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思想、作风及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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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残联干部职工思想、作风及廉政建设主要通过两种途径,一是借助开展例
行的党组织活动、机关常规工作进行;另一个是根据省市有关部门的要求,结合
不同时期的形势特点,开展一系列的专门活动,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印发实施
意见,形成长效机制。这里主要介绍后一种情况。
开展专项活动
1996年,根据市委《关于加强市直机关建设的意见》,结合机构改革“三定”
工作,开展“四整顿活动”,成立市残联“四整顿”活动领导小组,组长杨同德、
副组长张广城,下设办公室,主任张广城。制定实施方案。活动分为4个阶段:4
月26日~5月5日为第一阶段, 主要是组织、发动,学习文件,提高认识,统一思
想, 端正态度,增强干部职工搞好“四整顿”的自觉性。主要做了3项工作:召
开班子成员会,安排专题研究,制定措施,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召开领导小
组成员、办公室工作人员会议,进行人员分工,查找学习材料;召开动员大会。
第二阶段为检查整改阶段,5月6日~5月26日。搞好个人自查、班子集体总结
和集中整改。
第三阶段为建章立制阶段,5月27日~6月7日。检查老制度,补充新制度。
第四阶段,总结验收,6月8日~6月底。每个部室和干部职工写出书面总结,
召开工作会议,在此基础上,搞好单位的全面总结。
9月份, 根据市直机关建设领导小组的有关安排,采取“一学二议三改”的
方法开展市直机关“四整顿”回头看活动,即学习有关文件——对照文件要求和
单位及单位领导查改的问题进行评议——制定改进措施。
1999年,根据中共中央、中共山东省委的决定和《中共东营市委关于在区县、
市直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中开展“三讲”教育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市委将
市残联列为首批开展“三讲”教育的单位。为此,成立以崔金山为组长的市残联
“三讲” 教育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整个过程从8月12日开始到10月27日结
束, 大体上分为4个阶段:思想发动,学习提高;听取意见,自我剖析;交流思
想, 开展批评;认真整改,巩固提高。2000年4月,又开展“三讲”教育“回头
看”活动。
2000年8月25日~9月25日,市残联利用1个月时间在全会开展以成克杰、胡长
清等重大典型案件为反面教材的警示教育活动。成立以党组书记崔金山为组长,
党组成员和各部室、单位主任为成员的警示教育领导小组,制定出台《市残联关
于利用胡长清等重大典型案件开展以案论纪警示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活动共
分3个阶段:
1.加强学习,提高认识阶段。全面传达东纪发〔2000〕27号文件《关于2000
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施意见》,发放《邓小平论党员干部廉洁
自律》《以案施教、警钟长鸣——胡长清案件教育教材》等材料,学习《人民日
报》 2000年9月15日版《一个高级领导干部的毁灭——成克杰严重受贿犯罪警示
录》,观看电教片《胡长清案件警示录》、电影《生死抉择》。
2.围绕主题交流体会,开展反腐倡廉大讨论阶段。在学习文件、教材,观看
电影、电教片的基础上,围绕成克杰、胡长清等反面典型案件,针对社会上的腐
败丑恶现象,召开谈心交流会,畅谈个人学习体会,讨论反腐倡廉的重要性。
3. 制定整改措施阶段。针对第二阶段讨论和查摆出的问题,会党组制定3条
措施,以保障警示教育的长期化。一是进一步落实党员干部《廉政准则》《中国
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坚决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二是继续巩固和
扩大“三讲”教育成果,在全会系统内认真落实既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干
部职工的法制、法规教育,大兴学习之风;三是严格规章制度和办事程序,每个
党员干部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2001年, 党风廉政建设主要针对领导干部。主要从以下2个方面着手:一是
自觉进行廉政教育,收看电影《生死抉择》、录像片《胡长清案件警示录》《一
代廉吏于成龙》《忠诚》等几部党风廉政方面的片子;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
评与自我批评。二是以身作则: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乘车标准,单位公务用车2部,
按规定上报登记,没有违规超标现象;拒收单位和个人现金、有价证券;严格执
行住房、配备手机和报销费用的有关规定,县级干部4人,各1套住房,面积均未
超标;公款接待严格执行“派餐”制度。
2005年, 根据东发〔2005〕 3号和东发〔2005〕4号文件精神,开展以实践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活动分3个
阶段: 学习动员、分析评议、整改提高,力求达到4个目标:提高党员素质、加
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为保证活动卓有成效,出台《关于
印发〈市残联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有关制度〉 的通知》 (东残联党字
〔2005〕3号),公布6项制度:《集中学习制度》《撰写笔记制度》《考勤制度》
《补课制度》《考核测试制度》《教育档案制度》。
2006年5月12日, 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围绕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大意
义、丰富内涵、实践价值深入学习研讨促进全市残疾人事业发展。
2007年,开展“解放思想,改进作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教育活动。党
风廉政建设从3个方面得到加强: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抓好教育,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底线;强化监督和制度建设,保障党风
廉政建设工作健康开展。为此,研究制定廉政建设实施意见,提出具体措施与主
要目标,充实完善《廉政建设制度》《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推行政务公开,
阳光操作。 为加强对这一工作的领导,于3月15日调整市残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
腐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魏玉玲, 副组长尹方奎、张广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负责具体工作。调整市残联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魏玉玲,副组长尹方奎、
张广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马向华负责办公室具体工作。
建立长效机制
1994年,张广城被市直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批准为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员。
1995年12月21日,《关于成立市残联社会主义教育领导小组的通知》:组长
杨同德,副组长张广城,成员刘维梅、穆丕鹏、陈培军,全面开展社会主义思想
教育活动。
1998年,市残联下发《关于印发中共东营市残联党组市残联执行理事会〈关
于加强集体领导、 实行分工负责制的议事原则与策略〉 的通知》(东残联党字
〔1998〕 3号),对全局性工作、业务性工作、突击性工作、改革性工作、开辟
性工作等12种情况的处理原则作出具体规定,突出民主集中制,倡导团结协作,
鼓励开拓创新的精神。
6月7日,市残联印发《关于调整充实市残联机关学习领导小组的通知》:组
长杨同德,副组长韩秀兰,成员盖敬美、刘维梅,联络员俎良。
7月22日,《关于成立市残联中心理论学习组的通知》(东残联党字〔1998〕
4号)组长杨同德,由市残联党组成员、执行理事会成员和机关党支部成员7人组
成,制定《市残联中心理论学习组学习制度及学习意见》,进一步规范学习活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
风建设的决定》 精神,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2002年2月21
日~2002年2月28日, 进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学习内容为《
“三个代表”学习读本》《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山
东省“四五”全民普法法律选编》《世贸组织基本法律制度》《山东省按比例安
排残疾人就业办法》。活动分3个阶段:
学习动员阶段(2月20日~22日):召开理事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集中学习问
题,集中学习、辅导。
座谈讨论阶段(2月22日~25日):以部室为单位根据学习内容进行座谈讨论;
结合个人工作情况每人写1篇心得体会;结合单位实际,围绕如何加强制度建设、
机关建设提意见、 建议;根据讨论情况,每个部室、单位推荐2名代表作大会交
流。
大会交流阶段(2月26日~28日):大会交流、总结。
2004年4月28日, 市委东任〔2004〕57号文件《关于建立中共东营市残疾人
联合会执行理事会纪律检查组及张广城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公布成立以张广城
任组长的市残联纪律检查组,大大加强了市残联对纪检工作的组织领导。2006年
5月10日,市残联党组出台《2006年市残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
(东残联党字〔2006〕 4号)本着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
方针,以监督和制度建设为重点,加大防治力度,为残疾人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
坚强的政治保证。从维护党的纪律、加强作风建设、强化反腐倡廉教育3个方面,
落实6条工作措施: 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
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述职述廉制度;
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报告本人重大事项制度;加强对有关工作及环节的监管;提高
纪检干部的自身素质等。市残联实行具体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详细规定任务
内容、目标要求、具体措施、完成时限、责任人、承办科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