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党组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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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粮食局成立后,加强了党组织建设,为各项粮食工作任务的完成奠定
了组织基础。
市粮食局机关党支部于1984年9月成立。9月13日,中共东营市市级机关委员
会东机党〔1984〕 16号文件批复由张克秀、肖洪鼎、孙树庆3人组成市粮食局机
关党支部委员会,张克秀任党支部书记,肖洪鼎任党支部副书记兼组织委员,孙
树庆任纪检、宣传、保卫委员。
东营市粮食局党组于1985年3月成立。 3月8日,中共东营市委东发〔1985〕
19号文件批复东营市粮食局成立党组和纪检组,肖洪鼎为党组副书记,张俊才、
陈海棠为党组成员。
6月18日, 中共东营市委办公室东办发〔1985〕20号文件批准启用中国共产
党东营市粮食局党组印章。
8月31日, 中共东营市委东任〔1985〕39号文件决定李秋明为市粮食局党组
书记。
11月2日, 中共东营市委东任〔1985〕55号文件决定陈海棠任市粮食局纪检
组组长(副县级)。
1986年9月,市粮食局有直属单位9个 (其中牛庄分局、河口分局党组织关系
归当地区政府机关党委管理) , 有2个党总支,13个机关党支部和基层党支部,
126名党员。
11月20日,中共东营市市级机关委员会东机党发〔1986〕30号文件批复市粮
食局所属五个单位建立党支部,宋吉亮任汽车队党支部书记,王永森任粮油购销
储运公司机关党支部书记,丁世云任转运站党支部书记,肖炳清任饲料公司党支
部副书记,史建国任粮油食品厂党支部副书记。
12月2日, 中共东营市市级机关委员会东机党发〔1986〕33号文件批复建立
中共东营市粮油储运公司总支委员会,由王永森、宋吉亮、刘天梅、丁世云、徐
建功组成东营市粮油储运公司总支委员会,王永森任副书记。
1987年1月12日,中共东营市市级机关委员会东机党发〔1987〕5号文件批复
建立中共东营市粮食局机关委员会,委员会由肖洪鼎、王宝泰、李怀清、王永森、
刘怀志、贾有康、彭玉琮等7人组成,肖洪鼎任书记。
11月27日,中共东营市市级机关委员会东机党发〔1987〕37号文件任命彭玉
琮为市粮食局东营区分局党总支书记。
12月4日,中共东营市委东任〔1987〕123号文件决定:李秋明不再担任中共
东营市粮食局党组书记职务。
1988年4月22日, 中共东营市委东任〔1988〕38号文件任命颜承永为中共东
营市粮食局党组书记,张克秀为中共东营市粮食局党组副书记。
6月6日,中共东营市市级机关委员会批复市粮食局所属单位支部委员会领导
成员: 市粮食局劳动服务公司党支部由3人组成,王方甫任书记,李乃河、王立
国为委员。 市粮油议价公司党支部由3人组成,李少华任书记,耿玉培、袁重庆
为委员。增补袁树村、张连顺为市粮油食品厂党支部委员。
9月25日, 中共东营市粮食局业余党校成立,市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陈海
棠兼任校长,翟兴义、王宝泰兼任副校长。
1990年6月22日, 中共东营市委组织部东组发〔1990〕27号文件增补初振荣
为中东营市粮食局党组成员。
11月, 东营市粮食局召开直属机关第一次党代会, 陈海棠在大会上作题为
《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为振兴粮食事业而奋斗》的工作报告,局党组书记颜承永到
会讲话,会上选举产生市粮食局直属机关党委、纪委。
1992年5月20日, 东营市委决定建立中共东营市粮食局(粮油企业集团总公
司)委员会,颜承永任书记,陈海棠任副书记,张俊才、初振荣、王建业为委员。
设立中共东营市粮食局(粮油企业集团总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陈海棠兼任书
记,初玉仁任副书记,翟兴义为委员。同时撤销中共东营市粮食局党组、纪律检
查组。
11月3日, 中共东营市委组织部东组任〔1992〕35号文件决定:戴永昌任中
共东营市粮食局、东营市粮油企业集团总公司委员会委员。
1993年2月18日,中共东营市委组织部东组任〔1993〕6号文件决定:魏玉玲
任中共东营市粮食局、东营市粮油企业集团总公司委员会委员。
4月19日, 东营市委印发东任〔1993〕43号文件,决定初振荣任中共东营市
粮食局、粮油企业集团总公司委员会书记;张俊才任中共东营市粮食局、粮油企
业集团总公司委员会副书记,不再担任局工会主席职务;魏玉玲任中共东营市粮
食局、粮油企业集团总公司委员会副书记、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陈海棠任东营
市粮食局、粮油企业集团总公司工会主席,不再担任局党委副书记、纪检书记。
5月31日, 中共东营市委东任〔1993〕51号文件决定:颜承永不再担任中共
东营市粮食局、东营市粮油企业集团总公司委员会书记职务。
8月31日, 中共东营市委组织部东组任〔1993〕20号文件决定:陈海棠为中
共东营市粮食局、东营市粮油企业集团总公司委员会委员,王建业不再担任中共
东营市粮食局、东营市粮油企业集团总公司委员会委员。
1994年10月24日,中共东营市委东任〔1994〕86号文件决定:张俊才不再担
任中共东营市粮食局、粮油企业集团总公司委员会副书记职务。
11月24日,中共东营市委组织部东组任〔1994〕35号文件决定:孙三民任中
共东营市粮食局、东营市粮油企业集团总公司委员会委员。
1996年4月3日,中共东营市委东任〔1996〕55号文件决定:燕立志任中共东
营市粮食局委员会委员。
10月28日,市委组织部东组任字〔1996〕12号文件任命许钦勇任中共东营市
粮食局(粮油企业集团总公司)委员会委员、市粮油企业集团总公司副总经理。
1997年8月25日,中共东营市委东任〔1997〕105号文件决定:戴永昌不再担
任中共东营市粮食局(粮油企业集团总公司)委员会委员职务。
10月15日, 中共东营市委东任〔1997〕146号文件决定:韩秀梅任中共东营
市粮食局、东营市粮油企业集团总公司委员会委员,中共东营市粮食局、东营市
粮油企业集团总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魏玉玲不再担任中共东营市粮食局、
东营市粮油企业集团总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职务。
1998年6月3日, 中共东营市委东任〔1998〕137号文件决定:魏玉玲不再担
任中共东营市粮食局、市粮油企业集团总公司委员会副书记职务。
8月5日, 中共东营市委东任〔1998〕187号文件决定:戴长生任中共东营市
粮食局、东营市粮油企业集团总公司委员会委员。
1999年9月8日, 中共东营市委东任〔1999〕150号文件决定:杨忠起任中共
东营市粮食局、东营市粮油企业集团总公司委员会委员。
2000年1月5日, 中共东营市委东任〔2000〕2号文件决定:李福杰任中共东
营市粮食局、东营市粮油企业集团总公司委员会副书记;孙三民不再担任中共东
营市粮食局、东营市粮油企业集团总公司委员会委员职务。
2001年4月10日, 中共东营市委东任〔2001〕78号文件决定:李福杰任中共
东营市粮食局、市粮油企业集团总公司委员会书记;燕立志任中共东营市粮食局、
市粮油企业集团总公司委员会副书记;初振荣不再担任中共东营市粮食局、市粮
油企业集团总公司委员会书记、委员职务;陈海棠不再担任中共东营市粮食局、
市粮油企业集团总公司委员会委员职务。
2002年8月23日,中共东营市委东任〔2002〕100号文件决定:戴长生不再担
任中共东营市粮食局、东营市粮油企业集团总公司委员会委员职务。
12月27日, 中共东营市委东任〔2002〕149号文件决定:缪钦然任中共东营
市粮食局、市粮油企业集团总公司委员会委员。
2004年9月3日, 中共东营市委东任〔2004〕106号文件决定:韩秀梅不再担
任中共东营市粮食局委员会委员、中共东营市粮食局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职务。
2005年3月30日, 中共东营市委〔2005〕东任〔2005〕67号文件决定:胥和
堂任中共东营市粮食局(粮油企业集团总公司)委员会委员、中共东营市粮食局
(粮油企业集团总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职务。
2007年12月21日,中共东营市委东任(2007) 140号文件决定:薄官和任中共
东营市粮食局委员会书记;李福杰不再担任中共东营市粮食局委员会书记职务。
至2007年底, 东营市粮食局党组织、党员基本情况:市粮食局党委所属1个
党总支, 10个党支部,其中6个党支部原单位已经改为个人控股的股份制企业。
有党员158名, 其中83名党员为待业人员(或家属)。党员具体分布情况:①市
局机关党支部31名;②市局老干部支部11名;③东营分局党总支48名(分局机关
党支部12名,收储中心党支部9名,供应中心党支部5名,老干部党支部10名,燕
山路粮店党支部8名,基东粮店党支部4名);④市粮食储备库党支部14名;⑤鼎
新工贸公司54名。
市粮食局党委十分重视党建工作,成立以局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任
副组长,局党委委员任成员的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党建工作与粮食业务工作同部
署、同考核,党组织工作机构健全,经常与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联系协调,
积极参加有关会议、活动,得到上级部门有力指导。重要决策和干部任免、奖惩
等事项,由局党委集体研究,形成决议。局党委经常听取机关党建工作情况汇报,
建立党员活动室、电教室,配置专项设备,保障了党建工作顺利开展。
合理设置机关党组织,配齐配强党组织领导班子,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党组
织成员出现缺额,按规定及时进行增补。局党委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
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重视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按照计划认真做
好党员发展工作。为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制定《关于加强基层党组织
建设的意见》,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适时对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党员进行
评选表彰。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制度,对党内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民主讨论研究,
并及时向党员通报。坚持每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局党
委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及基本知识的教育,使其更好完成各项工
作任务。严格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制度,明确人事科专人负责收缴党费。各基
层党组织指定专人每季度向市局党委上交党费,每年向局党委报告一次党费收缴
情况。根据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现状,局党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按照规定时间、
数额收缴党费,及时上交市委组织部。党费使用按照规定管理,不与行政费用混
在一起,单独立户存入银行。党费使用严格程序,报销单据齐全。主要用途是购
买党建方面的学习教材,订阅《党员干部之友》和《支部生活》等。定期向党员
代表大会报告党费收缴、使用情况,接受党员监督。及时规范接转党员组织关系,
认真完成党组织统计。2007年市粮食局党委被市委组织部评为“全优报表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