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下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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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等业务工作,市残联在市委市政府的
支持下,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先后成立东营市聋儿语训学校、东营市残疾
人康复培训中心、东营市残疾人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等3个事业单位。1997年,
市聋儿语训学校和市残疾人康复培训中心开始进行事业单位申请登记。 1998年5
月14日,东编发〔1998〕33号文件确定市残疾人康复培训中心、市聋儿语训学校
为全额预算单位, 在2003年~2004年的东营市事业单位清理整顿中得以保留。
2007年6月13日, 东营市人事局《关于市残疾人联合会所属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
用制度工作方案的批复》(东人函〔2007〕31号)同意“市聋儿语训学校、市残
疾人康复培训中心、 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等3个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
度。”各单位人员管理进入新阶段。2008年,市残联下属事业单位进行法人登记,
明确法人地位。
东营市聋儿语训学校
东营市聋儿语训学校是依据建立专门聋儿语训机构的要求成立、发展起来的。
筹备工作
根据鲁政发〔1990〕15号文件的部署和省三项康复领导小组“关于建立聋儿
语训康复听力中心”的要求,东营市积极筹备建立市级聋儿语训机构,市民政局、
市残联先后5次行文有关部门请求支持:
1990年3月21日, 东营市民政局与市残联以《关于建立东营市聋儿语训康复
听力中心申请资助的报告》(东民字〔1990〕19号)请求省三康办、省财政厅资
助教学设备费10万元。
1990年4月16日, 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残联行文省三项康复办公室、省
财政厅(东民字〔1990〕第26号文件《关于建立东营市聋儿语训康复听力中心申
请资助的报告》),要求给予20万元教学设备费资助。
1990年11月7日, 东营市民政局与市残联以东民字〔1990〕第75号文件《关
于建立市聋儿语训学校的请示》联合行文市政府,11月28日,市政府副市长张万
湖批示,同意建立。
1991年8月12日, 市残联以东残字〔1991〕号文件《关于创建东营市残疾人
康复职业培训中心的请示》要求市计划委员会立项建设东营市残疾人康复职业培
训中心,其中第一个建设项目即为聋儿语训学校。
1992年8月11日,市残联以东残联〔1992〕第9号文件《关于申请解决市聋儿
语训学校及教师编制的报告》 行文市编委, 要求建立市聋儿语训学校,按照1∶
2.5的比例配备6名康复教师。 12月2日,市编委下发《关于成立“东营市聋儿语
训学校”的批复》(东编发〔1992〕51号),同意成立“‘东营市聋儿语训学校’,
正科级事业单位,隶属市残联,所需经费除财政负担外,还应依靠发展社会福利
和向社会筹集。暂定编制13人,即校长1人,教师6人,保育员3人,其他管理2人,
工勤1人。”
发展进程
根据业务工作、管理方式和编制结构发展的特点,可以分为两个阶段。
快速发展阶段
这一阶段办学条件逐步改善,招生规模迅速扩大,学校管理卓有成效。
根据中国残联及省残联的要求,为尽快完成《残疾人事业五年计划》规定的
聋儿语训任务,1992年7月28日,市残联下发《关于市聋儿语训学校招生的通知》,
主要面向市直、东营区、河口区机关、农村及其事业单位的听力损失不大于80分
贝的3-7岁聋儿; 8月8日,市聋儿语训学校在市综合福利院正式招生开班,共有
王梅梅等10名学生。到1993年,有房屋200平米;内设教务处、总务处、办公室,
共有在编人员6人, 编外人员2人;共有2个语训班,在训聋儿16人,累计训练22
人,受训聋儿全部开口说话;在校聋儿助听器配戴率100%,有效率100%,采用脑
干诱发的方法进行听力检测;联系家庭训练点12个,共训聋儿12名。
1993年11月1日, 东残联〔1993〕26号文件《关于市残联聋儿语训学校建立
校委会的通知》公布“建立聋儿语训学校校委会……学校实行校委会领导下的校
长负责制。”12月16日,市残联下发东残联〔1993〕29号文件决定正式启用“东
营市聋儿语训学校”印章。
1996年11月, 学校由市综合福利院迁至东城辽河路127号市残疾人康复培训
中心南侧服务楼的二楼上,训练、生活条件明显改善。
到1998年, 学校拥有教职工15名;拥有基础设施198平方米;教学仪器、用
具6大件,价值28万元。
这一阶段呈现出如下特点。
一是坚持常年开班办学,业务范围较广。主要业务包括:集中对全市(含胜
利油田) 3-7岁的聋儿进行语言训练,同时,进行学前教育和智力开发;举办聋
儿家长培训班,对全市(含胜利油田)聋哑儿童进行家庭训练,实施指导;对全
市(含胜利油田)各级残联、残疾人协会工作人员,社会福利企业管理技术人员
进行手语培训;举办弱智儿童家长培训班,指导家庭分散训练。1992年~1998年,
累计集中招生6次,举办家长培训班5期,累计训练聋儿11 8名。举办弱智儿童训
练班3次, 举办弱智儿童家长培训班4期,累计训练弱智儿童116名。举办全市残
联、 残疾人协会工作人员和社会福利企业管理技术人员手语培训班6期,累计培
训手语人员128人次。
二是实行封闭式、现代化教学管理,成效显著。所训聋儿全部开口说话,61
%进入普通小学就读, 39%进入市和油田盲聋童学校及省残疾人中等学校就读。
1995年,学校被评为“国家级达标单位”。
调整阶段
根据业务工作的需要和机构改革的有关规定,东营市聋儿语训学校在机构编
制、岗位设置、管理方式上有所变化。
2000年5月16日, 市残联行文市人事局(东残联〔2000〕17号文件《关于申
请200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的报告》)要求“市聋儿语训学校岗位设置:
中级2人,初级9人,聘任使用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小教一级6人,小教二级3人。”
2004年4月30日, 东营市编制委员会东编发〔2004〕38号文件规定,保留东
营市聋儿语训学校,为市残联直属的准公益类事业单位,正科级;核定编制13人,
人员结构为管理人员3人, 教师7人,其他服务人员3人;配备校长1名、副校长1
名;经费实行财政拨款。业务范围:开展新生儿听力筛查及早期干预;承担全市
年龄在3~7岁、 听力损失在90分贝以内聋儿的听力语言训练、听力检测、耳模配
制;培训聋儿家长,开展家庭训练;普及耳聋预防知识。
2007年11月6日, 市残联《关于市聋儿语训学校和市残疾人康复培训中心增
设领导职数的请示》(东残联〔2007〕93号)要求增加市聋儿语训学校、市残疾
人康复培训中心副科级领导职数各1名。 2007年11月27日,市编委《关于市聋儿
语训学校领导职数问题的批复》(东编办发〔2007〕93号)同意:“市聋儿语训
学校增加领导职数1名,达到3名”。
东营市残疾人康复培训中心
在不同时期,东营市残疾人康复培训中心曾经被称为东营市残疾人康复服务
中心、东营市残联康复中心,最终定名为东营市残疾人康复培训中心。
成立背景
东营市残疾人康复培训中心的建立基于以下几个原因:
1.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满足全市残疾人参与社会、要求
康复的迫切愿望。
2.鲁政发〔1990〕15号文件和省三康(白内障复明、儿麻矫治、聋儿语训)
领导小组关于“各地市都要尽快建立……残疾人康复职业培训中心”的要求。
3. 落实《中国残疾人事业“八五”计划纲要(1991年~1995年)》,改善全
市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物质条件和社会环境,缩小残疾人事业与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水平的差距。
筹备
1991年至1995年, 市残联、市民政局先后3次行文有关部门,请求建立残疾
人康复职业培训机构:
1992年3月5日,东营市民政局、东营市残联联合行文市政府(东民字〔1992〕
第9号《关于建立东营市残疾人康复职业培训中心的报告》);
1994年7月28日, 市残联向市编委提交《关于申请为市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
列编的报告》(东残联〔1994〕20号);
1995年7月18日, 市残联上报《东营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申请市残疾人康复
培训中心编制的请示》(东残联〔1995〕14号)。
1994年11月5日, 市编委办公室下发《关于成立市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筹建
办公室的批复》(东编办发〔1994〕14号)同意成立“东营市残疾人康复服务中
心筹建办公室” ,为市残联所属事业单位,暂定编制3人,其所需人员内部调剂
解决。
建立机构
经过半年多的筹备, 1995年8月16日,东编发〔1995〕第26号文件《关于成
立东营市残疾人康复培训中心的批复》同意“成立东营市残疾人康复培训中心,
隶属市残疾人联合会领导,正科级事业单位,实行全额事业管理,暂定编制10人,
可配1正1副两名领导, 教师和专业人员不得少于6人。原东营市残疾人康复服务
中心筹建办公室撤销。1995年10月17日,《关于成立东营市残疾人康复培训中心
及启用印章的通知》(东残联〔1995〕17号)正式公布。1995年10月27日,市残
联《关于认真搞好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开业前筹备工作的通知》要求:“中心(编
者注:市残疾人康复培训中心)财务由市残联机关财务统管,单列帐户;将东城
按摩诊所由用品用具服务部整建制地移交给康复培训中心管理,隶属康复培训中
心领导。”
发展进程
1997年2月15日, 市残联请求市卫生局批准残疾人康复培训中心所属市残联
按摩诊所继续开展业务工作; 4月11日,市残疾人康复培训中心门诊诊所正式开
张营业, 助残日期间,市委书记国家森、副市长张秀香前往走访慰问。1997年9
月25日,东营市残疾人康复培训中心一期工程举行开业典礼,市人大常委会副主
任李献军、市政府副秘书长崔建民剪彩。
为加强对市残疾人康复培训中心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1998年
2月18日出台《东营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加强康复培训中心综合事务管理的意见》
成立中心大院综合事务管理委员会,制定一系列管理制度,从水电管理、安全保
卫、卫生管理、考勤制度几个方面作出详细规定,使中心的管理工作逐步实现制
度化、规范化。
到1998年, 市残疾人康复培训中心下设盲人按摩诊所、康复门诊2个诊所,
拥有医疗康复、 按摩诊所、 病房等业务用房210平方米,仪器设备6大件、价值
18.6万元。 年按摩治疗重度肢体残疾人及居民患者2515人次;年举办1-2期盲人
按摩培训班,培训盲人按摩人员21名。主要承担:对残疾人进行术后康复;重度
肢体残疾人和居民腰、腿、颈患者进行按摩康复;举办全市(含胜利油田)盲人
按摩培训班,对盲人传授按摩技术;承办残疾儿童托幼班;承办弱智残疾人“半
工半读班”;承办残疾人就业上岗培训业务,残疾人中、短期职业技术技能培训
和残疾人培训、劳动试验场所。
1995年~1998年, 市残疾人康复培训中心累计对重度肢体残疾人和居民患者
实施康复和按摩治疗18162人次;举办盲人按摩培训班4期,培训盲人按摩人员41
名。市残疾人康复培训中心较好地发挥了基地和辐射作用,被省政府残工委授予
“全省残疾人康复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中心按摩医师隋文章被省人事厅和
省残联表彰为“全省残疾人自强模范” ,于1996年6月出席亚太地区13国盲人按
摩研讨会,其论文受到与会专家的高度评价,被收入大会论文集。
1999年,市残疾人康复培训中心按摩诊所、康复门诊两个诊所合并,全年门
诊次数达到5618人次,其中,按摩1386人次,针灸1138人次,其他2524人次,按
摩、 针灸占到门诊业务量的44.93%; 总收入44494.17元, 其中药品销售收入
20848.32元, 按摩14868元,针灸7477.20元,治疗1300.65元,按摩、针灸占总
收入的50.23%。同时,继续开展残疾人职业培训,先后举办2期盲人按摩培训班、
1期智障儿童家长培训班。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的需要,规范事业单位会
计核算行为, 经过市财政和银行部门的同意, 市残联于1999年1月20日, 下发
《市残联关于理顺残疾人康复培训中心财务管理关系实行财务单列的通知》(东
残联〔1999〕 3号),决定“从1999年3月1日起,对市残疾人康复培训中心实行
财务单列,设立基层会计单位。康复中心诊所经营收入核算实行大包干,独立核
算, 自收自支,工效挂钩,超支不补的核算办法。”2月26日,成立以邹淑贤为
组长的市残联康复中心物业管理领导小组,加强对中心物业的管理。
2000年5月16日, 根据东残联〔2000〕17号文件的规定,市残疾人康复培训
中心主要负责综合调查各类残疾人的残疾状况,指导训练,服务网络的建立和社
区康复工作。岗位设置:中级2人,初级8人,其中助理级5人。
2004年4月30日, 东编发〔2004〕38号文件批复:保留东营市残疾人康复培
训中心,为市残联直属准公益类事业单位,正科级;核定编制10人,人员结构为
管理人员3人,专业技术人员7人;配备主任1名,副主任1名;经费实行财政拨款。
业务范围:宣传普及康复知识,开展残疾人康复状况调查;开展残疾人康复
训练与服务培训,为残疾人提供康复医疗、康复器材、康复训练服务。
2006年12月, 市残联机关迁至运河路76号,辽河路130号康复中心主体楼全
部用于开展残疾人康复培训工作。
东营市残疾人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东营市残疾人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是为推动全市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按
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的要求成立起来的。
1997年11月20日,市残联《关于建立东营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的请示》
(东残联〔1997〕20号)报送市编委;
2005年4月6日,市残联《关于成立东营市残疾人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的请
示》(东残联〔1997〕20号)提交市编委办公室;
2006年2月10日, 市编委下发《关于成立东营市残疾人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
心的批复》 (东编发〔2006〕1号),决定成立东营市残疾人劳动就业管理服务
中心, 为市残联直属的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核定编制3人,人员结构为管理人
员1人, 专业技术人员2人;配备主任1名;经费实行财政拨款。业务范围:开展
残疾人劳动力资源和社会用工调查;负责残疾人求职登记、劳动能力评估、失业
登记、就业咨询、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落实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管理残疾人就
业保障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