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人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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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粮食局从1983年建立到2007年,一直是属于行政机关。其下属单位市
粮食局生活服务站、东营市粮食干部职工培训学校分别是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和差
额拨款事业单位, 2个事业单位均为正科级单位。属于行政机关编制的人员,执
行国家行政性工资待遇,2个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工资待遇。
2004年5月12日, 东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东编发〔2004〕51号文件撤销市粮
食局生活服务站和东营市粮食干部职工培训学校。对因机构撤销、合并、编制核
减形成的富余人员,继续由市粮食局负责管理,并结合工作需要,统筹安排使用。
撤销单位人员在重新安排落实单位之前仍执行原经费渠道不变。
2006年8月和2008年4月, 东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分别以东编办发
〔2006〕55号文件和东编办发〔2008〕16号文件,批复成立东营市军粮供应中心
和东营市粮油质量卫生检测中心,分别为正科级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和财政补贴事
业单位。
东营市粮食局机关局级、副局级领导干部都是市委管理的干部,党委书记、
党委副书记、党委委员、纪检书记、工会主席由市委直接任免,局长、副局长及
其他领导干部由市委决定后,局长由市人大公布任免,付局长及其他领导干部由
市政府公布任免。局机关的科长、副科长,在1986年以前由市委组织部公布任免,
1986年以后转交给市人事局管理,1997年归市粮食局党委管理,市委组织部备案。
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管理与局机关科级干部管理办法一样。副处级以上领导
干部档案归市委组织部保管和管理,其他人员档案由市粮食局人事科负责保管和
管理。
东营市粮食局东营区粮食分局和东营市粮食局河口区粮食分局均是市粮食局
的派出机构。两个分局领导班子成员的管理及任免与市粮食局科级干部的管理及
任免办法一致,分局机关的股长由市粮食局党委研究决定任免。行政人员人事档
案由市粮食局人事科管理。
市粮食局所属企业的负责人,1987年以前归市企业政治部管理。1987年市企
业政治部撤销后,企业负责人任免权交给市人事局。1988年底粮食企业负责人任
免权下放到市粮食局,市人事局备案。
1992年4月, 东营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东营市粮油企业集团总公司。东营市
粮油企业集团总公司与市粮食局一套人马,一套班子,挂两个牌子,其所属广饶
粮油公司、利津粮油公司、垦利粮油公司为松散型企业;其所属东营粮油供应公
司、河口粮油供应公司、东营市面粉厂、东营市购销储运公司、东营市议价公司、
东营市饲料公司、东营市贸易公司、油城宾馆为紧密型企业,人、财、物归市粮
食局管理。东营市粮油企业集团总公司所属企业(中二型及其以上)党政主要负
责人由市委组织部任免,其他班子成员由市粮食局党委任免,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小型企业负责人由市粮食局党委任免,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市粮食局系统内部人员调配安排,由市粮食局统一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市
粮食局可以随时调动系统内的每个干部职工,所在单位和干部职工本人必须绝对
服从。对于按计划分配给粮食系统的大学生、中专生、技校生、军队转业干部、
志愿兵和退伍军人由市粮食局统一接收,统一分配,任何单位不得拒收。为了照
顾家庭或其他原因要求调动工作的,职工本人写出申请,经局党委研究同意后办
理调动手续;系统外调入的人员,无论是引进的人才还是其他原因须调入的,须
经局党委研究同意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1996年以后,企业实行自主用工,企业
根据工作及生产经营情况,可以自主招聘或引进人才。
局机关科级以下干部职工、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粮食局管
理的企业负责人的档案由粮食局人事科负责管理,粮食系统企业职工档案(包括
固定工、合同制工人、计划内临时工)由各企业负责管理。