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信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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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粮食局信访工作,直接受理全市粮食系统职工的来信来访。粮食部门历届
专(兼)职信访干部在局党委和局长领导下,认真执行党和政府关于粮食工作的
方针、政策,正确对待和处理职工群众的合理诉求,充分发挥信访工作反映社情
民意的渠道作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为加强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
联系,服务于改革开放稳定的大局,做出积极努力。
1983年,市粮食局成立时,将信访工作并入局办公室,作为局办公室的一项
重要职责延续至今。
1995年10月,国务院正式颁布《信访条例》。为适应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
市粮食局成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局办公室主任兼任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
任,配备信访干部,负责日常信访工作。每年都定期开展信访法规集中宣传教育
活动,严格执行“以情接访、分级处访、依法信访、综治息访”的原则,提高信
访工作人员解决问题的能力。
从1998年开始, 粮食信访工作实行“一岗双责” 和领导包案责任制,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处理信访事务,逐步形成信访大格局。
2002年,制定《东营市粮食局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对信访工作分工
到人,明确责任,包案处理。
随着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2000~2007年间,定期开展信访不稳定
因素排查,制定《东营市粮食局信访问题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重要时期局
领导深入企业排查情况,随时处理信访苗头,切实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根据排
查情况和存在问题,结合有关政策重点做好说服和解释工作,对关系职工个人利
益的突出问题,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拟定可行解决办法,切实帮助职工解决实际
困难,通过认真扎实的工作,赢得职工的理解和信任。
2003年, 市粮食局调整充实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确定2名副局长分管信访工
作, 局党委会和局办公会每月至少研究1次信访工作,分管领导直接接待群众来
访和批阅群众来信。制定《东营市粮食局关于建设信访工作“网底工程”维护社
会稳定的实施意见》 ,认真落实信访督查、回访和调研3项制度,信访工作得到
进一步加强。
2004年,结合当年开展的机关规范化建设活动,重新制定《东营市粮食局信
访工作制度》,规范接访程序和接待场所,认真实施“上访双向责任书”制度,
信访工作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
2005年,市粮食系统按照上级要求,实行单位负责人公开接访日制度,每月
10日、25日,单位主要负责人到岗到位公开接访,直接处理信访事件。
2006~2007年,市粮食局把抓信访保稳定作为构建“和谐粮食”的重要环节,
将信访工作与社会调解相结合,积极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成立东
营市粮食局社会矛盾纠纷调解领导小组,专门负责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对
重大矛盾纠纷搞好专项督查,强化信访案件办理力度。
粮食信访对象主要是两部分,一是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部分职工因企业改革
带来的利益问题引发的上访;二是企业中军队转业干部、志愿兵等涉军人员要求
改善自身待遇问题引发的上访。
粮食部门在计划经济时期和推进改革开放的过程中,在保护农民利益,促进
生产发展,保障粮油供给,稳定社会秩序方面起到重要作用。1983~1992年粮食
实行统购统销,这一时期,粮食系统没有出现信访案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
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东营市从2003年开始放开粮食市场,实行粮
食购销市场化。2004年10月,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进行改革,彻底与计划经济体制
告别,国有资本原则上全部退出,和其他粮食经营者公平进入市场,自主经营,
自负盈亏。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原国有粮食企业破产、改制,下岗、失业职工
增多,各种深层次的矛盾和利益冲突日益显现出来,信访人访事件逐渐增多。市
粮食局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依法行政,规范改制,有情安置,着力解决职工反
映的问题,维护了稳定的大局。
2004~2007年,在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中,集中上访比较突出。如广饶县
在确定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制方案过程中,基层粮所分歧意见较大,部分职工到
省、进京上访。市粮食局和县政府领导及时接访、处访,讲明政策,统一思想,
最终确定了科学合理、符合实际的改制方案,得到职工的理解和支持。东营区粮
食分局收储管理中心改制为东营鑫旺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时,部分职工盲目攀
比和提出过分要求,先后多次到市委大楼、省政府和北京上访,造成严重不良影
响。 事件发生后,市粮食局主要领导亲自接访,稳控事态,先后召开4次专题会
议进行研究。班子成员分别组成工作组到有关粮所与职工尤其是与上访职工代表
进行座谈,以真心实意解决问题的态度,深入细致地做好政策解释和职工的思想
工作,稳定职工情绪。经过周密的调查研究,东营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领导
小组作出《关于对东营鑫旺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员工上访反映问题的答复》,
对职工上访反映的10个方面的问题依法、科学地进行解答,澄清事实,讲明政策,
化解了矛盾,保障了粮食流通体制改革顺利进行。
改制企业职工遗属曾多次来市局上访,反映企业改制后财务剥离的抚恤费年
限短而且补助标准低的问题。信访工作人员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在企业改制时,
按照一定年限和标准,做了资产扣除,由改制后企业按月发放。对于个别信访者
确有特殊困难的问题,本着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精神,变通处理。如一位异
地居住的东营区改制企业职工遗属,其子从2003年开始多次来信催要遗属补助,
由于企业无力负担, 其主管部门——东营区粮食分局在20 03~2006年多次垫付
遗属补助费,并派专人赴遗属住地看望老人,妥善解决了矛盾,使信访人非常满
意。
计划经济时期粮食系统安置的军转干部和退伍志愿兵较多,随着一些企业的
改制破产,上访者不断增多,在住房、待遇等方面提出许多要求。为做好这部分
人的稳定工作,市粮食局认真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政
策解释和说服教育工作,同时主动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开展
节假日走访慰问和救危解困活动,随时掌握上访动态,多次有效地避免了进京、
到省等大规模上访事件。
至2007年末,东营市粮食局共处理信访案件32件,立案率、处结率和复信率
均达100%,无陈案、积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