奋发成才, 1998年4月6日, 市残联出台东残联
〔1998〕12号文件《关于对市直单位职工的残疾子女考取大、中专院校给予学费
补助的通知》,规定“从1998年7月起对实施分散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市直、
中央及省属驻东营市区企事业单位职工的残疾子女考取大、中专院校的给予学费
补助。 ”凡是1998年前和1998年7月后被普通高等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录取
的在校学生,均从1998年7月起享受学费补助。
为落实鲁残联〔1998〕97号文件精神,保证考取大中专院校的贫困残疾人都
能够顺利入学, 1998年8月25日,市残联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对考取大中专院
校贫困残疾人帮困助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东残联〔1998〕36号)要求各县区残
联按照省里的要求,立刻组织做好对残疾考生的调查工作,积极与当地教委、招
办、劳动、民政等部门密切联系,争取使达到分数线的残疾考生都能够走出困境,
步入学校;要把残疾考生的帮困助学与扶贫解困结合起来,大力实施“形象工程”
“民心工程”,使残疾人的升学、就业“两难”问题得以有效解决。
为落实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专项彩票公益金资助贫困残疾大学生项目,使更多
贫困家庭的残疾大学生完成学业, 2004年7月26日,市残联、市教育局以东残联
〔2004〕42号文件,对受助对象与资助标准、受助学生条件、受助对象确认办法
作出详细规定,要求各县区残联、教育局对本地当年考入高等院校的残疾大学生
总数及贫困残疾学生情况认真进行调查摸底,按有关要求上报详细的申请资料,
为省残联分配资助名额提供参考。 当年,对全市9名残疾大学生兑现了每人2000
元的学费补助。
综合性教育救助
1999年12月30日,市残联举行仪式向残疾学生发放学费补助。来自市人大、
市教委等有关部门的领导及残联系统的有关人员30多人出席仪式,市残联理事长
崔金山发表讲话。于波、孔凡勇等5名大中专学生和张菲菲等5名贫困失学残疾儿
童及市聋儿语训学校12名在校聋儿获得学费补助,总计19290元。
2001年1月4日,市残联举行仪式,向部分残疾学生发放困难补助和奖学金。
向20名残疾学生发放困难补助和奖学金2.4万元,同时向郑玉影等3名残疾大学生
颁发3000元奖
学金。2008年12月24日,市残联下发《关于对市直院校残疾学生实施救助的
通知》(东残联〔2008〕63号)对在校残疾学生进行救助,救助范围包括市海河
小学、市实验小学、市春晖小学、东营爱心园特教中心、市实验中学、市育才学
校、市第一中学、市第二中学、市职业学院、市技术学院的残疾学生,父母在市
直机关直属单位工作、在外地大中专院校就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的残疾学生。
2008年12月24日下午,东营市残联向贫困残疾学生发放救助金仪式在东营职
业学院举行。市职业学院工会主席徐纪尊、市残联副理事长许建仁以及来自受捐
助学校的分管领导和受捐助学生代表共计60余人参加了活动。宋亮等85名在校就
读的残疾学生获得93320元救助金。
第三节 教育救助工作
东营市残疾人教育救助主要是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市实际
情况, 帮助残疾人解决上学费用,资助其顺利完成学业,大体上包括2个方面:
一是资助残疾儿童少年接受初等、中等教育,另一个是资助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
和中等专业教育。这两个方面有时交织在一起,形成综合性教育救助,共同组成
东营市残疾人教育救助体系。
帮助残疾人接受普通初等、中等教育
为解决贫困失学残疾儿童上学难问题, 1997年9月23日,省残疾人福利基金
会、省残联下发《关于资助贫困失学残疾儿童的通知》(鲁残基字〔1997〕1号)
决定从1997年开始,每年拿出部分资金资助贫困失学残疾儿童继续学习,1997年
度东营市刘盛达、 陈亮、崔颜平、赵云龙等4名7-15岁残疾儿童共获得1900元的
资助。11月11日,东残联〔1997〕18号文件《关于下拨贫困失学残疾儿童资助款
的通知》 ,落实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救助款1900元,市残联同时下拨700元,合
计2600元,发放到受助贫困残疾儿童手中,同时增加广饶县崔宝宝为资助对象,
以加强救助力度。1998年,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继续救助,东营市崔宝宝、季丽
丽等5名贫困失学残疾儿童获得资助。
根据物价上涨和聋儿家庭实际情况,为减轻聋儿家庭负担,2002年1月1日,
市残联下发 《关于解决市聋儿语训学校在校学生学杂费和生活费补助的通知》
(东残联〔2002〕 3号),给予在校生每人每月60元的生活补助、每人每月30元
的学费补助。
根据国务院残工委的有关要求和2001年市政府4-14次常务会议精神,为解决
贫困失学残疾儿童上学难问题, 2002年4月27日,市残联《关于申请失学残疾儿
童少年救助金的报告》(东残联〔2002〕17号)要求财政局从东营市残疾人救助
基金中安排50万元救助500名贫困失学残疾儿童少年。6月10日,市残联下发东残
联〔2002〕22号文件《关于资助贫困失学残疾儿童少年的通知》,要求各县区残
联选定本地7~15岁贫困失学残疾儿童少年,上报市残联进行救助。同时,做好调
查摸底工作。 7月23日,东残联〔2002〕25号文件《关于拨发全市贫困残疾儿童
少年救助款的通知》 下拨48万元救助款,救助480名贫困失学残疾儿童少年,每
人1000元。 其中,广饶县131人,利津县131人,垦利县125人,河口区43人,东
营区50人。
帮助残疾人接受高等和中等专业教育
为鼓励残疾人刻苦学习, 奋发成才, 1998年4月6日, 市残联出台东残联
〔1998〕12号文件《关于对市直单位职工的残疾子女考取大、中专院校给予学费
补助的通知》,规定“从1998年7月起对实施分散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市直、
中央及省属驻东营市区企事业单位职工的残疾子女考取大、中专院校的给予学费
补助。 ”凡是1998年前和1998年7月后被普通高等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录取
的在校学生,均从1998年7月起享受学费补助。
为落实鲁残联〔1998〕97号文件精神,保证考取大中专院校的贫困残疾人都
能够顺利入学, 1998年8月25日,市残联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对考取大中专院
校贫困残疾人帮困助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东残联〔1998〕36号)要求各县区残
联按照省里的要求,立刻组织做好对残疾考生的调查工作,积极与当地教委、招
办、劳动、民政等部门密切联系,争取使达到分数线的残疾考生都能够走出困境,
步入学校;要把残疾考生的帮困助学与扶贫解困结合起来,大力实施“形象工程”
“民心工程”,使残疾人的升学、就业“两难”问题得以有效解决。
为落实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专项彩票公益金资助贫困残疾大学生项目,使更多
贫困家庭的残疾大学生完成学业, 2004年7月26日,市残联、市教育局以东残联
〔2004〕42号文件,对受助对象与资助标准、受助学生条件、受助对象确认办法
作出详细规定,要求各县区残联、教育局对本地当年考入高等院校的残疾大学生
总数及贫困残疾学生情况认真进行调查摸底,按有关要求上报详细的申请资料,
为省残联分配资助名额提供参考。 当年,对全市9名残疾大学生兑现了每人2000
元的学费补助。
综合性教育救助
1999年12月30日,市残联举行仪式向残疾学生发放学费补助。来自市人大、
市教委等有关部门的领导及残联系统的有关人员30多人出席仪式,市残联理事长
崔金山发表讲话。于波、孔凡勇等5名大中专学生和张菲菲等5名贫困失学残疾儿
童及市聋儿语训学校12名在校聋儿获得学费补助,总计19290元。
2001年1月4日,市残联举行仪式,向部分残疾学生发放困难补助和奖学金。
向20名残疾学生发放困难补助和奖学金2.4万元,同时向郑玉影等3名残疾大学生
颁发3000元奖
学金。2008年12月24日,市残联下发《关于对市直院校残疾学生实施救助的
通知》(东残联〔2008〕63号)对在校残疾学生进行救助,救助范围包括市海河
小学、市实验小学、市春晖小学、东营爱心园特教中心、市实验中学、市育才学
校、市第一中学、市第二中学、市职业学院、市技术学院的残疾学生,父母在市
直机关直属单位工作、在外地大中专院校就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的残疾学生。
2008年12月24日下午,东营市残联向贫困残疾学生发放救助金仪式在东营职
业学院举行。市职业学院工会主席徐纪尊、市残联副理事长许建仁以及来自受捐
助学校的分管领导和受捐助学生代表共计60余人参加了活动。宋亮等85名在校就
读的残疾学生获得93320元救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