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 计划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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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粮食局的计划生育工作,始终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
实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管理,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市粮食局成立计划
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有专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层层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
理责任书,每年均将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年度督查考核内容,与业务工作同研究、
同部署、同考核。
1997~2001年,东营市粮食局计划生育工作由东营市直机关计划生育办公室
管理。 市粮食局共管理包括直属单位在内的已婚育龄妇女703人,执行《山东省
计划生育条例》《东营市市直机关计划生育工作管理意见》等有关政策,坚持计
划生育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的“三为主”方针,严格执行
无早婚早育、无大月份引产、无计划外生育的“三无”计划生育工作标准,严格
结婚登记、准生证发放程序,严格落实避孕节育措施,避孕节育措施率达98%,
计划生育率、统计合格率均达到100%。
2001年《计划生育法》颁布,与之配套的《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开
始实施,取消生育一胎准生证制度,夫妻自行决定生育一胎的时间,领取计划生
育服务手册。
同年,东营市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开始实行“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
民自治、社区服务”的管理体制,计划生育工作归单位所在街道办事处进行属地
管理。市粮食局的计划生育工作全部纳入当地社区管理,按照直属单位所在社区,
分别于2001年11月和2002年3月移交给辛店街道办事处、 文汇街道办事处、黄河
街道办事处和东城街道办事处, 共移交已婚育龄妇女687人。至2007年末,市粮
食局只管理局机关已婚育龄女职工及男职工家属16人。
1997~2007年间,市粮食局计划生育管理范围内,共出生婴儿205人,其中:
男99人,女106人,男女性别比为0.93。
2001~2007年,市粮食局机关计划生育工作在东城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
室的领导下,实行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继续执行“一票否决”制度,认真签
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全年整体工作规划。
认真抓好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制定相应措施,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稳定低生育
水平,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等政策,教育引导广大职工
合理安排生育时间,避开生育高峰。积极开展生殖保健、技术服务等优质服务,
每年组织已婚育龄妇女健康查体1次,到站率100%。市粮食局计划生育率、晚婚
晚育率、 统计合格率、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均达到100%。2004~2007年,市粮
食局连续4年被评为全市计划生育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